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振
摘要:目前,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在学生的德育学分中占了一定的比重,同时“基础”课也对提高学生的修养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研究阐释了“基础”课的教育改革理念、实践育人理论、课程学分创新理论等。
关键词:“基础”课;模块化教学;德育学分
文章编号:1674-120X(2016)02-0044-01收稿日期:2015-08-26
“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主要是实现模块化教学,发挥思政课教师的教学优势,提高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实践教学中,教师加大指导力度与参与力度,使“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真正落实到学生教育生活的实际中。“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础”课理论主题教育内容实行模块化教学
依据教育部统编的“基础”课2013版教材,将理论教学设计为六大部分的教学模块,即领航导引、理想情操教育、人生价值观教育、道德观教育、法制观教育、个人品德教育。六大模块的内容体系设计把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治教育与高职学生成长成才与职业人培养相结合,之间会有比较明显的分块,但又相互渗透融合。
2“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创新
将“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把该课的实践教学与德育学分制(即对学生的量化准确的德育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基础”课的实践课深化为德育学分机制,使“基础”课由课内走到课外,贯穿学生生活的全方位。笔者所指的德育学分是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部出台的《学生德育学分的实施和操作办法》,此办法明确规定了德育学分分为基础分(80分)和奖励分(不设上限)。每学期的德育学分基础分+奖励分之-扣分。通过5个学期的全程教育和全方位考核,德育学分考核合格则完成“基础”课实践课程的教学要求,从而获得该课实践课程的2学分。
3“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教师队伍整合
“基础”课教师的队伍会由公共基础教研部的思政课教师主要担任“基础”课的理论课教学,结合“基础”课的理论模块对学生进行教学;学院负责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各系学生工作人员(系书记和辅导员)主要担任“基础”课的实践课教学,对学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考核。公共基础教研部的理论课教师加大对实践教学跟踪力度,加大了对学生实践课的考核。
4“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更加适用
“基础”课实践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的情况下,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模块紧密结合,在课程设置方面,理论课程以模块化的形式在第一学期开设完成;实践教学课程分布在第一至第五学期开设,与德育学分制实行完全对接。“基础”课学分3学分理论课学分1学分+实践课学分2学分。“基础”课48学时理论课18学时+实践课30学时。
5“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形式多样
结合学生关注的实际,探索形式多样的实践,让学生走出家门、走出课堂、走出校园、走入社会,参与各种实践教育活动。首先抓住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活动。主要有主题征文比赛、主题演讲、主题调查、主题讨论、主题交流、主题PPT演示、法律知识宣传、职业规划设计等。其次,与学生专业顶岗实习单位相配合,加大对专业顶岗实习学生思想政治活动的渗透。最后,建立校外德育基地,对学生进行理想情操教育。
6“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考评方式实用
“基础”课在实践考核方式上精心改革,形成全面反映学生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综合考评体系。学生每天要对自己的情况进行记录,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班级德育学分考评小组要坚持每周检查,班级月底公示,期末学生自我小结,班级集体评议的形式,最后来确定考核的成绩。“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考核方式紧紧依托德育学分,任“基础”课的理论课教师实行跟班制,在每个项目的全程跟踪指导后,分别于第一至第五学期的学期末与学生所在系负责德育学分考核小组的成员,检查学生《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填写情况,认真核算每学期德育学分。每学期德育学分达不到60分为成绩不合格。德育不合格的学生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考核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5个学期后德育学分成绩达不到300分的视为不合格,要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德育答辩,合格者才能被认定可以获得“基础”课的实践课程对应的2学分。
总之,“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研究实践是对思政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全新尝试,在操作过程中还需要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