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钊 高雯婷 张继超
此枚“位列三公”花钱,直径38毫米,清代鑄品。正背钱文分别为“位列三公”“名登天府”,钱文寓意吉祥,书法优美。据考:“三公”一词始出现于商代。《史记·殷本纪》载:纣“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当时的三公之不过是商王临时委任的官职。西周时期的官制则比较健全,辅佐周王的百官之首就是三公。《尚书·周官》曰:“立太师、太傅、太保。兹为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据《大戴礼记·保傅》云:“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春秋公羊传》:“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在中央政府机构里,除周天子之外,最高级的职务就是三公,是为辅佐国君的高级顾问官。其下设六卿。
位列三公·名登天府吉语花钱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行政机构有所变化。出于改革内政的需要,各国在国君之下设有一名总理全国军政事务的首脑,其名称各不相同,一般泛称相或执政。他们辅佐国君,出纳王命,参决军国大政。平时为行政首脑统百官,战时为三军统帅,形成权力中枢。实质上起到周初三公的作用,但没有“三公”的称呼。其下有负责具体政务的各卿和大夫形成执行机构。春秋时各国不设太保一职,太师、太傅虽然沿用,但并不掌握军政实权。
战国时期,各同的中央权力机构已有分职,太师、太保、太傅俱废,而以司马、司空、司徒为三公。关于三公的职责,马氏《通考》云:“春秋……司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丰土,是为三公。”综观三公上述职权,各有处理国政的某项专责。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统治,在职官制度上正式确立了中央朝廷的三公九卿制,形成新的中央权力中枢。秦代的三公制最大的特点是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汉书·百官公卿表》载: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秦时三公,主持国政,号称万石之官,是朝廷官员中的中枢,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军政要务。三公以下设九卿,分掌礼仪、赋税、司法、财政、警卫等事。
汉承秦制,各级组织结构及职官名称虽多更改,但基本体制与秦相同,只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后汉书·百官志》:“汉之初兴,承继大难,法度草创,略依秦制。后嗣因循,至景帝,感吴楚之乱,始抑损诸侯王。及至武帝,多所改做。”汉代的最高政务决策机构主要是“三公府”及御用的尚书台(西汉以丞相或大司徒、太尉或大司马、御史大夫或大司空为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又称三司),但权势中心时有转移。汉初,以丞相府总领国务,太尉、御史大夫各领专职,三公之间相互维系,彼此制约。武帝宠任外戚近臣,以大司马大将军为事实上的宰相执掌国政。西汉晚期,成帝接受御史大夫何武的建议,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与大司马、丞相合称三公,同为丞相,从而使三公地位平行,联合执政。刘秀建立东汉后,着意防范功臣、宗室诸王及外戚专权,让大多数功臣以奉朝请列侯名义享受优厚待遇,不参与政治,而以中下级内侍官为主体的尚书台取代以太尉、司徒、司空为宰相的三公府,并使其成为皇帝直接指挥下的政务中枢机构。尚书台执掌权柄后,大事直接奏报皇帝,这就从组织上加强了皇权,强化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东汉末,曹操擅权,自为丞相,其他二公位列其下。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官制特点是三省制度初步形成,秦汉时期的中央最高机关称府、称寺,这个时期则开始了以“省”为称谓;秦汉时期多以官府或长官名称为官署,三国两晋时期则建立了较多的正规国家机关;秦汉时期的政治体制为三公九卿制,三国两晋时期虽然仍置三公,但已无实权,九卿的职权范围也大大缩小,部分卿寺职务发生了性质变化,丞相一般不置,置则职权也因人而异,三公九卿制逐渐被三省六部制所取代。自东汉以来已徒具虚名的三公,他们的地位、级别、待遇虽无变化,但实权甚轻,多为“特假以名位,不必尽知国政”的悠闲职位,各国多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又称三司。由于出命机关有中书省,奉行机关有尚书省,所以三公仅为闲员而已。
隋朝废除了北周使用的许多古官名称,系统地整理和综合了南北朝后期各国的新官制,按照集权制度的需要,重新建立了一套严密而复杂的国家机构。初,有三师、三公、五省、六部、二台、十一寺、十二卫府,共42个单位。隋朝虽置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格定三公可以“参议国之大事”,但多限于礼乐,为顾问,真正辅佐皇帝、执掌政务的则是尚书令、仆射、纳言、内史监及其领导下的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此后历代除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一度罢太尉、司徒、司空,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担任宰相之任;明初曾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有很重的职掌以外,其他各朝,三公称谓皆为虚衔。
三公作为有功大臣的荣誉虚衔一直持续到封建社会的终结才彻底消亡。正因为历史上的三公大多权重势大,此花钱才列出了“位至三公”的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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