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芳羽+刘延龄
6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对港口区原农业局局长、港口区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扶贫办”)主任陈杰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杰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在外人眼里,陈杰为人朴实厚道,做事踏实肯干。他20岁入党,在基层乡镇摸爬滚打数十年,通过自己的努力先后当上港口区农业局局长、扶贫办主任,享受副处级待遇。然而就在距离退休的最后几年,他却没能经受住金钱和权力的诱惑,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利用自身权力贪赃枉法、疯狂敛财,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建筑工程和扶贫项目皆可敛财
2008年4月,港口区农业局收到上级下达文件,要求该局组织开展光坡镇大蚝流通协会农业扶持建设项目,并下发15万元作为该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此后,时任港口区农业局局长的陈杰并未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建设,而是以港口区农业局和地产机械公司的名义,虚假制作并签署了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工程造价分别为75900元和69000元。并通过虚假制作相应的验收材料让时任港口区农业局副局长的陈耀邦和简碧宇签字,自己在财务审批环节最后签字批准。2009年1月7日,港口区农业局将上述两笔项目工程款共计144900元支付到地产机械公司账户,同年1月9日,地产机械公司将该笔款项转入陈杰个人账户。
2010年,陈杰在担任港口区扶贫办主任期间,上级要求采购鸡苗免费发放给贫困村民饲养,并下发了相应的专项扶贫资金。
后来,陈杰经人介绍与做鸡苗购销生意的马义南结识,并以平均每羽8块钱的价格将港口区扶贫办的鸡苗采购业务交给马义南经营。为此,马义南在2010年至2014年间,先后7次给予好处费共计20.28万元供陈杰个人花销。
隐匿的“熟人圈” 内定的施工方
在建筑工程行业,陈杰有自己特定的“朋友圈”。这些朋友往往由单位领导介绍认识,并常年垄断着扶贫办负责的扶贫工程项目。
2010年至2014年,扶贫办组织开展港口区范围内多条村屯道路硬化及城乡风貌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陈杰以担任扶贫办主任身份的便利,为工程承包商叶东生取得多个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并先后8次收受叶东生好处费共计30万元;2010年至2013年,扶贫办组织开展港口区范围内多条村屯道路硬化建设项目,陈杰帮助承包商张国君取得3个村屯道路硬化扶贫建设项目,并先后3次收受张国军好处费共计8万元;2013年期间,扶贫办组织开展港口区公车镇冲孔村介排二组至大江边、介排河堤至四组沙石屯级道路路基建设项目,陈杰帮助承包商黄志少取得两条屯级道路路基建设项目,并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收受黄志少好处费2000元。
据悉,上述工程半数未经过公开招投标形式进行,仅凭会议内部讨论就确定了施工方,并直接发包给相关施工单位承建。
2015年8月,陈杰因涉嫌受贿,被移送至司法机关起诉。2016年6月,港口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杰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58.48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伙同他人虚构农业扶持项目、伪造材料,非法套取项目款14.49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由于陈杰案发后积极退出赃款35万元,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办案人员介绍,狱中,陈杰对自己行为悔恨不已,他表示,自己因为地位的逐步升迁、权力的逐步扩大,便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在金钱的诱惑下,最终步入犯罪的深渊。除了自我反省,陈杰最放不下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案发前,他的妻子因重疾卧病不起,陈杰又锒铛入狱,再次给这个家庭带去磨难和伤痛。他亲笔给儿子写了一封忏悔信,信中说道:“这次你老爸所犯的错误太大了,无法宽恕,儿子啊,你还年轻,今后一定要学法守法,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