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2016-07-13 05:41
党的生活 2016年9期
关键词:动议人选纪检监察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合理方案,提出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人选。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对领导班子优化方向、拟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人选产生范围等进行充分酝酿,在此基础上比选择优,研究意向性人选。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重视研究不同意见,认真进行分析,对有问题疑点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可以列为意向性人选。积极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办法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

五、强化任前把关。考察工作要突出针对性、增强灵活性、提高有效性,针对不同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细化考察内容,改进考察方式,力争考察结果全面、客观、准确。选好配强考察工作人员,明确考察谈话保密与承诺责任,营造讲真话的氛围,提高考察质量。根据考察对象履历、家庭关系、社会背景等情况,抓住重要行为特征,有针对性地找知情人谈话。适当拉开考察与会议讨论的时间间隔,采取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探索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问题、做出结论,为那些受到诬告、诽谤、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

六、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常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实行责任追究。要逐一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甄别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干部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使用,但由于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干部“带病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干部“带病提拔”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通报。

要论摘编

买官卖官为什么屡禁不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多容易啊!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踏实干事的干部却没有进步的机会。这是搞逆淘汰,伤害了多少好干部的心!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要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要强化干部实践锻炼,积极为干部锻炼成长搭建平台。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伟大的斗争,宏伟的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猜你喜欢
动议人选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机构如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让干部动议不再“神秘”——扶风尝试特殊岗位干部动议先“放风”
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与确定
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勇于担当的排头兵
能人选出来 村民富起来
纪检监察
没人选它当模范
“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次深刻变革
陪酒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