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文 君
校园污染,谁被叫醒?谁在装睡?
■丨文 君
在校园污染问题上,管理者的装睡比学生中毒更可怕。要守护学生的健康,既要处理污染之毒,更要清除管理者装睡的思想之毒。只有通过依法处罚、严厉问责,打醒装睡的管理者,才能以儆效尤,让学校污染的事故不再发生。
一则正在修复的“毒地”,因为距离常州外国语学校仅一路之隔,引发了学校学生集体体检异常,这让刚荣登了中国人居环境综合奖榜首,国内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的常州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媒体近日关注报道,江苏常州常隆化工地块污染超标,导致常州外国语学校搬迁新址后,493名学生先后被检查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等情况,个别学生查出患有淋巴癌等环境异常反应,引起了中国以及国际舆论的广泛关注。
有媒体记者经调查了解到,在2008年,常隆化工搬迁后,这块被严重污染的土地曾被地方国土部门推荐出让,并规划为商住用地,后因土地环境未能达到商住用地标准,进入土壤修复环节。但在实际的修复工程操作中,监管缺失、施工不规范等问题滋生出了更严重的次生污染。
常州市环科院院长徐圃青说,在修复工程中,承建方和施工方应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封闭操作,架设钢结构,结果却只在地块上简单地盖了塑料薄膜,进行露天作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侯红称,对“毒地”进行修复,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此次事件更多是操作层面不规范造成的,诚如土地污染修复还没完成,常外就已搬过来了,显然不合程序,因为未加封闭的土壤修复现场,会对学校人员构成严重的污染威胁。
在社交平台新浪微博上,#被污染的学校#成为热门话题,点击量超过4000万。4月18日,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其官方新浪微博发布声明,称在央视新闻报道“不该建的学校”播出之后,常州市委、市政府紧急召开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本着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对环境污染‘零容忍’的态度”,迅速展开相关工作。声明中还指出,3月下旬专业检测机构对学校校内空气、土壤和水质进行监测的结果是“符合国家标准”的。
路透社报道指出,波及广泛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不惜一切代价发展经济的政策所造成的负面效应。虽然中国近年来投入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去改善受到污染的空气、水和土壤质量,但是要见到实效恐怕还需要数十年时间。
经媒体和网友曝光,其实在2015年常州外国语学校刚刚搬到新校址之后,很多学生就已经同时出现了皮炎、湿疹和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引起了家长们的担忧。在学校所在地附近,原先曾经有三家大型化工厂,而且当时正在进行土地施工,这都是明显的事实,加上很多家长在去学校接孩子的时候可以明显地闻到异味,这更加坚定了他们对于环境污染造成学生健康受损的怀疑。
在央视播出的新闻报道中,一位曾在学校附近的化工厂工作过30多年的匿名人士透露,该工厂加工的多种化工产品都是剧毒,有些还是国家严令禁止生产的。而且对于有剧毒污染的生产废料,工厂根本没有进行正规的处理,而是直接将其排到地下暗河,或者掩埋在地下。
另据香港《东方日报》网站4月19日报道,继“毒奶粉”、“毒疫苗”之后,内地又爆出“毒学校”。按照内地法规,新建校舍施工前都应进行环评,常州外国语学校距离化工厂、农药厂仅一街之隔,怎么可能通过环评?尤其是化工厂生产的克百威、灭多威、异丙威、氰基萘酚等剧毒类产品,土地与地下水都受到严重污染。这一纸批文,将学子们推向毒地,陷入了不可预知的严重后果中,又仅仅是环评一个环节的失误吗?
报道称,常州外国语学校将“志存高远与专注于有生命力的教育”挂在嘴边,但一个连学生的人身健康和安全都不能保证的学校,怎能实现“志存高远”的远大教育目标呢?又怎能实现“专注于有生命力的教育,让每个生命尽情绽放”这个学校愿景呢?
报道称,中国教育一向强调“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实际却背道而驰,很多稚童在成长道路上遇到一个又一个伤害,而这些伤害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其实,不论是婴儿奶粉、疫苗,还是学校选址建设,都是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大事,亦是考验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试金石。
通过网络搜索,我们不难发现,不止常外的“毒地”风波,2013年温州市北白象镇第九小学新校舍因为周边化工厂、电镀厂污染,致使多名学生集体性恶心、胸闷、流鼻血,不得不紧急停课;
2011年完工的东莞市万江中学新校区尽管楼舍精致,校园宽敞,但3000余名师生却不得不多年与臭水沟朝夕相伴。
此外,因学校校舍装修或翻建造成的学生个人或集体产生身体不适的案例,屡见报端——
南昌市育新学校多名学生家长向记者举报,“学校因新装修校舍、塑胶操场致空气污染,引发学生罢课,部分学生甚至出现流鼻血、出红疹等过敏现象。”
一线城市上海的学校,也备受污染困扰,松江区华亭第二幼儿园(新理想部)、闵行区浦江第一幼儿园翡翠分园的塑胶场地被反应有异味,加上此前江苏苏州、无锡、南京、常州等多地学校操场跑道被疑毒害健康,还有崇明县裕安小学(新校区)的新装修教室事件。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学校环境污染事件,让人触目惊心,更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揪心,中国的青少年,似乎一直在各种威胁中成长。学生时代是生命的花季,也是人生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理应倍加呵护。然而,有关部门不仅未尽到呵护的责任,反而在环境未达标的情况下,让学生们在搬进受污染的新校区,造成学生身体异常,这样的“辣手摧花”,让人不寒而栗。
大家在为常州学校的学生捏一把汗时,也开始担心自己家中的孩子,也很可能与“毒地”与危险近在咫尺!
家长们有很多无奈,甚至开始想到底自己该怎么做,才能给孩子一片净土?
有网友弱弱地提出一个“最实际”的做法:就是通过你能想到、做到的方式方法,尽可能去了解你所生活的这片土地的历史。
比如你可以到档案馆中去查看这个区域的历史地图,翻阅工业分布档案,或者你也可以向开发商了解用地历史,向政府部门申请公开。需要了解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这片区域以往是否存在化工厂区?是生产什么产品的化工厂?生产了多少年?在企业倒闭、建设新楼盘之前,地块是否经过了修复治理?
或者直接去找这些工厂的老员工,他们对于企业生产流程、车间分布、使用原料更了解,也许他们也是受害者,身上还有当年企业不规范生产留下的伤痕和污染遗祸。
为此建议,也有网友无奈地说:“买房之前、择校之前,居然还要考察是不是毒地!呜呼哀哉呀!这年头,要买个房,不但要倾尽一生之力攒足钱,还得懂历史、懂地质、懂化学,练就一身的武艺才行么?”
广州一小学遭臭气侵袭,家长拒送孩子上学
早在199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
为何污染围校仍然步步紧逼,一些污染企业与学校比邻?
城市规划不合理。从实际情况看,发展规划不合理、不科学是造成“工厂围校”的历史原因和主要原因。部分地区在发展中未充分考虑工业布局和学校用地的科教文卫功能,致使部分学校与工厂紧邻。有的地方是因为城市不断扩张,或者学校和企业本身扩建,逐渐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环境健康意识不强。部分学校环境健康意识差,由于建设期间未充分考虑周边的环境问题,虽然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但是没有充分考虑防护距离的因素,选址于工业集中区,造成目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局面。
环境违法现象存在。部分工业企业存在管理不完善,甚至存在偷排、闲置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另外,部分地区无牌无证的小企业问题比较突出,这些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缺乏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并长期游离在环境监管体系之外。
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完善。存在污染风险的企业,在规划建设时就应与居民区、公共建筑之间遵守距离保护机制。然而,如何设置文教区与工业区之间的防护距离,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只是在部分法律法规中,零星地规定了某类工业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和环境防护距离。即便有规定,执行也往往不到位。
近年来,随着校舍加固工程的实施和推进,不少中小学校会在暑期装修校舍,开展教室墙壁粉刷、门窗油漆、铺设地板以及操场塑胶跑道翻新等活动,尽管装修的目的是为了使校舍更加实用、牢固、美观和舒适,然而在装修过程中,有的学校因为经费缺少,为了降低装修成本,采购档次较低的装修装饰材料;有的是装修公司违反合同规定,使用低价劣质材料;还有些学校校舍装修工程量大,装修时间紧,为保证开学前校舍正常投入使用,缩短工期,导致装修质量下降,校舍通风不够,产生室内空气污染。另外,部分学校在校舍装修后未安排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校舍空气质量开展检测,就提供学生使用。
另外,现实中,每年暑假各个校园里都大兴土木,重新粉刷装修,这背后的逻辑,当真全是美化校园的必须吗?即便校舍在使用一学期或一年之后确实可能存在一些影响,但很多时候,可能只需简单的修缮破损即可,完全不必大兴土木。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学季却被“装修污染”困扰的背后,是否还有利益纠缠,倒是更令人生疑。
事实上,对于校园污染,公众在关心孩子们健康的同时,对于环评的质疑是最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防控污染的一道重要闸门,环评绝不能缺位,更不能走过场。
我国2003年9月起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然而,长期以来,规划环评“编而不评”“未评先批”“评而不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未验先投”等现象屡禁不绝。一些地方急功近利,一些规划和项目“先上车后补票”,这既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突发环境事件的罪魁祸首,也是布局混乱、产能过剩、开发无序的主要原因。
企业常常是逐利的,正因与此,环保部门理应练就“火眼金睛”,替公众把关,替学校和孩子们做主。然而,这多起事件中,从校区选址、建设、环境评估等多链条却多层面失守,本应出现的“把关人”却显得可有可无,本应发挥功能的多道程序却中看不中用,让学校师生的健康长期笼罩在巨大的危险之中。
一位名网友在微博上评论常外污染事件时颇有些尖锐地说道:“选址之前应该做一下环境监测,环保局难道不应该做这件事?中国的环保局就是政府企业的奴隶,毫无独立性,退一万步讲,原来这块土地上的化工厂超标排放污染物环保局你到底管没管过?”
一个老生常谈的观点是不妨借鉴借鉴国外的经验和做法,现在常外所面临的困境,与上世纪40年代美国拉夫运河案有着很大的相似性。
拉夫运河位于纽约州,靠近尼加拉大瀑布,是19世纪为修建水电站而挖成的人工运河,20世纪40年代因干涸遭废弃,后被美国一家电化学公司买下用来倾倒工业废弃物,1953年,该公司将充满毒废弃物的拉夫运河转赠给当地的教育机构,随后纽约市政府陆续在这片土地上开发房地产,盖起大量的住宅和一所学校,一度被美国政府认为是城镇发展的典范。然而好景不长,从1977年开始,那里的居民不断患上各种怪病,孕妇流产、儿童夭折、婴儿畸形、癫痫、直肠出血等病症也频频发生,昔日的繁华社区逐渐被伤病的阴霾笼罩。
拉夫运河事件它催生了美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超级基金法》,该法案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就是针对责任方建立“严格、连带和具有追溯力”的法律责任,不论潜在责任方是否实际参与或造成了场地污染,也不管污染行为发生时是否合法,潜在责任方都必须为污染负责。
自《超级基金法》出台以来,美国列在国家优先目录上的364块“毒地”得到治理,有关环境赔偿法规和对已搬迁污染企业“秋后算账”的措施,大大地促进了企业对环保的重视。
从拉夫运河案,我们也可以总结一些经验——要让环评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首先,加大执法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对于一个项目来说,环评是前端控制,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是后端手段,二者都不可缺少。《环保法》明确规定,对于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对违法者必须依法处罚,对背后的利益链条应该查清,对违规者应该严肃问责,从而发挥警示作用。
其次,加快“红顶中介”脱钩进度,让环评机构真正独立公正。
要确保环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必须彻底割断环评机构与审批部门的脐带,让其回归独立性,严防“裁判员”利益部门与“运动员”环评机构变成“自家人”,堵塞潜在的利益输送渠道。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只有真正脱钩,才能独立客观公正,不为某些地方政府、建设单位背书。
第三,加大对环评结果的公示,让环评结果真正落地。
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单位无视环评结果,先建设后补环评,有些环评机构的评估结果得不到重视。应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对在建的重大项目公示进度,让广大群众参与到环保监督中,一旦发现不环评先建设的项目积极举报,跟进不符合环评要求的整改进度和措施。充分的信息公开能使公众时刻关注自身的环境权益,从而主动监督建设方、评价机构、审批机关,进而最大限度地保障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公正。
一所所学校建在毒地旁,需要深挖的不只是土壤。出现恶性校园污染事件,板子永远不能只打在学校和化工企业身上。
在校园污染问题上,管理者的装睡比学生中毒更可怕。要守护学生的健康,既要处理污染之毒,更要清除管理者装睡的思想之毒。毕竟,在城市规划、卖地、批地等环节,地方政府都是掌握信息最全面的一方,手握权杖,事关城市建设的每一个按钮。生命安全无小事,无论常州外国语学校还是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最终调查结果是什么,一边事后喊着“零容忍”,一边事前忍着“零落实”,这样的责任危机连续剧不应没完没了地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