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亚东,理同新
(1.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四川 成都 610043;2.成都体育学院重竞技教研室,四川 成都 610043)
应用电子护具对跆拳道裁判员执裁的影响
班亚东1,理同新2
(1.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四川成都610043;2.成都体育学院重竞技教研室,四川成都610043)
1.1研究对象
应用电子护具对跆拳道裁判员执裁的影响。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查阅中国知网等文献数据库、成都体育学院图书馆馆藏资源、中国跆拳道协会裁判规则等进行整理。
1.2.2专家访谈法对赛事的组委会技术代表、场地裁判长等进行访谈。国际裁判2人以上,其余为国家级裁判,均有多次执裁引用电子护具的赛事,经验丰富。
1.2.3实地调查法对赛事进行现场调查,结合自身场地执裁经验及观察记录场地情况进行分析。
2.1电子护具自身技术壁垒对裁判员执裁产生的影响
电子护具对躯干部位有效腿法自动记1分,其余加分仍需裁判员配合电子护具加分。在电子护具应用之初,运动员为了迎合电子护具擦刮性动作都可以加分的特点,大量使用简单的横踢、侧踢动作得分,大大降低了比赛的观赏性。前人在对电子护具设计缺陷总结如下:电子护具阻力越大越容易达到得分标准,实战中运动员腰部、两肋部位一直处于运动中,两肋弹性较小,阻力较大。电子护具设定的力度数值相对是较小的,力度不大的横踢技术,由于接触的准确程度高而获得分。目前还没有针对运动员背部粘扣位置贴防干预力度装置。实战中一旦出现手臂格档,则形成不了感应脚套与护具感应器的接触,无法得分。有工程师认为崭新的电子感应护具和脚套与长期使用的电子感应护具与脚套在灵敏度上是有差别的。目前主流的电子护具厂家是德国阿迪达斯、韩国LAJUST等,对以上技术缺陷尚未提出完整的优化方案。在对广州亚运会跆拳道比赛进行调研时发现:电子护具激活时间长,且主裁叫停后运动员踢击、犯规后动作、非跆拳道技术都能加分。笔者在2013年全国青少年宫跆拳道锦标赛执裁过程中,也曾遇到电子护具信号中断,甚至出现中断后,比赛分数清零,当场引发双方教练员强烈不满,提出审议。在对技术官员和各场地裁判长进行访谈调查中,发现此类状况屡见不鲜。2009年中国跆拳道协会对现行的竞赛规则及解释进行修订,将有旋转动作的躯干击打腿法从2分提高至3分,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躯干旋转动作出现在比赛中,需要裁判员相互配合结合电子护具有效时间进行计分,并且在赛场上边裁与主裁需要分配更多的注意资源在电子护具的纠错问题当中,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内容增多,无形中增加了执裁难度。
2.2电子护具的引入增强裁判员执裁过程中的客观化评价
电子护具的引入增强了判罚客观性毋庸置疑。在访谈过程中,专家一致认为,限制跆拳道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裁判员打分主观化,引入电子护具可以增强裁判的客观化评价,也是跆拳道运动未来的发展趋势。本研究调查的五场赛事,赛前组委会都统一执裁尺度,避免因个人判罚尺度不同造成判罚偏差。裁判员无论是因为业务水平限制,还是存在道德“黑箱”现象,主观化执裁导致的漏分、偏判始终无法避免。虽然电子护具尚未发展成熟,却代表着客观化评价的改革拉开序幕,缓解裁判员、运动员和教练员之间的紧张关系,形成了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
2.3采用电子护具对裁判员执裁心理素质与执裁经验的影响
裁判员注意力的广度和稳定性是重要的心理素质衡量标准。电子护具在早期应用阶段,对裁判员执裁中的注意资源分配能力有所提升。裁判员除了要注意运动员有效地分动作和犯规动作,赛场计时、教练员和场外环境之外,还需要分配注意资源在电子护具纠错问题上。对于经验不足的年轻裁判,掌握全场动态尚且勉强。引用电子护具后,注意资源明显分配不合理。依赖电子护具计分成为惯性,对突然的旋转动作、上头动作出现漏分现象。场裁不时关注计分屏幕是否出现异常,偶尔出现忽视运动员抓、推等动作犯规。对于经验丰富的裁判,没有明显出现此类问题。究其原因,可推测在长期执裁过程中,培养出更高效的注意资源分配策略。且有些年长的裁判对电子护具持怀疑态度,不会过度依赖电子护具。以前,运动员技术动作运用是否合理,需要裁判员在犯规发生的瞬间做出判断,尤其是关键场次、加时赛和一方运动员出现连续的得分,裁判员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电子护具由于客观的力度阈值、精确的时间标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对裁判员的心理压力。在采访和现场调查中发现,过去教练员提出录像审议的内容多为裁判员漏分或对方动作无效而裁判给分。引用电子护具后,录像审议内容则偏向上头动作的漏分和对场裁判罚的质疑。说明教练员与运动员认可电子护具的统一打分尺度,避免质疑裁判偏裁,缓解了裁判员执裁时的心理压力。
2.4电子护具的普及对裁判员队伍建设的影响
过去在培养、选调裁判员时,运动经历是十分重要因素。在判罚过程中,裁判员的运动经验决定了判罚尺度是否能与组委会要求的判罚尺度统一。没有运动经历的裁判员,很难掌握所谓没有客观标准的“尺度”。长期以来,我国裁判员队伍建设都是走“优秀运动员退役—跆协、高校等推荐—裁判员知识培训—转型成为裁判员”的模式。导致了队伍中人才单一,缺乏活力和改革创新的能力。随着客观化评价系统的完善,对裁判员是否有运动经历的要求将不会成为硬性条件,多元化人才有机会进入裁判员队伍,带动队伍建设多元化发展。
3.1电子护具的技术完善刻不容缓
目前电子护具存在如不能识别转身动作、上头动作等设计缺陷。在访谈过程中,专家表示电子护头已经在试用阶段,一旦技术成熟马上应用于比赛。但是对于旋转动作的识别,各大厂家和业内人士一直没有设计方案。想彻底改变跆拳道判罚的主观化评价,电子护具必须做到可以识别所有打分技术,并保证在赛场上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应用完整、客观、科学的计分解决方案,是跆拳道竞赛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电子护具仍处于研发阶段,所以造成电子护具价格十分昂贵,不便于推广。在电子护具技术越来越趋于完善后,更多的厂家可以突破技术壁垒,提高市场竞争,降低研发、生产成本,对于电子护具的推广意义重大,间接地提升国内各省市的整体执裁水平。
3.2电子护具并不能完全代替裁判员
竞技赛场的残酷性、不确定性为它带来无穷的魅力。电子护具的本质是计分工具,面对瞬息万变、情况复杂的赛场局势,裁判员最终还是要靠自身执裁技术和宝贵的执裁经验进行最终判罚。尤其是场裁的判罚犯规动作,掌握全局的工作并不属于电子护具的工作范畴。
3.3加强裁判员的多元化技术培训
就国内裁判员队伍来说,绝大多数是运动员出身。对于电子护具技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研发人员和专业裁判之间沟通不畅,很难提出建设性意见。加强裁判员外语能力的培养,有助于裁判“走出去”接触世界领先的技术和执裁知识,提高国内整体水平。
3.4裁判员队伍建设应向多元化趋势迈进
在电子护具发展趋于成熟后,跆拳道裁判员队伍的结构将会发生变化,新一代裁判员会偏向电子科技、外语等能力的要求,相对淡化过去的运动员经历,吸引更多元化的人才加入到裁判队伍当中,对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和客观化评价标准的发展都有帮助。
[1]安槿娜,郑光材,金峰石,等.关于使用跆拳道电子护具的效率性[J].韩国体育研究,2007.
[2]颜红伟.采用电子护具条件下跆拳道运动员技战术应用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12.
投稿日期:2016-06-16
G85
A
1674-151X(2016)08-036-02
10.3969/j.issn.1674-151x.2016.15.019
班亚东(1992—),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运动心理学。
理同新,国际级裁判员。研究方向:跆拳道训练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