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锡林
光天化日之下,他居然闯入十字街口的钱庄里,抢了沉甸甸的一袋子金锭银锭,背在肩上,大摇大摆地就往外走。
这还了得!
早已有人报到总督衙门了,十几位捕快立刻赶到,这些捕快当然都不是等闲之辈,大小都有点儿功夫的。他们一个个手持钢刀、利剑、开山斧、狼牙刺,见到他出来,一拥而上,不由分说,劈头盖脑就是一阵乱砍。
按理,在这乱刀之下,他早该成一堆肉泥了。
可是,除了他的衣服被砍得破碎不堪,他浑身上下竟然毫发无损,一点儿血都没出,一点儿皮也没破。不过,这样蛮横无理的乱砍已经惹火了他,他抡起那袋装满金锭银锭袋子当作流星锤使了起来,好一个横扫千军,
“呼呼呼”一路扫去,扫得那些个捕快,一个个跌跌撞撞,鼻青脸肿,眼看他就要闯出城门,迎面却是密密一排铁甲军,像一堵墙挡住了去路,一个个手持上了弦的弓箭,对准了他。
“放箭!”
只听一声令下,箭如激雨一般射向他,可他不避不闪,依然朝前走,这铁甲军的弓箭手们可以说个个都是神箭手,每一支箭也确确实实都射中了他身上的要害,可是奇怪,却没有一支箭能射得穿他的皮肉,就像射在铁疙瘩石疙瘩上一样,纷纷坠落在地。
“再放!”
又是一阵激雨般的箭射来,可结果却是一样,根本奈何不了他半点。
而此刻,他已经来到了跟前,“呼呼呼”抡起那一大袋沉重且装得结结实实的财宝,顿时,便在人墙中间砸开了一条出路,蹦蹦跳跳地转眼就跑得没了个影。
总督听说了此事,先是气得半晌说不出话来,然后便是勃然大怒,令下属在三天之内,必须要将此大盗捉拿归案。
总督衙门的文武官员们不敢怠慢,细细做了研究,研究结果认为,此位大盗必定是练就了一身非常过硬的金钟罩铁布衫功夫,所以才能刀剑不入,弩箭难伤。
根据这一情况,他们便拟定了一套新的捕捉方案。
就在总督限定的最后一天下午,有暗探匆忙来报,发现此人,正在城里最负盛名的富阳酒楼,用一大锭银子叫了一满桌好菜和一大坛好酒,已经吃得醺醺大醉了。
“真的是他吗?”
“没错,肯定是他,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天拦截他时,我也在场,这不,脑袋上被他砸了一个大包,现在还只好戴着帽子呢,所以,我认识他!”原来,这位暗探也是位捕快呢!
“好,全体出发,按预定方案办!”
不一会儿,那富阳酒楼就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了。五六个穿便衣的捕快,悄悄向那大盗靠拢,待到很近时,“唰”的一声,撒出一张丝绳大网,把那大盗罩住。还没等大盗反应过来,那五六个捕快已经一齐扑上,使尽全力将他按住,用事先准备好的粗铁链子从上到下像扎粽子样密匝匝地绑住,让他再也动弹不得了,并立即用囚车送到总督衙门大堂上。
“你姓啥名谁,快快如实招来!”,总督大人亲自审问。
那大盗尽管此刻被押到森严的大堂上,却是一脸的若无其事,依然醉眼惺忪,答道:“我姓了,叫了不死。”
“了不死?”堂上众人皆面面相觑,何曾听说过这样怪异的名字,不由得都有些暗暗惊悚。
“为何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金银?”
“我乐意,我喜欢,你管得着吗?”了不死的回答如此放肆,真把总督大人气坏了。
“如此毫无悔意的大盗,罪不可赦,给我推出去斩了!”
“慢,”旁边的老捕头赶紧俯身对总督说道,“此大盗非比寻常,估计是练过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硬功,刀剑根本就伤不了他,斩,是斩不死他的。”
“那,你说该怎么办?”
“淹,用水淹死他!”
“好,把他沉到河里去,淹死他!”
捕快们七手八脚,将了不死连同他身上绑着的铁链子一起抬到一条大河边,“扑通”就扔了下去,这么沉重的家伙,当然一下子就沉到了河底。
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个时辰过去了,一整天过去了,了不死淹死了没有?老捕头觉得有些不放心,吩咐捕快们拎着那铁链一起用劲,把了不死又拉了上来,一看,他眼睛十分精神地眨巴着,像是刚醒了的样子,敢情他是在河底美美地睡了一大觉。
他们赶紧把这情况禀报总督大人,总督大人犯愁了,这可怎么办?
那老捕头说:“烧,用火烧死他!”
这法子虽然有些狠毒,但对付这样的大盗不得不如此。
于是,大伙架起了一大堆木炭,把了不死放在上面,点着了熊熊烈火。烧啊烧,烈火把绑在了不死身上的铁链子也烧得通红通红,快要熔化了,但他却依然无恙,只是身上的衣服全部给烧光了。
只见了不死使劲一挣,就将那烧红的变软了的铁链子轻而易举地挣断了,光着身子就从那烈火中大步地走了出来。
这一下,可把旁边的捕快们吓坏了,一时间惊惶失措,赶紧四散逃走了。
只有老捕头没有逃,他镇定地站在那儿,望着了不死的光身子,说:“我知道你为什么会死不了了。”
“为什么,你倒说说看。”了不死饶有兴趣地问道。
“因为你没有肚脐眼。”
是啊,从被烧得一丝不挂的了不死的肚皮上,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上面光溜溜的,居然没有每个人都必须有的肚脐眼。
“哈哈,你说的一点儿不错,我练的不是什么金钟罩,铁布衫,而是不死功,有了这功夫,我就死不了,不会死,只有肚脐眼是我的命门,也是唯一可以置我于死地的地方,可是,我将它藏起来了,藏到了一个任何人都找不到的地方,所以,任凭是谁,任凭用什么办法,都是杀不死我的!”
一筹莫展的老捕头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这家伙,光着身子昂昂然地走了。
用不多少时间,了不死的名气越来越大了。
谁都知道,他是一个死不了,不会死的人,他乐意做什么,就可以毫无忌惮地去做什么,谁也不敢招惹他,因为,既然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治他,那么万一惹恼了他,反倒麻烦。谁愿去做这蠢事?
所以,了不死的日子,过得实在是太快活,太惬意了,简直比神仙还要神仙。
瞧,这一天,他从皇宫的御膳房里取了一瓶百年佳酿,就用皇帝的夜光杯,喝得个醺醺大醉,然后,爬上了御花园湖里的雕花龙舟,倒下就睡,那个舒坦劲啊,就是皇帝老儿也比不上。
突然间,他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心慌,慌得那么可怕,以至于他整个人都不由自主地一抖一抖,抖得那龙舟也摇晃起来了。
正在湖边巡逻的皇家侍卫发现了,感到有些蹊跷,立刻跑了过来,可是了不死已经跳下龙舟,以最快的速度发疯般地跑得没影了。
不过,他绝不是因为害怕被抓而这么跑的,他压根就不在乎这些皇家侍卫呢。这一跑,整整跑了一天,跑得他骨头架都快散了,但仍咬着牙跑,而且跑的时候,他的身子还是不住地一抖老高,那模样可笑极了。
终于,前面出现了一座七重宝塔,塔顶上有一泥塑的镏金定风葫芦,一群乌鸦正围着这葫芦你一嘴我一嘴啄着,很显然,这些馋嘴的乌鸦发现这葫芦里有可口的东西,于是,便坚持不懈地啄着,啄得那葫芦一震一抖的,眼看那葫芦的肚子上已经被啄出一个洞来了。
了不死大吼一声:“滚开,快滚开!”
他手脚并用,“唰唰唰”地就往宝塔顶上爬去,反正他是摔不死的,也就不怕摔,转眼间就爬到了塔顶。了不死怒气冲冲地一阵拳打脚踢,总算将那些乌鸦赶走了,低头一看,葫芦上已啄出个拳头大的洞来了,伸手进去一摸,谢天谢地,那宝贝玩意儿还在,赶紧掏出来,小心地捏在手心里。
这枣子大小、圆不溜秋的玩意儿不是别的,就是了不死的肚脐眼,也是他的命根子,他之所以从醉梦中惊醒过来,连跑路时都一抖老高的,就是因为,他的肚脐眼在这葫芦里被乌鸦们一啄一震,连带他整个人也就跟着抖了起来。
唉,原以为,这宝贝肚脐眼放在这么高的宝塔顶上,应该是万无一失的了,谁知道,竟也不算保险,会有这些馋嘴的鸟儿来侵扰。
于是,了不死就找到了一座人迹罕至的高山,这山的最隐秘的岩缝里有一个洞,这洞很深很深,里面暗无天日,任何鸟兽都不可能到达。
了不死将自己的肚脐眼藏在这深洞里面,这一下,可以高枕无忧了吧!
不,才过了个把月,正在牌桌上兴高采烈地与人家斗牌的了不死,突然又感到一阵心慌,他一下子扔了手中的牌,也不顾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没命地就奔了出去。
更令人惊疑的是,他一边撒腿快奔,一边还不时要在地上打个滚,浑身上下滚得像个泥蛋,也全然不顾,而且,到后来,就干脆是一路打着滚往前去了。
原来,这一场大雨,引发了山洪,那山洞里也灌满了水,汹涌的水,将他藏在山洞深处的肚脐眼冲了出来,冲出了山洞,随着那激流,一路骨碌碌地滚下山来。
难怪了不死会突然感到心慌,难怪了不死要一路打着滚来,是因为他的肚脐眼此刻又有了麻烦,因为他的肚脐眼此刻正打着滚呢!
那肚脐眼滚进了一条大江,江中一条大黑鱼一眼瞅见这么一个枣儿大小、肉实实的东西漂在水上,认定是个好吃的东西,嗖的一下就游了过去,正当它长满利齿的嘴要咬到那东西时,“扑通”,有一个人跳下了水,就在黑鱼的嘴边抢走了那东西。
那不是别人,正是了不死,他连滚带爬总算赶得及时,在千钧一发之际,夺回了他的宝贝肚脐眼。
看来,放在山洞里也不保险,那么,该放在哪儿呢?
了不死琢磨了很久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他认为十分安全而且牢靠的地方。
那就是放在皇帝的藏书楼上,那藏书楼在戒备森严的皇宫深处,除了皇帝难得进去翻翻书,平时决不会有任何人能够进去的,而了不死凭着自己的功夫轻而易举地进去了,并别出心裁地将自己的肚脐眼,摆放在那藏书楼上最高处的一根横梁上,那更是谁也不可能发现,谁也不可能碰到的。
然而,有一天晚上,了不死突然又感到一阵心慌,很熟悉的心慌,让他十分无奈的心慌,而且,这一会儿感到的是浑身像被放在火上烤一样的灼热,发烫,痛得要命!
不好了,他立刻一蹿老高,直往皇宫奔去,幸好他这些天没有远离京城,幸好又是在深夜,凭着他那特异的功夫,转眼间,已经到了藏书楼里,抬头一看,只见高高的横梁上坐着一个人,一手举着一根蜡烛,一手在把弄着他的那颗宝贝肚脐眼,不,是在用蜡烛烤他的那颗肚脐眼,烤得那颗肚脐眼已经开始冒油了。
而那人不是别人,了不死一眼就认出了,就是总督衙门的那位老捕头,自己的老对头!
“你,你把它还给我!”了不死一跃而起,想去夺老捕头手中的那颗肚脐眼。
“你,给我站住,要不然,我就把你的肚脐眼烤熟了!”说着,老捕头当真又将肚脐眼朝蜡烛火凑近了些。
“别,别,别,求你了!”了不死只好从空中落下,抱住了一根大柱子,额头上满是汗,那是惊恐的汗,也是被烤出来的汗。
“告诉你吧,从上一回,我眼睁睁地看着你,大摇大摆地走了之后,就一直在注意着你的动静呢,终于发现,近些日子,你隔三岔五就要到皇宫的藏书楼里来,可你又不是来看书,又不是来偷书,那是来干什么?我便也悄悄地潜了进来,仔细一检查,便发现了这个,你的宝贝肚脐眼!”
“你,你想干什么?”了不死绝望而沮丧地问道。
“从此以后,这玩意儿就由我来帮你保管,保证你不会出田可差错,而你,必须改邪归正,将功赎罪!”
“好,好,听您的,我一切都听您的!”
于是,从那以后,老捕头手下便多了一位捕快,那可是一位听话而能干的捕快,不管遇到多危险多可怕多艰难的案子,他总是奋不顾身地冲在最前面。
因为,他是死不了的,他就是了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