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探讨

2016-07-14 07:06南京银行冯琳
中国商论 2016年3期
关键词: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

南京银行 冯琳



对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探讨

南京银行 冯琳

摘 要:本文就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重要意义、国内监管现状和目前中小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上的不足展开分析,并基于欧洲一家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模板的研究,根据国内监管要求调整后,探讨了如何改进国内中小商业银行短期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方法。

关键词:商业银行 流动性风险 压力测试

流动性风险植根于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的期限转换,由于经济摩擦,流动性冲击会对整个金融系统产生负面作用,同时流动性问题将增加个体机构及其交易对手的支付风险。为了管控好流动性风险,银行业对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发达国家及地区监管在危机后先后对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三大工具提出了新要求,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即在其中。

1 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重要意义

1.1 动态测试

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是一种动态测试。一是对存量业务采取客户行为模型进行现金流模拟,如活期存款沉淀、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到期续存、贷款提前偿还、贷款到期展期等。二是加入预算和新业务,根据年初预算和发展规划将一周、月度、季度、年度目标分解至各条线,甚至到产品,从而更好地契合银行自身的经营特点,使测试结果更能有效指导应急计划和满足其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需要。

1.2 综合性管理工具

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是一种能够将现金流分析、流动性储备资产缓释能力及指标体系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工具。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数据基础是动态现金流,在得出测试期间现金流缺口后进行流动性储备资产缓释,从而了解银行应对测试期间内流动性冲击的能力,再测算压力情景下的相关指标,了解流动性冲击对监管指标或管理指标的影响。

1.3 灵活性较强

目前国内银行普遍采用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数据基础是动态现金流。一是现金流本身能够通过产品、条线、期限等多维度反应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结构及经营影响,同时可以根据监管或银行管理要求合并、增设或下钻。二是目前监管及管理流动性指标均可以现金流作为计量依据,即便是流动性覆盖率指标,也可以通过基础公式或折算率转换两种方式进行测算,故能够满足测试对象多样化的需要。

1.4 尾部风险测算

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是极端事件下银行应对流动性冲击的能力,不同于正常市场环境下银行的经营和支付能力,同时需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向流动性风险的传导。这种针对尾部风险的测算通过假设情景、风险因子和风险系数作用于正常现金流,不仅体现了银行特定冲击对正常现金流的影响,也反应了系统性冲击对正常现金流的影响,从而发现对现金流缺口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因子,定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产品、条线、机构,做到提前预警,防范流动性冲击,使银行在即使发生最坏情况时也能够顺利度过危机。

1.5 应急计划的制定基础和测试手段之一

应急计划是银行在发生流动性冲击时的保命符,应包括一整套流动性冲击下的风险计量体系、触发标准、部门职责、应急流程、授权审批等,同时还需考虑自身流动性储备资产在冲击发生时的缓释能力,大型机构采取应急措施对市场的二次冲击,央行维稳或放水操作对整个资金市场的影响等。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对尾部风险测算的特性和功能正是针对应急计划的上述内容,能够为银行应急计划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和风险提示,同时也成为定期测试应急计划有效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2 国内监管现状

近年来,国内监管为持续提高银行业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能力而不断努力、探索,但由于起步较晚,经验不足,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2.1 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近年来,国内监管层面对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影响较大的制度,一是《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虽两者先后几次修订,但对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仍仅是做出较宽泛的规定。而发达国家监管针对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已出版了针对性较强的指引或研究报告,如英国金融监管局的一整套流动性风险管理新政,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监管检查过程中压力测试的技术框架》、欧洲央行的《欧洲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和应急融资计划》等,除了分析了监管意向与银行实际的差距外,还详细说明了涵盖流动性风险偏好、银行特定风险压力情景、系统性风险压力情景、生存期、压力情景定期重审、测试计量范围、跨境资金流动性障碍、银行流动性风险量化、压力测试结果披露、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标准化的方法论,提供了重大事件发生时的流动性压力测试案例及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相关的阅读文献清单等,对银行自身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体系的建立及完善起到极大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2.2 测试方案本身存在设计不足

目前监管下发的测试方案往往是以到期期限缺口表为数据基础,设置假设情景、风险因子及风险系数对次日、2~7天、8~30天到期期限缺口进行压力调整,从而影响30天内累计到期期限缺口,检验银行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对该累计缺口的缓释能力。个别方案改进后在到期期限缺口表基础上加入了表外理财缺口或要求测算假设情景下的流动性覆盖率。上述方案的不足,一是对银行遭受不同程度流动性冲击下可能续作业务的假设过于简单,发生续作业务的仅为存贷款业务,且轻度、中度、重度情景下风险系数一样。二是未计量银行所有表内外业务,忽视了流动性冲击时不可撤销信贷承诺的恶意提取、表外授信业务违约等情况。三是方案缺乏假设情景、风险因子及风险系数设置的数据依据和背景说明,银行不能深入理解方案中方法论的经济意义处于被动接受。四是对指标测试指导不足,以测算流动性覆盖率为例,方案中仅提出测试要求却并未详细规范测试方法,各家银行靠自身理解进行压力调整,很可能造成银行间测试结果准确性和可比性下降。

2.3 测试方法较为单一

目前国内监管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方法,由监管统一设置假设情景、风险因子和风险系数对银行是否增设假设情景、风险因子,增设或加重风险系数不做硬性规定,再将各银行测试结果汇总,用于评估地区乃至全国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状况。监管或单一银行认为审慎合理的行为,一旦发生集体行为,很可能破坏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但如果监管测试方案未明确,银行很可能也不予考虑,汇总结果就不能充分反映系统性风险隐患。

2.4 监管研究成果未被分享

近年来发达国家及地区监管越来越重视自身指导和提升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能力,在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方面,除了向银行出版调研报告外,还着力于从货币市场入手通过研究交易对手行为,联系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向流动性风险的传导不断改进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模型,如英格兰银行的模型模拟了受信用评级和资本充足率影响,在融资来源受限不得不出售资产时的融资成本;香港监管局的流动性风险模型纳入信用风险,模拟资产违约可能导致的存款流失等。虽然发达国家及地区监管出于防止银行测试作弊的考虑未向银行业全盘托出模型细节,但模型原理模型部分构成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结果披露还是较为透明的。反观国内监管,在研究成果上与银行的交流少之又少,历年监管层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结果也因出于各种原因未对银行公布。

3 国内中小商业银行实践上的不足

3.1 风险系数设置更需审慎

目前国内中小商业银行使用的风险系数设置方法有三种:一是利用银行历史数据模拟。二是借鉴监管,如流动性覆盖率折现率、人民银行再贷款质押资产折现率、监管下发测试方案设置的风险系数等。三是金融理论和专家经验。上述方法原则上采取历史数据模拟较为科学,其他两种可作为补充,但国内发生流动性冲击的情况毕竟不多,中小商业银行也可能因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基础,或历史数据保存时间不长,造成风险系数无法模拟,或风险系数准确性较差等问题。某些风险偏好较激进的中小商业银行,在发现历史数据模拟结果轻于监管时盲目采用,对差异产生的原因不追根溯源,也不进行国内外同行比较,或在风险系数无法模拟时采取金融理论或专家经验,很可能造成对银行特定冲击和系统性冲击的预估不足,高估了自身抵御流动性风险冲击的能力,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也流于形式。

3.2 测试期限较为单一

从近年新引进的两大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看,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分别考量的是银行短期(30天)和中长期(1年)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可见国际流动性风险管理趋势不再仅限于短期,分析银行中长期资产负债配置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也同样重要。欧洲大多数银行早在2008年已就短期或中长期分别设置了假设情景进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而欧洲央行更提出鼓励银行能综合两者,探索建立针对银行不同到期资产负债组合和其脆弱性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体系,如法国巴黎银行近年在集团范围内推行的短期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在设置风险系数时就加入了业务属性、压力属性和期限属性,对30天的混合风险系数进行多维度调整,从而得出银行特定冲击、系统性冲击和混合冲击下30天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结果。目前国内中小商业银行还停留在短期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阶段,风险系数的设置也未考虑资产负债组合的各类属性,即便某些期限的现金流缺口较大,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期间依照监管要求为30天。

3.3 并表测试方法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监管对存在控股公司的中小商业银行提出并表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要求,中小商业银行采取的方法往往是设置集团假设情景,风险因子和风险系数,对并表到期期限缺口表进行压力调整,检验集团流动性储备资产缓释流动性冲击的能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各控股公司本身的业务属性、所处地域、风险因子可能存在差异,流动性资金转移障碍也不尽相同,如采取集团风险系数进行压力调整,对并表数据质量、模型要求更高,一旦集团风险系数有失偏颇,并表测试结果的指导性和准确性可想而知。

4 中小商业银行短期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方法论探讨

鉴于国内现状,要求中小商业银行实施中长期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仍需从长计议,本文基于欧洲一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B银行”)的短期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模板为例,根据国内监管规定调整后,对如何改进中小商业银行短期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方法论做出探讨。

4.1 方法论基础

中小商业银行可基于流动性覆盖率的计量项目编制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所需现金流缺口表,并分级计量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为了更好地满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需要,中小商业银行可依据监管业务规范要求对现金流缺口表进行细化,如将同业拆放、存放同业按信用评级拆分,回购按押品种类拆分,同业投资按融资类和投资类拆分等。此外,除计量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外,中小商业银行还应厘清其他可作为流动性储备的资产,作为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中测算缓释能力的一部分。

以上述方法论为基础的理由有三个:一是流动性覆盖率代表着国际上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新趋势和新要求,国内监管为我国流动性覆盖率计量设置的折现率反映的是我国银行业普遍面临的风险因子和风险系数,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一旦历史数据回归分析、模型模拟与专家经验结果与之背离或无法取得结果时,可作为确定混合风险冲击下风险系数的理论依据之一。二是流动性覆盖率计量项目可下钻,便于银行细化现金流缺口表,发现银行自身风险隐患,满足不同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三是流动性覆盖率计量期间为30天,与国内监管对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规定的测试期间相同。

4.2 假设情景

目前国内监管在《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列举的假设情景基本涵盖了银行可能面临的流动性冲击,故应全部选取,再通过科学分析风险因子、细化风险系数来计量银行面临轻度、中度、重度流动性冲击时的现金流缺口和在上述冲击下银行流动性储备资产的缓释能力。

4.3 风险因子及风险系数设置

4.3.1 基本原则

目前流行的风险因子清单普遍能够满足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需要,中小商业银行所需的则是基于监管或自身管理要求考虑是否加以细化,如将国债融资变现价格下跌细化为国债市场接受比例下降(系统性冲击)、市场接受我行国债折现率下降(银行特定冲击)和国债市场整体价格下降(系统性冲击)三个风险因子,并分别设置风险系数相乘后得出混合风险系数。由于国内历史发生流动性冲击的情况较少,银行用自身历史数据得出的结果很可能并不能较好地反映可能发生的流动性冲击,因此还应充分分析同行公布的数据,再作为轻度或中度情景下的混合风险系数。此外,国内银行历史数据普遍轻于监管测试方案的风险系数和流动性覆盖率规定的折现率,为了不高估银行应对流动性冲击的能力,建议中小商业银行中度、重度情景应尽量向监管靠拢,除非银行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模型体系,能得出较准确的混合风险系数。

4.3.2 冲击系数

鉴于国内监管要求银行充分考虑特定冲击、市场系统性冲击和混合冲击的影响,银行根据历史数据、专家经验或监管判定的风险系数大多都是混合冲击后结果,因此借鉴B银行,可通过权重法将银行特定冲击和市场系统性冲击从混合冲击中拆分,如:混合冲击下30天内零售存款流失率为5%,假设银行特定冲击20%,则因特定冲击导致的30天内零售存款流失率为5%*20%=1%。

4.3.3 期限系数

加入期限系数是为了在计量流动性冲击时考虑资产负债组合期限对银行现金流的影响。借鉴B银行,仍以30天内零售存款流失率为例,假设到期组合中原本需3个月才流失的部分在承受流动性冲击时的风险系数为150%,则原本3个月才流失的零售存款在30天内流失率为5%*150%=7.5%,因银行特定冲击导致的3个月才流失的零售存款在30天内的流失率为5%*150%*20%=1.5%。

4.4 测试期间

虽然按监管规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测试期间为30天,但中小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需要和现金流缺口的特点分析是否增设其他测试期间,特别是隔夜和7天。从近年国内流动性冲击引发的银行业的一些风险事件可以看出,即便是某些大行,对隔夜资产负债组合的流动性也预估不足。自2014年底央行大力引导市场利率下行以来,基于成本控制和资金宽松局面,中小商业银行也加大了对隔夜和7天负债的配置,虽然未来流动性总量宽松仍是大方向,但中小商业银行仍应警醒国内外大事件、国内经济金融改革政策和央行货币政策调整滞后对资金市场的影响,因此出于自身流动性安全考虑,酌情增设隔夜、7天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期间还是必要的。

4.5 现金流缺口表

目前以现金流缺口作为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承压对象仍是主导,也便于中小商业银行实际操作,不过此方法在加入表外业务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担保类信贷计量现金流的应是敞口,即资产扣除保证金和存单质押的部分。二是计量表外理财现金流出时除理财产品兑付外,还应纳入表外理财通过回购、同业拆借等负债来源吸纳资金到期时的现金流出。三是金融衍生品在遭遇流动性冲击时损耗的除了收益外,还应考虑交易对手提出的额外备付的成本,如交易对手提出增加保证金的资金成本。四是卖断资产中如有追溯权的,应关注其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

4.6 流动性储备资产

流动性储备资产不等同于流动性覆盖率中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前者除了包含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还可以纳入央行再贷款、再贴现允许的可质押资产,如票据、优质信贷资产等,不过银行应定期验证各项流动性储备资产的缓释能力,特别是在发生流动性冲击时,央行采取的应急措施也通常是一些易操作的常规工具,故银行不可高估非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的流动性。

4.7 并表测试

为了解决本文提及采用并表到期期限缺口表进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问题,有几种方法可以利用:一是要求子公司提供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方案和测试结果,由母公司检验方案和结果的合理性,检验通过后,再扣除内部交易和共同项并入母公司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此方法类似于监管自下而上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缺点是对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要求较高,不仅要统一数据计量口径,测试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也极为重要。二是由母公司制定子公司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模板,通过对子公司人员的培训仅完成现金流缺口表、流动性储备资产明细表等基础数据的填报,由母公司上收后设计子公司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方案,再将分类测试结果汇总母公司作为集团测试结果。此方法的缺点是加重了母公司工作量,不仅要求母公司充分了解子公司的各项业务,还需分析各自的风险因子并设置风险系数。因此,中小商业银行应针对并表测试要求对子公司充分调研,做好培训,酌情选取并表测试方法,力求集团测试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结语

完善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仍是一个长期过程。从监管方面看,即便发达国家及地区的监管也没有统一的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流动性压力测试模板,但他们对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方法论、模型,特别是历年研究成果的透明化值得国内监管部门借鉴。指望监管在短期内构建一个适合国内银行业的测试模板并不现实,即便有也不能很好地适用于银行各自的流动性管理需要。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作为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箱”的三大工具之一,必然有其可取之处,中小商业银行不要将其当成应付监管的工作,应充分认识到它对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乃至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将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姚长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科学,1997(04).

[2] 林一舒.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研究[D].厦门大学,2008.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1(c)-055-05

猜你喜欢
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资金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迎来发展新契机
基于因子分析法国内上市商业银行绩效评
基于因子分析法国内上市商业银行绩效评
关于加强控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探讨
收益率差异视角下我国股票流动性测度指标的比较研究
炒房当心“流动性风险”
我国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风险问题研究
对企业管理中流动性问题的探讨
媒体监督、流动性风险与失责行为的成本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