浅谈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调运行

2016-08-12 05:42牛军捷安徽省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安徽芜湖241000
低碳世界 2016年19期
关键词: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保护

牛军捷(安徽省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安徽 芜湖 241000)



浅谈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调运行

牛军捷(安徽省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安徽芜湖241000)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环境保护成为了社会发展不得不考虑的因素而受到了广泛的重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份,两者在实际的工作中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本文首先介绍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概念,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且提出了两者协调运行的措施。

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关系;协调运行

引言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家对于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部份,需要实现协调运行,以此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环境监测类似于医院对病人的各种检测手段,而环境监察则是对环境是否存在问题的一个检查、分析和诊断,两者亦被称作环境保护部门的左右手,两者协调发展,相互配合,才可以实现对环境的监督管理。

1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概念

1.1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就是通过科学的方法、测定化验持续或间断排放的污染区域中环境质量危害因子的浓度及变化情况,再评价其危害和影响。在进行环境监测之前,应先根据监测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监测方案,选择有利于现场的监测取样的观测点位,然后按照相关标准(表1列出部分空气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列出水环境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还有大量行业排放标准、声环境和土壤环境标准不再罗列)采集、保存、分析、监测目标样品,处理实验数据,最后得出目标样品的分析评价结果,并以环境监测报告形式展现出来。环境监测分为科研监测、应急监测和例行监测。根据被监测对象不同,环境监测又可分为水质污染监测、大气污染监测、土壤污染监测、固体废弃物监测、生物污染监测、噪声污染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等[1]。顺利完成所有环境工作的前提是做好环境监测,它的主要作用是:①及时掌握监测区域环境质量,对环境污染的变化趋势进行科学预测;②分析监测区域或监测对象造成环境污染的状况,判断已经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护或治理措施是否有效;③分析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保证环境监督、行政执法的科学性;④通过环境监测的数据和结果评价环境影响或环境质量。

表1 部分空气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 部分水环境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2环境监察

环境监察是指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责为内容,依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和方式 (图1为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监察辖区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广义上说,环境监察的职能就是监督和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其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辖区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能否执行、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例如,监督检查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监督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情况;征收和管理排污费;调查环境污染纠纷,处理环境污染破坏事件等。

1.3两者的关系

图1 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同属于环境保护工作,而且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上述二者之间的关联可以总结为以下五点:①在环境监测工作中收集到的信息是环境监察工作的基础;②环境监测中的技术手段可以辅助监察人员进行环境监察工作;③环境监察工作最终成效可以通过环境监测进行评估;④环境监测服务于环境监察工作中的每个项目;⑤环境监察工作的最终成效是环境监测的实际意义和价值的体现[2]。因此,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是相辅相成,且二者的有力结合是提高我国环境保护能力的重要基础。

2 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协调运行

2.1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现状

从当前的情况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相关部门在进行环境监测和监察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知识面窄、文化水平偏低、技术水平不高、普遍年龄偏大、多数凭借工作经验而没有与时俱进,造成了机构人员队伍的水平跟不上日益发展的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并且在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协调关系上,因为二者的工作内容和性质的不同,也出现了难以相容的现象[3]。以上问题均对我国环保工作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加强环境监测和监察队伍建设,以及两者之间的协调性已是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2.2促进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的主要措施

2.2.1推行监测、监察业务联动机制

建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联动机制,使两者充分结合、双管齐下,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的工作效率。规范进行环境保护执法活动必须以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业务联动作为支撑。监测及监察人员应充分认识到联动的重要性,转变传统观念,相互团结,有效沟通,在树立强有力的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部门形象的同时,加强联动。从事环境监测及监察的工作人员需要全面学习,熟练掌握本职技能,更要了解彼此的业务,为实现业务的高效联动做好准备工作。只有不断扎实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才能使业务联动机制的运行取得良好效果。除此之外,实时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也是实现业务联动的有力保障,该平台要整合环境监察的排污资费标准、环保行政执法、投诉纠纷处理、在线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统计、环保验收管理等信息于一体,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在线监测、在线管理、在线执法,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外壳卸掉,使两者可以直接进行信息交换,自觉联动。

2.2.2建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协调发展的新模式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融合、协调进行,取决于能否以环境监测工作为基础,深入了解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的工作规律及性质;取决于能否充分利用好环境监测的科学资源,发挥监测工作技术优势,科学学习环境监测工作的新特点、新动态、新技术,做到与时俱进;取决于能否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使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有力整合、相互促进。

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环境监察管理工作的保障。环境监察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同时兼顾高效性、及时性。环境监测工作要以分析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规律为目标,提高环境监测的管理水平,努力做到与现代化技术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生态监测,力争突破传统的监测领域,及时了解国内外环境监测工作动向;监察部门要主动了解最新的监测技术和手段,在寻求环境监测数据的支撑作用时,主动协调,规范企业的排污状况,在线监测安装调试,掌握企业生产状况等,更好地为环境监测提供背景依据。只有这样,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才能协调有序地开展,才能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的人民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2.3建立完善的数据系统

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是需要分享的,所以一个数据上报系统是必不可少的。制定一个统一的系统来实现环境监测和监察之间的共享和交互,可以有利于双方的技术和管理决策。实际工作过程中,监察部门可以实时向系统上报污染源的生产原料、产品、工艺及排污状况,事故性排放现场的历史情况及现场细节等等;与此同时,监测部门也可以在及时参考监察部门提供信息的基础上,科学界定污染物类型,从而选定科学合理的监测仪器、方法及监测方案,并及时将相关数据报送给监察部门,以供决策。环境监测数据的利用率关乎着环境监察工作的质量,在监测部门的实际工作中,一定要解决保证数据的准确、真实、有效和客观,监察部门也需要加强对这些数据的利用,做到让得到的监测数据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3 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得,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必须要协调运行,在职能上实现互补互助,在信息上实现交流共享,构建动态的信息交流机制,在工作中相互支持,联动促进,才能保证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才能使得我国在新时期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

[1]兰红军.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20(8):109~110.

[2]郝卓莉.浅谈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之间的关系[J].科技咨询,2014,25 (3):140~142.

[3]王东霞.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作运行[J].管理观察,2014,27 (15):116~117.

牛军捷(1972-),男,助工,本科,目前主要从事环境监察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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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2066(2016)19-0013-02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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