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
前不久,一个名为“广西宾阳13岁新郎迎娶16岁新娘”的网帖火了,照片上两人都长着一张娃娃脸。经调查,这对新人实为马山人,已认识一年多,均满16岁。新娘小吴介绍,她男友上完初二就不读书了,已经在南宁打工两年,自己去年上完高一就不读了,他们打算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再去登记领证。
“奉子成婚”的少年
近年来,农村青少年早婚早育现象屡见报端,在有些地区甚至有成为苗头倾向。十六七岁的新郎新娘、十七八岁的年轻父母并非个案。
广西桂林资源县瓜里乡白竹村委大屋里屯,是一座四面环山的小村落,距离县城约45公里,山路弯绕,驱车到这里要1个小时。3月16日,走在这个村子的巷道里,很少能看到年轻人。三五成群的老人围桌而坐,或是聊天或是带着孩子。46岁的村民漆琳香,在这群老人中算是年轻的,她独自带着一对双胞胎孙子。
“这么个年龄就抱上大孙子,享福咯。”听着周围人的议论,漆琳香扭头照看哭闹的孙子,笑而不语。这对1岁8个月大的双胞胎,是漆琳香19岁的儿子唐华清所生。春节刚过完,唐华清就外出打工,将一对双胞胎留给了父母在村里带着。
唐华清的家,就在进村大道的路边,是一座四面敞风的木屋,有些破旧。母亲漆琳香回忆起刚有孙子时的心情说:“感觉有些突然。”儿子初中毕业后就到外面打工,刚到外面做事1年多时间,就带回了一名同龄的女孩。“当时儿子说她怀孕了,我和老公商量以后,还是赞同他们俩在一起的。”漆琳香说,至今他们也没给孩子办喜酒,一则是两人当时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领不到证,二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允许。
带架山屯与大屋里屯相隔路程不过10分钟,两个村屯中间隔着一大片的田野。在带架山屯,也有一对早婚的少年。
今年22岁的邹光已是两名孩子的父亲,大儿子3岁半,小儿子也已经有2岁。其父亲邹世辉,和其他村民一样,常年在外务工,靠帮人割松脂挣钱。“儿子初中毕业时,我曾带着他到外面割了半年的松脂,他说受不了这份苦,又让他回到市区一所职校读书。”邹世辉说,儿子在职校刚读了1年多的书,就带回了一个女同学,说对方已经怀了自己的孩子。从此,邹光和他的小妻子告别了学生的身份,过上了婚姻生活。
少年早婚的现象,在全州、临桂等县区的农村地区,也都有出现。全州县咸水镇的蒋程初中刚毕业,就和同龄的同学结了婚。今年,两人刚满17岁,他们的孩子已经1岁多。孩子出生后,他们俩跟着父母一起到桂林市区做事,如今在市区的一个市场里摆摊卖菜;绍水镇的李兰兰高中毕业时刚满18岁,刚毕业不久她就发现自己已怀孕。如今,作为一个4岁多孩子的母亲,她一直在家中照顾孩子。
临桂区五通镇柳山村的周峰,读了初中一年级后就辍学到外打工。三四年后,年仅17岁的他带了一个媳妇回家,一起回来的还有刚满月的女儿。如今,孩子已经4岁多,放在家中由爷爷奶奶帮带,他自己到广东务工。
全州县咸水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乡镇医院主要负责对产妇进行孕检,他们发现最年轻的产妇是16岁,其中还有19岁生了二胎的,这样的例子每年有1~2例。该医生表示,近两年未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生子的情况有增长的趋势,每年有七八例。
从当地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了解到,该院每年接诊的分娩住院案例2000多例,其中不满18岁的生产案例每年约有十七八例,其中最小的才15岁。
事实上,在部分农村地区,早婚已经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常态。尽管婚宴具有公开的仪式性,早婚却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这样缺乏保障的婚姻,无疑隐伏着风险与危机;更为关键的是,早婚的青少年虽然具备了生育的家庭功能,却并不意味着他们具备了承担家庭责任的能力;过早地揠苗助长,让早婚家庭在诸多方面处于“缺钙”状态。
由于这些婚姻都没有走法律程序,政府部门也无法统计这些少年婚姻的真实数据。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少年早婚的现象已然成风。
对于未来日子,这些早婚少年们似乎除了外出打工外,再无其他更好的选择。结婚、打工、盖房、生子,他们的父辈都是这样走过来的。如今,这也成为年轻夫妻们的一种生活轨迹。
“少年新人”背后是教育问题
面对这些“少年新人”,很多网友的第一反应,都是“他们应该在学校里读书,而不应该出现在婚姻礼堂里”。这真是一语中的——学校教育跟婚姻年龄呈现强相关性,接受完整学历教育者更倾向于晚婚晚育,只接受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者,早婚早育的比例则明显更大。究其原因,一方面学校教育跟结婚在时间上存在矛盾冲突,中学和本科学生不大可能在毕业前就结婚;另一方面,完整的学历教育对于婚恋观念和择偶行为会产生重要影响。
过早辍学是农村青少年早婚早育的重要原因。比如这对“少年新人”,新郎初二辍学,新娘高一辍学。像他们这样的农村青少年不在少数,很多人都在中学(初中和高中)毕业后,甚至中途辍学外出打工,几年下来积累了一点社会经验,经济上也少有积蓄,20岁左右就谈婚论嫁、生儿育女。
农村青少年为什么很早就离开学校?在过去可能主要是经济原因,很多农村家庭无力供养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但在义务教育普及之后,尤其是农村经济也经历了长期发展之后,很多农村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已经不是经济,而是觉得读书无用。大量来自农村、中小城镇的学生,从二本、三本和专科院校毕业之后处境尴尬,正是近年来“读书无用论”重新抬头的现实语境。
对一些农村家庭来说,孩子辍学并非迫于经济原因的无奈选择,而是综合权衡利弊之后的主动选择。这是在义务教育普及之后,应该引起注意的新动向。家长和学生在综合考虑之后,得出结论“读书是没有用的,不如早点出来打工做生意”。这确实反映了社会现实情况,代表着很多农村家长和学生对于教育的认知。
农村学生并非真的不需要教育,而是纯粹的文化学历教育,很难为他们增加生存发展所需要的竞争力。昂贵的大学教育成本,有可能成为他们得不偿失的投资。他们最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又由于种种原因不完善、不成熟,很难达到他们职业发展所要求的教学效果。他们真正需要的教育得不到,能够得到的教育又非其所需,辍学离校、打工赚钱、早婚早育就成为不少农村青少年顺理成章的选择。
在普及义务教育之后,如何根据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实际情况,提供更加贴近农村青少年需求的高等教育,尤其是职业技术教育,是在“少年新人”刺痛社会神经之余,一个更加需要思考的问题。
狭窄的婚姻观造就早婚现象
从表面上看,早婚是婚恋焦虑下农村青少年的“早熟”;从本质上讲,早婚则是农村青少年出路单一化、人生定型化的产物。一方面,在教育资源失衡的格局下,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农村青少年只是极少数;另一方面,在城市难以融入的背景下,乡村依然是农民工最终的归宿。
早婚的背后,隐伏着农业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价值分歧与观念冲突。早婚通常都得到了父母的支持,为何?一方面,帮助子女成家立业既是父母的道德责任,也是父母的情感义务;另一方面,早婚不仅可以加速孩子的成长,也可以降低婚嫁的成本。此外,在一些地方性共识中,早婚成为衡量一个家庭社会资本的标尺,能够帮助人们赢得正面的社会评价。
著名人类学家闫云翔的实证研究表明,在子女“跳出农门”无望的背景下,早婚关系是代际关系变动的结果,即养老倒逼婚姻——父母希望早日完成人生任务以便趁年轻力壮为自己积攒养老资源,子女在接受早婚要求的同时也通过婚姻向父母索取了大量家庭财富,代际之间的理性博弈助推了早婚的出现。
早婚不仅关乎农民的婚姻观,也和当下农村的养老困境密不可分。与城市老年人相比,农村老年人“老无所依”更为突出。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受到猛烈冲击,一些父母不再将“希望的稻草”寄托在孩子身上,而是依靠“自我救赎”。农村青少年的发展困境和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困境,共同催生了早婚现象。
作为一种“揠苗助长”的过度社会化,早婚不可避免会带来一系列的后续问题。可是,我们却不能将早婚当成笑话看,忽略、漠视早婚背后的利益诉求。让农村青少年有更多改变命运的机会和渠道,让农村老年人更有社会保障;破解早婚现象,不仅需要人们观念的转变,同时也需要改善和优化农村青少年与农村老年人的生存现状。
早婚现象具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早婚现象呈现上升趋势。根据调查情况分析,由于早婚问题难以认定,加之多数乡村对这样的调查存有思想顾虑,因此,调查所得数据是很保守的。但是,仅对调查到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就可以看出。二是早婚现象已被多数群众认可。不少群众对青年早婚并不感到惊异,在走访的以及参与调查的200名群众中,有138人认可早婚,占被调查人数的69%,其中96名老年群众,更是片面的认为,让孩子早一点结婚并无大碍,虽然不符合《婚姻法》规定,但算不上什么大事。三是早婚现象对控制人口的危害已经凸显。由于早婚青年尽管在事实上已经结婚,但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从法律意义上说不是夫妻,所以各乡村对这部分人员基本上都没按已婚上报,这些人也就很自然的被排斥在季度普查范围之外,以致他们的早孕早育问题很难及时发现,更谈不上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这就给控制人口目标造成了严峻挑战。
早婚现象带来的不良后果
早婚势必会给婚后的生活带来危害和影响,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缩短了人口世代更替的间隔。“早婚”必将加快人口增长速度,缩短了人口增长周期。按照一般规律,晚婚每百年出生四代人,而早婚每百年可能出生五代至六代,甚至七代人,这就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根据调查数据估算,湖南某乡镇近两年来因为早婚而生育的第一个孩子,漏报应该在450人以上,给计生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特别对于人口数量本来就饱和的我国来说,这是不容乐观的。
二是影响人口素质的提高。青少年时期,也是身体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特别是骨骼,要到23至25岁才能完全钙化。如果在这之前怀孕,母体和胎儿的同时需求势必造成胎儿同处在发育中的母体争夺营养的情况,使母婴双方都不能健康生长。
三是影响早婚青年自身的发展。青少年时期是精力最旺盛、记忆力最强的时期,也是长知识、学技术的黄金时代,如果过早的结婚、生育,就会将青春和时间全部浪费在男欢女爱和养儿育女上,影响工作和学习,这不仅是对自己,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四是容易引发社会问题。早婚青年由于生活经验不足,难以妥善处理和安排家庭生活,也不能很好的哺育和教养孩子,往往影响夫妻感情,甚至造成“离异”。由于早婚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因此,早婚关系出现裂痕时,常伴随产生“感情纠葛”“财产分割”“彩礼退赔”等一系列民事纠纷,直接影响人际关系及社会和谐。而且,早婚问题会直接导致早育问题的出现,不仅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加重了我国计划生育的负担,伴随大多数农村青年早婚者产后继续外出打工,也加剧了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
早婚问题该如何防范治理?
造成当下早婚现象日趋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口流动频繁为早婚提供了客观条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外出务工和异地创业已成为时代潮流,其中青年人占绝大多数。而外出后不仅会接受更多的新观念,而且会接触更多的同龄人,结识更多的新朋友,在这种客观环境和思想意识的共同作用下,远离家乡的青年男女,感情发生碰撞,日久生情,进而出现早恋早婚。二是素质教育不到位给早婚留下思想空间。近几年来,虽然国家一再强调素质教育,但多数学校仍然以升学率为主要追求目标。由于青少年缺乏必要的社会知识、法律知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在过早的走向社会后,对许多现实问题似懂非懂却又自以为是。三是家长思想错位为早婚大开方便之门。一些家长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桎梏,“早结婚,早生子,早省心,早享福”的观念根深蒂固。孩子只要初中毕业没有到更高的学校深造,家长就会千方百计地为孩子物色对象。四是管理缺失为早婚提供了蔓延的土壤。从实际情况看,对早婚的治理不仅缺少必要的措施。从法律层面上看,在《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只对合法结婚年龄有明确规定,却没有“早婚”这一法律术语,更没有对早婚的处罚规定,致使计生部门的管理只限于早育而无法治理早婚。
对如何防范治理早婚这一问题提以下几点的意见: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贯彻《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认识到早婚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增强他们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深化思想引导。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引导。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加强外出务工青年的思想引导。对青年人的思想教育要以男青年为重点,因为在人们思想意识中,一般都认为18岁就到了成年,而新《婚姻法》规定男青年的婚龄不得早于22周岁,要特别加强在22周岁之前是否早婚的男青年的关注。要加强对中老年人的观念教育,逐步改变他们“早生儿早得济”的传统思想,让他们为孩子健康发展做坚强的后盾。通过思想引导和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新型婚育观念。
三是拓宽服务领域。在围绕农村育龄妇女需求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过程中,积极拓宽服务领域,要把早婚夫妇列入服务范围,为他们讲解少生、优生知识,帮助他们及时采取避孕节育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早婚且早育的现象。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早婚早育的具体措施,加强这方面的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督导力度,真正明确各部门及乡、村领导干部治理早婚早育的职责。要严格结婚登记手续,从源头上遏制早婚;要建立早婚检查、监督、举报等制度,做到对早婚者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我国已经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列为一项重要政策,中国农村的变化也是日新月异。我们在这里希望中国农村的早婚现象能够早日消除,青少年们能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更美好的前途,真正地达到和谐农村、和谐社会。
(注:文中所涉早婚少年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