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名选举主任依法履行职务,因取消个别“港独”分子参选立法会议员的资格,近日屡遭人身攻击甚至恐吓。香港舆论强烈谴责这种行为,并促请执法部门对恐吓者必须严格执法,追究刑责。
香港《星岛日报》7日报道称,新界东的选举主任何丽嫦否决“港独”分子梁天琦的参选资格后,针对立法会选举主任恐吓言论与行动升级。5日,何丽嫦的办公室收到一封匿名信件,信中称何丽嫦是“妖妇”,称其“等天收”等,同时附有一块刀片。香港警方重案组已参与调查此案。3日,警方拘捕一名蔡姓青年,他涉嫌在网上发表暗示向选举主任“扔砖头、扔石头、扔炸弹”的恐吓言论。还有“港独”支持者在网上威胁选举主任称“请枪送他们见阎王”,警方6日拘捕香港中文大学的一名学生,其涉嫌参与网上恐吓选举主任。
香港立法会议员王国兴称,“刀片事件”是十分严重的刑事恐吓,这是“港独”分子的升级行为,而非一般的“喷口水”恐吓。他促请港府尽快缉拿涉案者,同时为受恐吓的选举主任提供人身保护。
香港特首梁振英4日称,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是完全根据香港法律履行职责,行使有关权力,不偏不倚、不受政治干预作出决定。
香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同日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不能容许巿民用危害他人安全、触犯《刑法》的方式去表达意见。▲
(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