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凯
河南粮食 大有可为
文/孙凯
河南是我国第一农业大省、第一粮食生产大省、第一粮食转化加工大省,是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2015年该省粮食总产量6065万吨,占全国的1/10,其中小麦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4强,已连续12年增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一些制约粮食工作持续发展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一是区域化布局不均衡,二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三是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四是粮食市场体系规范不够。如何尽快突破发展瓶颈,从粮食大省转变为粮食强省,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笔者认为,要紧紧抓住“粮食”这一特色优势和比较优势,通过确立“大思路”、实现“大流通”、培育“大粮商”、谋求“大作为”、构建“大格局”来助河南推粮食工作大发展。
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的总体目标,赋予了河南粮食部门新的使命和内涵。如何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如何通过市场导向作用,促进粮食产需基本平衡,确保粮食安全?如何做好粮食供给服务保障,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如何将粮食产业化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把传统的购、销、调、存、加作为全新产业来发展?如何面对粮食购销新常态和国内国际大市场,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这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要正确分析形势,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拓宽思路,主动出击,积极把河南粮食工作融入“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去考虑,放到国内外的大市场中去研究,切实加强对社会形势和现代经济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对粮食市场的判断能力和驾驭能力,以思想的大解放、经营思路的大转变促进河南粮食工作的大发展。
粮食企业必须尽快摒弃当前传统封闭的“小区域”粮食购销理念,不断开阔眼界,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发挥联接产销区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配置的优势,通过发展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有效平衡产销区粮食供求;通过做大、做强、做实粮食购销经营,全面搞活粮食流通。要大力建设以粮食收购市场和零售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骨干、以交易中心为龙头、以期货市场为先导,商流与物流、传统交易与电子商务、现货与期货有机结合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在具体的经营工作中,既要千方百计抓住本地粮源,方便农民售粮,增加农民收入,又要主动占领外地市场,发展同粮食产销区之间的多边协作,开展省际间的大宗粮油贸易,推动各类经济成分粮食购销主体间的融合,全面提升整个社会粮食购销的组织化程度,确保粮食有效供给。
当前,河南省各类性质的粮食企业数量众多,但真正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重点龙头企业却不多。所以要尽快改变粮食企业分散、辐射范围小、品牌力量弱的现状,破除传统思维定势,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经营网络优势,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形成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优质粮源基地,打造粮油精品名牌,促进粮食产业化发展,使之成为行业的“旗舰”,带动提高粮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切实解决“企业不大、实力不强、名牌不响”的问题;通过抓好粮食产品的精深加工,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树立产品品牌和企业良好形象;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带动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促进粮食规模化经营,使农民在粮食产业化经营中得到实惠,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粮食企业必须尽快破除当前各自为战、我行我素的传统经营发展方式,要着力延长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粮食经济持续发展。一是要调整产业布局,加快产业发展。粮食产业从农田到餐桌,存在着加工生产与再加工再生产的价值链和产业链形成过程。因此,要对粮食商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产业链和流通链,加快粮食产业化发展。二是要抓好项目开发,带动产业发展。要集中精力研究项目,准确把握投资导向,积极寻找项目与市场需求和产业政策的对接点,结合企业实际,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建设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以项目开发带动粮食经济发展。三是要搞好招商选资,借助外力发展。多渠道、多途径融资选资,借船出海,借力行船。克服小农经济思想,立足长远,营造互利双赢的局面,充分利用原有厂房、设备、场地等存量资产进行招商,引进多元投资主体,把外界先进的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优势引为我用,助我发展。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尽快摒弃当前“部门小粮食”的狭隘观念和“抓好系统内企业”的管理模式,适应“大流通”管理的需要,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行业有序流通。一是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组改制,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在巩固完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战略性改组,合理调整企业的区域布局和组织结构,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粮食企业切实发挥出市场主渠道和承担宏观调控载体的主导作用。二是强化粮食市场准入,发展多元化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培育符合条件的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与此同时,还要采取服务和监管两手并重的举措,规范市场准入,优化粮食购销交易行为,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布局比较合理的新型粮食购销企业群体。三是加快行政职能转变,推进粮食流通法治化。尽快适应职能转换的要求,跳出部门的“小粮食”,立足于社会“大粮食”,用全新的方式和手段,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依法规范全社会粮食流通活动,支持和引导多种经济成分的粮食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