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切实抓好“第一书记”到村任职
大兴安岭地区将选好育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抓手,使“第一书记”选得准、管得好、站得住。一是明确选任标准,选准“第一书记”。把政治素质过硬、基层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近期成熟可提拔的后备干部作为“第一书记”的硬性标准,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逐一筛选,最后确定后备干部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二是重视教育培训,育强“第一书记”。聘请地区涉农方面专家,对“第一书记”进行集中或分片培训,使“第一书记”能够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发挥作用。三是依托相关制度,管好“第一书记”。实行组织部门和选派部门双向管理,加强对“第一书记”的考核和督查。(钟山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