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
从柏林大学毕业后,查尔斯在柏林工作,需要自己租赁房屋居住。最初查尔斯租赁的房子,租金每平方米7欧元。两年后合同到期,房东把租金提高到每平方米10欧元。到3年的时候,房东把租金提高到每平方米14欧元,即使查尔斯极力协商,房东也不愿意降低租金。
在生气中,查尔斯将自己租赁房屋的经历在网上刊登出来,不断有人留言,有过与他类似的遭遇。查尔斯趁机召集5000人,去包围柏林市政府大楼示威,抗议房屋租金上涨过快,请求柏林市长克劳斯·沃韦赖特想办法抑制房租上涨。
示威者高举着各种各样的口号,批评政府放任房屋租金持续上升,没有考虑租房人员的负担。他们齐心协力的呐喊,在街头不停地回响,骚扰得市政府里的人难以正常上班,市长只能出来接待,并答应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尽快提供给联邦政府。
收到沃韦赖特的提案,德国政府认为有道理,住房是保障民生的基础产品,有必要采取强硬或非市场手段进行干预,以便保障社会稳定。在深思熟虑后,他们开始修改房屋租赁法,采取措施限制房租上升。经过几次修改,租房法修改案终于在德国议会通过。
和以前的法律相比,新的法律对房租上涨限制得更加严厉,对于老住户3年内租金涨幅不得超过10%,新出租房屋的价格必须按照各地政府指定的价格,超过指定价格的20%,便是违规行为,顾客有权提起诉讼,索回超出部分资金;超过50%的,房东被认为赚取暴利,将会入狱3年。
限制房租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即使房东有正当理由提高租金,也务必经过顾客同意。如果客户不同意,房东不能自己提高租金,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倘若顾客没有及时交纳房租,或者恣意破坏房屋的设施,房东可以强制要求他们搬走。
强行限制房租上涨的做法,会让开发商投资的积极性受到打击,而只有建造更多的住房,才是从根本上抑制房租增长的最好途径,因此限制房租法的有效期只有5年,是解决房租上涨的临时措施。限制房租法在柏林地区生效当天,德国交通、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长拉姆绍尔说,新的法律不仅能够限制房租过快上涨,而且可以平衡过去法律倾向顾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