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编辑部
绿色建筑发展:收获2015,展望2016
文/本刊编辑部
2015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发布。文件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 发展作为基本途径,要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强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绿色建筑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未来必将能取得更大的进步与发展。《意见》同时提出了“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新五化的概念。
同年10月26日至29日,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文件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议》重申了“绿色”的重要性,进一步彰显了我国未来发展“绿色”的必要性与坚定决心。
近些年来,我国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始终保持大幅增长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共评出3979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4.6亿m2,其中,设计标识项目3775项,占总数的94.9%,建筑面积为43283.2万m2;运行标识项目204项,占总数的5.1%,建筑面积为2686.4万m2。平均每个绿色建筑的建筑面积为11.6万m2。
在2008~2015年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2050项公共类建筑项目中,从星级比例来看,一星级796项,占38.9%,面积7153.3万m2;二星级791项,占38.6%,面积6572.1万m2;三星级462项,占22.5%,面积3164.8万m2。从建筑类型上看,办公、商店、酒店、学校、场馆、酒店、医院、其他类型建筑以及改建项目各占49.1%、12.9%、10.5%、8.5%、7.0%、4.5%、4.6%、2.9%。
2015年1月1日,新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正式实施,新国标“要求更严格、内容更广泛”,这也意味着新标准会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行业的市场,使绿色建筑品质提升至更高的水平。2015年,2部专项标准获得批准,分别为2015年4月8日获得批准的《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GB/T51100-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以及2015年12月3日获得批准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2015)和《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53-2015),两部标准均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待发布,《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4部标准在编。结合之前已发布实施的《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2013)、《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GB/T 50908-201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3)、《绿色铁路客站评价标准》(TB/T 10429-2014)等,我国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已进入领域划分更加细致、评价更加全方位的新时期。
2016年,相信随着“十三五”规划的深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建筑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