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管理对策研究

2016-07-19 06:25:28马瑞红
安全与环境工程 2016年3期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武汉市

马瑞红,赵 频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



武汉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管理对策研究

马瑞红,赵频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

摘要:城市生活垃圾对城市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成为制约城市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在对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现阶段武汉市生活垃圾以末端处理为主而源头分类不足的问题,借鉴国外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处理的相关经验,提出加强源头分类处理的社区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模式,并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管理的具体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社区处理模式;武汉市

我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城市正深陷垃圾围城的困局,武汉市也不例外。而目前对于城市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多集中于末端处理,即填埋、焚烧处理。末端处理是废弃物综合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位于“废弃物管理分级”(即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利用—堆肥—处置)的最末端,虽可快速应对日益增长的垃圾问题,但垃圾填埋除了未能有效地利用资源、永久性地占用大量土地之外,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污染,导致渗滤液和有害气体等污染物的产生,如果管理不当会造成更严重的环境污染。此外,垃圾焚烧产生的有害气体和处理完产生的灰烬虽然在量上减少了垃圾,但其污染物的微小颗粒更易被生物吸收带来二次污染。垃圾问题涉及到城乡各地和千家万户,对其分类处理既不能完全靠政府强制推行,也不能完全市场化,因而这项工作离不开社区居民及其家庭的支持和参与。能否发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垃圾处理,从社区这个源头解决垃圾的源头分类处理问题是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管理的重点所在。为此,本文对武汉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处理模式进行了研究。

1武汉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及症结

1.1武汉市现有生活垃圾管理方式

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主要由居民生活垃圾、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和集团垃圾三大部分组成,其中居民生活垃圾所占比重最大,达到50%以上。随着人口的增长,武汉市生活垃圾管理形势日益严峻,2014年武汉市常住人口达到1 022万人,目前每天产出的生活垃圾约5 800t,预计每年将以4%的增长率递增,至2020年,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将达到12 000t。现阶段武汉市生活垃圾(年)处理量稳定在200万t左右(见表1)[1]。目前武汉市对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做如下无害化处理,即回收再利用(如废纸、塑料、金属、玻璃等)、填埋、焚烧、堆肥等。其中填埋、焚烧、堆肥属于垃圾的末端处理,具体处理流程见图1。据相关文献统计[2],我国2013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填埋占61.4%,焚烧占21%,堆肥占2.3%,其余15.2%为堆放处理(见图2)。这是一种以政府环境卫生部门主导的末端垃圾处理为主,以民间自发的居民源头垃圾分类回收为辅的垃圾管理方式。

表1 武汉市2006—2013年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武汉统计年鉴》。

图1 武汉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流程Fig.1 Recycling process of household garbage   in Wuhan city

图2 我国2013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比例[2]Fig.2 Ratios of national municipal solid waste   disposal ways in 2013

1.1.1末端垃圾处理为主

政府主导的末端垃圾处理是以垃圾的焚烧、垃圾的填埋和有机垃圾堆肥的形式来进行无害化处理。政府是垃圾管理的责任主体,主管垃圾分类的政府部门主要是环境卫生部门,在垃圾的填埋、焚烧的末端处理中政府投入的资金比较多,效果也比较明显,但是由于垃圾源头分类回收处理做得并不好而使得垃圾这一种资源的利用率并不高。

1.1.2居民源头垃圾分类回收为辅

武汉市在20世纪90年代末也曾进行了垃圾分类试点,尝试从源头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但由于操作起来较困难且成效不明显而被政府忽视。其中一次是引入投资方进行垃圾处理,2005年11月全市首条垃圾分选线在二妃山垃圾场启用,但由于垃圾在二次转运过程中已经被捡荒者挑走了可回收的,投资方不愿再做赔本买卖,运行一天就停止了。还有一次是民间分类回收,2006年武汉市试行社区垃圾分类收集,7个中心城区城管部门将980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投放到35个试点社区,通过居民有意识对垃圾的分类回收,然后由中间商再把分类好的垃圾送到垃圾加工厂[3],这种回收处理的优点是垃圾回收集中在居民点附近,可直接对垃圾进行处理,但缺点是规模小、回收物品种类有限、技术支持低、不能进行有效的组织,此外由于回收物品多来源于居民或拾荒者,无法保证居民分类回收的积极性,因此源头处理的效果并不理想。

1.2武汉市现有生活垃圾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

武汉市现行垃圾末端回收处理方式的弊端是很明显的,由于未及时对生活垃圾从源头进行分类,很多有一定回收价值的垃圾以混合垃圾的形式进入了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导致末端的填埋焚烧处理压力增大。

由表1可见,2006年武汉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最低仅为21%,就是由于垃圾管理重点集中依赖于末端处置,未注重源头分类减量,造成汉阳紫霞观、青山北洋桥、江夏二妃山垃圾填埋场由于垃圾产生量增多超出预期而提前关闭。随着汉阳锅顶山、汉口北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相继建设完毕,以及江夏长山口垃圾焚烧厂和卫生填埋场的建成,到2011年时武汉市已有5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和2个填埋场[4]。尽管随着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填埋场的增多,武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到2013年已达到100%,但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垃圾处理方式并未提高垃圾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1.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问题的症结

如前所述,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弊端主要在于末端处理方式使得垃圾的资源使用效率低、环境污染大。究其症结,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由于传统思想和客观经济条件的制约,目前我国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缺少实施细则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内容多为原则性规定和指导性方针,缺乏程序性规定,落实到具体操作中会因理解不同导致执行方式和执行力度的不同,给依法防治城市垃圾污染带来困难。二是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不配套。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具有较大的地区差异性,而地方部门未能充分行使立法职能,使相关部门在执法时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为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非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地方性立法,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保障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顺利实施。

(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缺乏资金支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资金投入包括两大块:垃圾处置设施、设备的投入;日常的服务性支出。武汉市目前生活垃圾管理经费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环卫设施建设主要由政府投资,但是垃圾费收缴率很低,而且征收的额度远远够不上日常垃圾管理所需投入的基本费用。资金缺乏导致了垃圾收集容器、转运车、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等供给设施严重不足。可想而知,完全依靠政府独立投资的垃圾管理经费的缺口是相当巨大的。

(3)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配套设施缺乏规划。首先,在配套设施上,现已存在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配套滞后,部分本可回收的垃圾苦于寻找不到回收渠道存在着“既分又不分”、“先分后混”的尴尬局面,有毒有害垃圾目前除电池之外其他还没有具体处理办法;其次,在建小区和已交付使用的新小区在前期规划中,都没有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配套设施列入规划,直接导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居民中推行困难[5]。

(4)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尚未完全形成。首先,相比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言,我国适用于建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产业发展的市场机制方面的法律法规基础还非常薄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法律地位上更多地是将政府定位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服务的直接生产者,对社会上出现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活动,没有相关条文,形成政府角色错位、体制不顺、管干不分,很难适应当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市场化发展要求;其次,现在生活垃圾处理大部分是政府主导的行为,企业参与垃圾处理的积极性不高,而愿意从事生活垃圾回收、运输以及处理的企业,大多是一些自身的经济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加之由于垃圾处理事业利润微薄、信贷融资困难、政府扶持资金有限,企业内部动力逐渐缺失,对垃圾处理事业的认同感和责任感与日剧减。

(5) 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和监督力度不够。现如今人们对环保的重要意义已有较深的认识,也不缺乏参与环境保护的愿望和热情,但要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良好习惯,还需要很大的努力。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的意识和积极性并不高,过分依赖后期二次分拣,无形中给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虽然政府也出台了很多垃圾分类的政策,宣传了垃圾分类的知识,但在实际生活中,能做到垃圾分类的公民很少,垃圾分类箱也只成为政府市民工程的一个摆设。可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不仅需要居民自觉,也需要各个方面的力量来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监管,才能从实质上把垃圾分类回收做下去[6]。

2国外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的经验及启示

2.1国外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的经验

2.1.1德国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

德国早在1904年就有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说法,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其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其经验在于:首先,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垃圾分类工作,如《废弃物处理法》、《废物分包装条例》、《循环经济法与废弃物处理法》、《可再生资源法》等,并强化配套相关实施条例;其次,居民生活垃圾的清运是需要付费的,其清运费与生活垃圾的数量成正比,这就从利益上引导居民自觉控制垃圾量,如按照“绿点系统”,具有绿点标志的包装废弃物清运费用是由“绿点系统”成员企业支付的,居民如果将包装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就不需要支付这笔费用,反之,则就必须额外支付这笔垃圾清运费用。这一规定从利益机制上引导居民主动将其他垃圾和包装物分类投放,为包装物的分类投放创造了条件[7]。

由于法规严密、执行到位,德国政府通过源头垃圾分类最大化地达到了可用垃圾资源的回收和利用,加上财政政策对垃圾回收和利用的支持,垃圾回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实现了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参与公司得利三方共赢的局面。

2.1.2日本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

2000年前,日本受制于国体面积狭小、技术不足等原因,采用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导致日本空气中含有的二噁英水平是其他国家的10倍。2000年后,日本转变垃圾处理思路,先后颁布实施了《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相关法律,以家庭与个人为单位,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数量,并实行垃圾分类,如今日本生活垃圾年产量大大减少,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焚烧所造成的有毒气体的排放量。

日本的垃圾分类处理取得了突出成效,其经验在于:首先,垃圾分类细致。将垃圾大致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类垃圾和大型垃圾4大类型,每一种垃圾都有不同的收集时间,一般垃圾每周2次,其他类垃圾每月2次,每到收集垃圾的日子,居民便将装着垃圾的塑料袋放到指定的地点;其次,政府的工作到位。每年政府都会给每户居民分发垃圾回收挂历,规定在特定的日期回收特定种类的垃圾,政府也在公共场所设置了形状各异但标识相同的垃圾分类回收箱。这一系列措施不仅促进了垃圾分类的有效执行,也养成了居民垃圾分类处理的良好习惯,从根源上奠定了日本垃圾分类获得突出成就、成为垃圾处理世界模范的基础[8]。

2.2国外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的启示

德国垃圾分类处理的成功经验,突出表现为以政府为主导,在法律法规上加强环保立法,在垃圾分类循环利用中实现私营企业自负盈亏,在垃圾分类源头上实施分类收集、专人指导。

日本垃圾分类处理的成功经验,除建立和完善垃圾回收有关法律法规外,更为突出的是政府将垃圾生产源头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心,养成居民按细致分类初步处理垃圾的良好习惯,将垃圾的分类问题解决在垃圾产生之初。

德国和日本的共同点在于,对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的这种源头管理十分重视。正是因为政府对公民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在源头管理中实现垃圾的资源化,为垃圾的末端处理减少了很多的资金和环境保护的负担。此外,德国实现了垃圾分类处理的产业化,并引入市场机制,让企业参与到垃圾分类处理中也是值得借鉴之处。

3武汉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的实现路径

3.1以社区为单元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模式的提出

借鉴国外生活垃圾处理经验,结合武汉市市情,本文提出以社区为单元,在社区内形成监督管理机制的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回收模式。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居住单元,可将其区分为居民小区、学校的学生公寓和老师的居民区、养老院等类型,这样在垃圾分类上易成系统,便于管理。

在垃圾管理方面,可以在社区设置五类垃圾回收处理站(见图3):A类回收站用于回收价值较低的可回收垃圾,如废塑料瓶、废纸、废玻璃、废金属等,A类回收站宜在一个中型小区设置1个;B类回收站用于收集旧家电等大件垃圾,由于家电更新速度慢,因此B类回收站可在两个中型小区设置1个;C类处理站则可用于收集居民日常厨房垃圾,由于此类垃圾产量大,因此C类处理站宜在一个中型小区至少设置2个;D类回收站则用来收集居民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如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D类回收站可在一个中型小区设置1个;E类回收站用于收集其他垃圾,如砖瓦陶瓷、建筑垃圾、纸尿裤、衣物等,E类回收站可在一个中型小区设置1个。在这里,A、B两类垃圾回收站为有偿回收,C类厨房垃圾处理站用于消化有机垃圾如果皮、菜叶、剩饭菜等,D类回收站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对有害垃圾进行针对性的特殊处理,为无偿回收,E类回收站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卫生填埋或焚烧。

在监督管理方面,可以采用“环卫—小区—家庭”管理方式,环卫局可以和小区物业联合起来对垃圾收费进行管理,小区物业主要负责相关垃圾处理设施的保障,给相关人员及设施提供必要的场所,同时对小区内垃圾分类情况予以监督[9]。

图3 社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模式示意图Fig.3 Schematic diagram of source classification and   recycling of community household garbage

3.2以社区为单元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模式的实现

3.2.1科学分类社区生活垃圾

城市环境管理必然涉及到垃圾分类的管理。垃圾分类,是指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垃圾分类装置,并按照指定时间、种类,将该类垃圾放置于指定地点,由垃圾车予以收取,或投入适当回收系统。社区生活垃圾的分类归根结底是对有机物(食品、厨余垃圾)的分类,有机物的去除能够对后续的处理提供更多的便利,因此居民在垃圾分类中,将有机垃圾从混合垃圾中分离出来,垃圾分类的目标基本就达到了。生活垃圾的科学分类是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基础。我国有着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好传统,但主要是一种从经济目标出发的自发行为,垃圾处理离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相距甚远。

3.2.2建立市场化的垃圾回收分拣系统

为了提高垃圾的收集效率,应在更大范围内建立市场化的垃圾回收分拣系统,将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系统形成产业链,垃圾分类收集的实施由回收公司统一进行,采取市场化,从而可以节省中间环节,比个体回收站更具有组织性,比环卫部门效率、积极性更高,其优点还在于垃圾收集范围大,甚至可以覆盖整个城区,回收的总量也大。

在小区内的垃圾回收系统中,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将上门收集和直接送来系统相结合,回收公司可根据社区面积大小在小区主要道路出口处或小区中心设置一个厨房垃圾处理站,用以回收整个小区的有机垃圾。其中,可回收的垃圾则由A、B类回收站人员上门收集,并给予一定的报酬;不可回收的垃圾则属于直接送来系统,由居民分类后亲自送到C、D、E类回收站。这种小区的垃圾源头分类回收模式决定了盛装垃圾的容器为塑料袋,以使有机垃圾处于封闭的环境不产生异味和二次污染,塑料袋可由政府统一按期发放。

在此社区垃圾源头分类回收模式中,不再收取垃圾处理费,小区内不设置或少设置垃圾桶,杜绝居民因自身懒惰不想去回收站而将垃圾混装倒入垃圾桶中。另外,针对一些将垃圾分类的居民,可以给予一定的服务费用的奖励。此方法对于不支持垃圾分类的居民可以看作是一种惩罚,也可以是间接的垃圾处理费用,从而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3.2.3加强社区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

垃圾分类必须有监督才能使居民有压力、有约束地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减少二次分拣工作的困难。要形成一条科学垃圾分类的运作链,其物业公司对其运作负有保障的总责,而居委会则负有代表社区进行定期和经常相结合的严格监督检查与抽查的责任,发现违约,有权建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3.3生活垃圾末端处理是社区单元垃圾回收的最后手段

3.3.1有机垃圾的处理

有机垃圾的去除是通过微生物及分解的酶使有机废弃物降解为低分子化合物,最终变成水和气体,使有机废物就地消化,降解率可达到95%以上,残渣可用于社区绿化堆肥和花卉的肥料。但社区内的容纳有限,当超过厨房垃圾处理的限度时多余的有机垃圾可送往郊区的堆肥厂进行更进一步的处理。

3.3.2其他垃圾的处理

其他垃圾主要指不可回收或无回收价值的垃圾,将有机垃圾从垃圾里分离以后,其他垃圾主要是E类回收站的垃圾,可由环卫局收集送往焚烧厂或填埋场。就焚烧处理技术而言,这样经过分类的垃圾处理难度会降低。而填埋则作为辅助的措施,将逐步退出垃圾处理市场,取而代之的是更具有资源化的技术如热解、焚烧等[10]。

4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管理的保障措施与建议

4.1完善垃圾分类的政策法规

为控制城市生活垃圾,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要建立相应的立法与政策体系,并尽快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法规,鼓励垃圾分类的立法政策,使我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具体措施为:一是建立垃圾分类制度,细化分类标准,制定符合现实需求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让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的具体方法及其社会经济意义;二是出台优惠的废品回收政策,如可制定《城市废品回收及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鼓励垃圾回收企业和个人分类清理、分类运输生活垃圾,将垃圾的污染降至最低;三是制定配合垃圾分类的垃圾收费政策,如湖北省于2005年6月颁布了《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但目前武汉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逃避垃圾收费和非法处理垃圾等问题,因此只有将垃圾收费制度同其他垃圾管理政策相配合,才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不断完善, 从而达到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的预期效果[11]。

4.2保障公共资金的投入

城市环境管理是一项公共事业,政府是环境管理的主导者,如果缺少政府资金的支持,其运行推广会很困难,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城市卫生管理的投入:一是要加大对垃圾分类回收企业资金上的支持,垃圾回收不可能全部由政府来解决,需要政府资金投入和税收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参与到垃圾分类回收的市场化中来;二是要加大对垃圾分类回收设施投入的力度,现阶段城市社区进行垃圾分类的案例还很少,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对社区内垃圾分类装置的经费支出,如在社区安装分类回收垃圾桶、建立垃圾分类回收中转站、建立微生物处理机器等。

4.3实现垃圾回收产业化

垃圾回收产业化是促进垃圾分类的最终长效动力,政府要放权给企业,可以成立城市垃圾清扫公司、收运公司、垃圾资源化企业、垃圾堆肥公司等有偿服务的企业经营性质专业化公司,将原先负责垃圾回收、处理的部门从政府部门中独立出去,由事业编制改为企业管理,采取入股与合资等企业化的运作模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此外,政府还要积极培育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的产业市场,应特别注重培育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的技术产品市场、资本投资市场、技术服务市场等,公众也要积极支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为企业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空间[12]。

4.4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

垃圾分类必须有监督才能使居民有压力、有约束地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减少二次分拣工作的困难。要保证社区的优美整洁,必须形成一条从垃圾分类提交、分别储运、科学处置、协助保障、严格监管的运作链。其中,物业公司对运作负有保障的总责,居委会则负有代表社区进行定期和经常相结合的严格监督检查与抽查的责任。建议赋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监督权,依法对负有责任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对从事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和制定定期考核制度。

此外,建议将垃圾分类收集作为重要指标列入“文明单位”等评比方案的考核范围内,并按照各考核方案的评分标准,对没有完成垃圾分类收集率指标或未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部门加大考核力度,对超额完成垃圾分类收集率指标的部门给予奖励,对分类收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财政投资购买的分类收、运、处理设备实行减免税政策等[13]。

4.5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垃圾分类回收的展开,要求居民的生活方式要有所改变,如在家中需要将不同的垃圾分开盛装,并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垃圾桶对路边行人有鼓励扔垃圾的暗示,但由于没有专人的监督而成为垃圾分类管理的一个盲点。在垃圾分类回收中,要尽量减少小区内垃圾桶的数量,以杜绝居民不自觉地将垃圾混装,鼓励居民将垃圾送入回收点;同时,回收点以一定的价格回收居民垃圾中有价值的垃圾为前提,要求居民将这些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分开。此外,小区也应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的分类意识。

5结论

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把垃圾源头分类处理纳入社区治理,从源头上尽量最大化地减少垃圾污染源,通过借鉴国外居民垃圾分类处理的先进经验,找到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的实现路径,并通过提升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增加政府财政

资金的投入、建立和培养垃圾分类市场化机制、加强和完善垃圾分类监督机制等措施,加强垃圾的可回收利用,为垃圾的末端处理减少负担,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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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2013年发展综述[J].中国环保产业,2014(1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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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雷永佳,姚 景,赵飞,等.成都市生活垃圾两种处理方式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评价[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4,21(4):75-79.

[12]张晓霞.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对策[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7(2):38-40.

[13]刘勇,吕军.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的经济对策分析[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7(1):29-37.

Countermeasures for Source Classification and Recycling ofMunicipalSolidWasteinWuhanCity

MARuihong,ZHAOPin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Wuhan 430074,China)

Abstract:The municipal solid waste,which has brought heavy pressure on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the city and its surroundings,becomes one of the bottlenecks of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environment of Wuhan city.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and problems in the classification and recycling treatment of Wuhan municipal solid waste to solve the current problem of taking the terminal treatment as the main method while lacking in the source classification in the municipal solid waste disposal of Wuhan city.The paper reviews related experience of foreign cities on source classification and recycling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puts forward the mode of community household garbage classification and recycling that strengthens processing on source classification,and finally proposes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source classification and recycling manage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Key words:municipal solid waste;source classification and recycling management;community processing mode;Wuhan City

文章编号:1671-1556(2016)03-0069-06

收稿日期:2015-06-18修回日期:2015-10-15

作者简介:马瑞红(1989—),女,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评估。E-mail:melody_mrh_2007@126.com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578/j.cnki.issn.1671-1556.2016.03.012

通讯作者:赵频(1972—),女,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共政策评估方面的研究。E-mail:zpin7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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