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和君咨询 丛龙峰
模糊化制度安排是个什么鬼?
文 | 和君咨询 丛龙峰
越是整体性的顶层设计,越常表现出“方向既定、细节未明”的意涵,不搞一刀切,欲速则不达。
在西方传统看来,“确定”是事物的本来状态,“不确定”是由于人类认识上的局限性所造成的;而在中国传统看来,世界本来就是不确定的,任何所谓“确定”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前段时间在武汉做学术交流,吕力副教授提出一个有意思的提法:模糊化制度安排。这种“模糊化”可不是因为语焉不详,而是一种有意为之;它指的也不是辨证,甚或中庸,而是在目标明确、立场分明的前提下,选择给出一组可供商榷的制度性解释。
这很像是任正非所谓的灰色管理,“在这个变革时期,我们都要有心理承受能力,必须接受变革的事实,学会变革的方法。同时,我们要有灰色的观念,在变革中不要走极端,有些事情是需要变革的,但是任何极端的变革,都会对原有的积累产生破坏”,正如任正非所说的,灰色不是指软弱、妥协,而是要求管理者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善于找到变通之法。
按照吕老师的观点,由于模糊化制度安排存在多种解释,而制度执行时又必须选择其中之一,因此在执行时就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需要时再协商;(2)必须在原定多种解释范围之内,确定行动方案;(3)结合即时情境进行解释。也就是说,模糊化制度安排必然导致变通。已存在事先约定解释权的情况下,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就不需要再协商,而是由其中有解释权的一方独自对制度进行解释然后执行。
这一视角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制度推行中的不易,尤其涉及到多层面、多群体的利益冲突,模糊化制度安排是一种富有智慧的渐进之法。因此,越是整体性的顶层设计,越常表现出“方向既定、细节未明”的意涵,不搞一刀切,欲速则不达。
此轮国企改革倍受关注。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中,我们可以发现:一方面,继续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一大亮点是国企从“管人管事管资产”转向“管资本”;另一方面,“坚持分类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坚持因地、因业、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这中间似乎也有模糊化制度安排的特点。
吕老师认为,除了应对复杂局面时的一种选择,模糊化制度安排在中国情境下也具有哲学态度上的合法性基础:在西方传统看来,“确定”是事物的本来状态,“不确定”是由于人类认识上的局限性所造成的;而在中国传统看来,世界本来就是不确定的,任何所谓“确定”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文化究竟对管理会产生多大的影响,是一个难解之题,因为从哲学到行为之间的证据链太长了。学者们或许更应在中观层面的理论建设上下功夫、例如制度理论、组织演化理论、组织学习等。制度环境比认知哲学更直接的影响着管理者们的抉择,这是国企改革的意义,也是学界应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