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亚凡
用执法记录仪促进和保障交警规范执法的几点体会
□ 文/李亚凡
根据部交管局的部署和河南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的要求,洛阳市交警支队自2014 年9月建成并投用了一套以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督系统。截止2015 年8月底,全市全部民警和协警全员佩带,工作中全过程使用,执勤时全时间摄录,共存贮各种视频83.9万个小时,发现和及时纠正民警执法不规范、执勤不正规、工作有懈怠的行为1080例;向社会公众及时澄清民警执法不存在违规、徇私、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的案例达625例;为重要突发事件、重大案事件及时提供有力的第一现场原始证据64例;解决涉酒、涉牌、超载、校车、危化车违法等严重违法查处的执法纠纷71例;被各级电视台采用执法执勤现场的生动画面39次。省政府、省公安厅、市政府分别在我支队召开现场观摩会,省内外98家行政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交警支队、公安机关到我支队进行了参观交流。回顾近两年的工作实践,作为一名交警支队长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交警的职业特点是社会接触面广,单独执法机会多,涉及钱物的管理内容多,遭受不良风气侵蚀的可能性更大。一直以来,各级各部门都在探索不同的管理机制和措施,也在不断推出规范执法、约束民警行为的新制度、新举措。但由于交警的队伍庞大,点多线长面广,这些制度虽都有一定的效果,但一直没有找到能根治诸如执法不文明、群众意见大、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尽心、甚至敲诈收黑钱的路径。自执法记录仪这一新的执法装备出现以后,我们敏感的认识到,这是一种对我们交警的职业最有针对性的执法装备,它不仅能规范制约每个同志的执法、执勤、管理行为,同时还能对我们查处的每一个违法和做出的每一项许可乃至说出的每一句告知词进行客观全面的记录,有效的解决以往我们在执法时遇到的证据无法固定、出现执法纠纷无法自证清白的困难,同时,还最大限度的约束了民警的一言一行。我个人认为,执法记录仪是提升交警队伍管理水平和执法效能的最有力武器和最有效保障措施。
于是,支队坚决的、全面的执行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市交警系统全面推行,支队、大队、中队同时推进,并确立了“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功能强大,统一管理,全面监督”的总体目标,组建了“洛阳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监督中心”,与支队法制科合署办公,全支队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强化监督。
为了实现总体目标,达到全覆盖、全时空的监督,我们先后派人到包头、苏州、深圳、西安等地参观学习,又专程到公安部交通科研所进行学习汇报。在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选定了把执法记录仪和警综平台的“违法处理系统”对接的管理系统,以达到每份法律文书都可以找出相应的视频,每个执法视频都可以找出相应的法律文书的目的,并规定统一采购、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的原则。经多方考察,选用国内质量和产量均处于先进的警翼牌执法记录仪和数据采集站,并配备后台管理软件。
为了真正做到全员全程全时使用,我们先后购买了2300部警翼执法记录仪,150台数据采集站,达到正式民警每人一部执法记录仪,各大队备存20%的备用机,协警平均每人一部勤务记录仪,上岗必佩带;数据采集站每个中队一台。
为了确保功能强大,我们在后台配置了一个500T的存贮器,全系统的存贮量可以达到3个P,能完全满足全部执法记录仪音视频的及时下载和存贮半年以上;加重点标记的执法信息可以永久保存。现在我们可以随时调阅一年内的全部执法视频。此举既有力的规范了每一个民警的执法行为,又可以及时全面保存每一个执法、勤务行为的相关证据。
同时,把执法记录仪与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有效对接相互印证的软件,除了可以随时看到执法视频这一功能外,还有其他九项功能,分别用于自动统计每个单位、每个民警每天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时间和时长,自动记录和统计每个民警不正常操作执法记录仪的行为,自动统计和分析每天每个大队、中队、民警的执法量,自动监控每个数据采集站的工作状态等等。使支队能及时全面的掌握各大队、中队及每个民警的执法执勤状态;各大队长、中队长能够在自己的计算机上通过口令对自己所属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了支队一级可以全覆盖、全时空看到每个民警的执勤执法状况;大队长、中队长也可以随时掌握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情况。
硬件建设固然重要,但如何让全体民警规范使用更加重要。从我们的体会看,民警一开始是有抵触情绪的,要想达到全员全时全程佩带是有较大阻力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建章立制严管理。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使大家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我们制订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现场操作规范》《执法记录仪信息数据使用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使用与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执法记录仪信息数据研判工作规范》等五个制度,还分别制定了日常勤务、现场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等具体操作规范。这些制度和规范是抓好全员、全时、全程佩带使用的基础,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必须既有强制性,又十分具体和可操作。
在这些制度和规范中,我们规定了不同岗位每天的使用时长,规定了每个执法行为的告知词内容,规定了每个大队长、中队长每天必须查看民警视频的数量,规定了违规使用的惩罚措施,规定了各大队执法记录仪管理员的具体职责,规定了支队执法监督中心对全市交警的奖励、晋职晋级有一票否决权,规定了周通报、月讲评的考核形式和内容,规定了加大法制和执法监督工作在整个交通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权重。通过这些严格而具体、全面的规定的实施,使执法记录仪的全员、全时、全程佩带使用得以在我市交警系统全面落实。
二是硬起手腕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有了好的制度,关键看能不能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这里有一组数据可以看出我们真正做到了硬起手腕,不留情面,坚决落实部局和省总队关于执法记录仪使用的部署。自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底,我们共印发各种讲评通报44份,点名批评单位57次,批评民警、协勤380人次,其中批评大队一级领导22人次;扣除绩效工资225人次,计49000余元,对拟报嘉奖的个人5人、先进4人、优秀公务员1人,使用了一票否决,因执法记录仪使用与管理工作不规范而被取消资格。
去年年终评先时一名平时工作很优秀的大队领导拟报优秀公务员,支队执法监管中心认为该同志平时不按规定佩带和使用执法记录仪,行使了否决权,使本应以连续三年被评优秀公务员获记三等功的该名大队领导,不仅优秀公务员没被评上,而且三等功也泡汤了。此举在支队上下引起较大震动,是大家更加重视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支队党委和我个人始终牢牢抓住“以奖罚促规范使用,以严管保规范使用”不放,上至支队领导,下至基层协警,必须不折不扣的按规定规范佩带和使用执法记录仪。
三是大张旗鼓的奖励。对规范使用和取得优异成绩和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我们破格嘉奖,既奖荣誉、又报请上级同意给予物质奖励。自去年以来,先后有11名个人、5个单位因执法记录仪工作被嘉奖或评为先进;每月一评的绩效考核,也有7个单位因执法记录仪使用与管理工作优异而被评为优秀档次;一年来,先后有230余人次被通报表扬并奖励绩效工资;有380余个执法视频被评为优秀执法视频,分别对执法民警和执法记录仪管理员进行了奖励。
通过建章立制,重奖重罚,目前洛阳市交警支队的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率达到96%以上,上岗即佩带、上班即开机、执法必摄录已成为每个民警的工作习惯。
进入2015年以来,由于我支队在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与管理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从而使规范执法和队伍形象有了显著的提升。同比,群众对民警、协警的不规范、不文明管理行为的投诉量下降了50% ;民警的在岗在位率提高了25% ;出现执法纠纷的总起数下降了40% ;媒体曝光执法管理不公正、不文明的起数下降了一倍,采用执法记录仪视频进行正面报道宣扬交警的达27起。
去年以来,我支队分别有三个大队发生了民警在查处违法时遭到抗拒和驾车拖挂民警逃跑的事件。以往对此类事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对其打击处理时,苦于证据不易获取或证据不充分而往往不能打击处理到位,民警受了委屈,执法权威被削弱。如今由于我们坚持了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且这三起事件中被伤害民警及现场其他执勤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均客观真实地记录了违法者抗拒执法、拖挂民警的全过程,在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时,证据充分,均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有力打击震慑了抗拒交警执法的坏风气。
随着支队各种执法规范的出台和各种告知词的统一,民警在执勤执法和从事其他业务管理时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份法律文书的制作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都必须有执法记录仪客观真实的记录。这样一来,民警的行为受到了约束,不得不规范、不得不文明、不得不严格、不得不公正。比如,违法处理室以往时常发生持他人驾驶证处理违法,事后持证本人提出异议的投诉,虽然我们也要求写出委托书,留存证件的复印件,但事后持证人不承认其委托,真要鉴定其笔记真伪十分麻烦。自从要求各违法处理室的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录,违法处理民警规范提问和告知后,此类投诉基本绝迹。
以往查处涉酒类案件的民警虽然在现场对涉嫌酒驾者进行了呼吸检测,但在查处的整个过程中经常出现其它人为因素的干扰,最后可能导致没有对涉嫌酒驾者依法处罚。针对此种情况,我们规定了在执法记录仪的全程摄录下,执法民警向当事人当场宣读呼吸测试的数值,并让当事人复述一遍,在第一时间固定了证据,排除了说情、徇私的可能。
根据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的规定,执法记录仪的主要用途是规范和监督每一个交通民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在使用和推行了一段时间后,认为在一线工作的大量协警因直接面对人民群众,也时常出现矛盾和纠纷,也有必要佩带使用执法记录仪。于是我们在后台管理系统中专门研发外挂了一个子系统,专门用于这部分同志的执勤管理、服务群众工作,并一次性购买800部执法记录仪配发到每一个协警。下一步我们还将对机动车驾驶人考核的科目三领考员、交通事故处理快速理赔的现场处置人员统一配备,以真正发挥执法记录仪“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民警一个清白”的作用。
针对每个数据采集站存贮能力有限,信息存贮时间短问题,我们新购置30台数据采集站,以达到平均每十部执法记录仪使用一台数据采集站的配比,使执法信息平均可以存贮两年左右,执勤信息也能存贮半年以上,高于部局的规定要求,有利于支持执法,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和执法民警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解决执法纠纷。
为了进一步拓展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功能,近期我们还将增加卫星定位功能,无线传输功能,延长每部执法记录仪的连续开机时间,配合厂家研发和装备适应不同工作岗位需求的机型,进一步开展优秀执法视频评比竞赛活动,促进全体民警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规范自己的每一个行为举止。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虽然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与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人民群众和部交管局对我们的要求还差很远,我们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使执法记录仪这一规范执法的利器法宝发挥更大更强的作用,使我们全体交警的服务、管理、执法更周到、更贴心、更规范。
作者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