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归责问题及风险管控

2016-07-18 17:38陈琦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16期
关键词:风险管控体育教学

陈琦

摘 要 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文章采用案例法和文献资料分析法在讨论学校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原因、归责原则的同时,讨论降低风险的系统方法。研究结论:(1)导致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受害人自我造成”、“意外事故造成”、“外界特殊侵权造成”、“学校、教师等主体侵权造成”和“综合原因造成伤害”;(2)伤害事故归要坚持如下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及其他。建议:(1)伤害事故发生后,可以选择 “协商”、“第三方(含法院)调解”和“诉讼”加以解决;(2)要降低伤害发生的几率,即风险管控应 “树立伤害事故防范意识”、“加强法律相应法规学习”、“加强学生安全、纪律、法制及行为规范教育”、“做好应急准备”、“加强课堂和体育器材管理”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 事故伤害 归责事由 风险管控 体育教学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体质健康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从童稚而至青年,普通中国人要在学校里度过16年的时光,这16年,正是一个人身体素质养成的基础和关键时期。但由于立法缺憾、责任归咎等问题并未得到根本厘清,以至于中国现在的学校体育教学出现畸形发展的态势。这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划出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因而出现了学校和教师怕担责,所以“武事文办”。出于风险规避,多数学校的策略是:那些高强度、对抗性的体育项目“介绍”一下就行了,体育教学无论理论还是实务都遵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原则,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而出现上述问题的根子,主要在于法律规制的缺失。而要立法,必然要厘清事由,以便于树立原则,规定方法。

1导致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论,体育教学当属民事行为,因此教学过程中造成伤害事故的,理应厘清伤害事由,以便进行归责。一般而言,受害人原因造成的伤害,一般由于受害人在体育教学或体育活动中没有遵照教师的要求而致的主观过错,或是受害人未尽到疾病告知义务而造成的伤害。案例1:某学生在400米跑测试中突然倒地休克,教师及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无效。后查明,该生患有先天心脏病。但因某种事由而向学校隐瞒了病情并坚持参加测试。学校并不具备过错,因此不承担责任。意外事故则是由偶然原因所致,是不可预见而又在情理之中的,因为体育活动本身具有对抗和竞争性,因此无论怎么防范,伤害在所难免。外界特殊侵权行为则是由于突发的、不可控的原因造成的。如体育训练活动中突然闯入悍匪砍死砍伤学生,该过程教师学校保卫、教师及相关人员已经努力尽到保卫与防范义务,但是仍不免造成伤害事故,学校及其任课教师应该免责,而转而追究实施伤害者的责任。学校、教师乃至于相关人员未尽护卫或提醒义务而致的伤害,此刻应该承担相应程度的责任。学校体育设施为定期检查,导致学生体育锻炼时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学校应该负起责任。最后就是综合各方原因,也即是受害人和学校、教师都应该负担相应责任的伤害事故。如体育课上,学生起跳过程中被裤袋里的钢针所刺伤,教师未尽到提醒义务、学生粗心一起构成了伤害事由,因此双方都应该负担相应的责任。

2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及处理方法

伤害事故归责方面,要坚持如下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及其他原则。简单而言,过错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主观构成要件。《民法通则》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主观过错”最高院解释为可明显证明的主观故意或可推定的主观过错,所谓可推定,就是当事故发生后,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若推定的侵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过错。无过错责任原则,则指的是虽然行为人没有过程,但是须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同样是处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公平原则则是指义务人推定无过错,或是不能找到义务人的,由法官裁决,倡导义务人对受伤害人提供一定的补偿。体育设备的、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归责,除了学校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外,还应当向第三方追偿,如设备提供方和后勤服务提供方。关于伤害事故发生之后,该怎么处理的问题:可以采用“协商解决”、“第三方(含法院)调解”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加以解决。

3体育伤害事故的风险管控

我们认为,若能降低伤害发生的几率,实现风险管控,这比时候追责要有价值的多。简要而言,要实现风险管控,应该着眼于“树立伤害事故防范意识”、“加强法律相应法规学习”、“加强学生安全、纪律、法制及行为规范教育”、“做好应急准备”、“加强课堂和体育器材管理”和“参加社会保险”。只有让学生、家长等树立起安全意识和伤害事故范围意识,才能尽可能地减少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另外,了解伤害事故发生后归责方面的法律知识,实践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伤害事故。除此之外,学校和教师在平时要做好伤害事故应急准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器材管理,倡导学生购买适当保险,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伤害事故的发生,同时减少赔偿负担。

4小结

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对学校或教师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予以规定,这又给相应的归责造成了不便。因此,归责是具体操作、风险管控在于降低几率,而立法则是迫在眉睫,事关我国体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化,应当尽早提上议事日程。

参考文献

[1] 滕静.中学生体育课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分析[D].湖南师范大学,2015.

[2] 吴琛.中学生体育课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归责原则分析[J].企业导报,2015(05):15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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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彭亚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归责与赔偿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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