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兵
(黄冈市种子管理局 湖北黄冈 438000)
现代农业种子管理中存在不足点及改进对策
徐小兵
(黄冈市种子管理局 湖北黄冈 438000)
农业自古至今就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它不仅关系到人们的温饱问题,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一直是我国主要发展的对象。而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好坏决定着农业是否能够稳定长远的发展,现在我国在种子管理这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这对我国农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本文就现代农业种子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展开分析,并对其提出一些改进对策,希望对提高种子管理提供一些帮助。
种子管理;问题;对策
所谓国以农为先,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资料,也是科技兴农的良好载体,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发展以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对种子进行管理是保证种子质量的基础,当下我国种子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对种子管理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困扰,在保证种子质量方面也造成了巨大的隐患。
1.1 管理机构类型名称混乱
当下,全国各地的种子管理机构虽然拥有同样的职能,但是机构类型及经费来源不统一,其名称也不统一,有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大多数是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同样是省级种子管理机构,有的省份名称为种子站(处),有的省份则称之为种子管理站,还有称之为种子管理局等名称的;市级的种子管理部门也同样存在着种子管理机构类型名称不统一,县级的更是五花八门。在县级种子管理机构中,有单独管理的,也有与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合并管理的,有种子管理牵头执法的,也有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种子管理机构参与的,这种管理机构类型名称混乱,上下级衔接不良,会造成种子管理工作不能有效顺利进行,同时也会让广大群众产生困惑,在遇到关于种子质量的相关问题,不知道应该找那个部门进行反映。
1.2 管理和经营分开不彻底
根据中国《种子法》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进行种子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关法律对各级农业行政部门以及经过委托的机构赋予了相关的执法权力。但是我国种子管理的现状使种子的管理和经营没有完全的分开,在各级城市,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尤其是县级部门。有的地方进行种子管理的部门领导同事充当着种子的销售,有些地方虽然是将种子管理和经营分开了,但是这其中还是具有藕断丝连的关系。这样的现状下,对保证种子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和公平性有着极大的冲击,造成群众不再相信种子管理部门,只当它们是种业公司的售后服务网点。
1.3 编制和经费落实不到位
现在种子管理部门在编制和经费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虽然许多地区的种子管理部门想要加大对种子的管理力度,但是种子管理部门由于编制问题造成人手不够,而且经费不足,这对种子管理部门的发展也构成很大的阻碍。有些种子部门为了能筹集部门运行的经费,通过一些非正常手段,这种方式虽然能短期解决该部门经费问题,但同时破坏了种子管理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对以后部门进行种子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阻碍。
1.4 管理队伍素质不高
目前种子管理部门内部的管理队伍素质良莠不齐,对相关法律,以及管理思想都存在着很大的误区。不仅如此,有些种子管理部门只关注学习《种子法》,对其他法律的学习相对不足,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能做到行之有据、管理有度,只依靠自己的理解处理问题,对种子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造成严重的威胁。
1.5 种子管理手段落后
各级单位的种子管理部门大多数都是从原来的种子公司分离出来的,这些种子管理部门因为受到原来种子公司的影响,相关设备以及管理手段都相对落后,对于现在科技兴农的理解不到位,继续沿用原来的管理手段,必定达不到应有的管理效果。
1.6 产销领域地的监督管理受忽视
对于种子管理部门只注重种子销售的市场管理,对种子的原产地以及品种的保护和监督不够重视,这就造成种子原产领域的销售出现十分混乱的局面,这样的局面势必会对种子的质量造成影响。一旦种子源产地的销售出现问题,会使得种子在生产源头就失去了对种子质量的保证,就算对种子的销售再进行管理也无济于事。
1.7 管理体制不健全
现在的种子管理部门由于受到人员素质、相关设施、运行经费等问题的困扰,造成管理体制发育的非常不健全,服务水平也相对低下,这样的局面对种子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的管理工作非常的不利,而且非常容易发生管理上的混乱以及没有合法管理执照的情况,这样的管理现状会使得部门对种子的管理力度降低,一旦发生种子监管不严,出现假冒伪劣的种子,将会直接导致农民的经济损失。
1.8 档案管理重视不够
我国农业已经发展了五十多年,这其中对种子管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对种子的选育、生产、加工积累了大量的资料,这些资料对我国农业发展有着很大的意义,但是在种子管理工作中不注重这些资料档案的管理以及保护,使得大量宝贵资料丢失,这是一种巨大的财产损失。
1.9 种子管理的法规体系不完善
虽然我国制订了《种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在应对科技兴农的今天,仍有许多不足,这些法律法规在转基因品种、农民自留种等方面存在这巨大的漏洞,使得种子管理部门在对这些方面进行管理时并不能做到管理有据。
种子管理关系到农业用种安全、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和农业发展的大局。探讨加强新形势下种子管理的对策,加快推进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种子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一。
2.1 统一管理机构名称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争取在种子管理机构整合中统一机构的名称,使种子管理机构上下级之间能够紧密衔接,这样就不会使种子管理部门在名称上五花八门,群众反映种子问题时也能够准确找到相应的部门。
2.2 建立健全种子管理机构
在进行种子管理工作时,要健全种子的管理机构,将种子的管理和营销彻底的分开,强化种子的管理,使种子的管理不至于陷入混乱。还要对相关管理人员作出要求,从事管理工作的就不能从事营销工作,从事营销工作的不能参与种子管理,做到管理不经营、经营不管理。加大种子管理的执法力度,将种子的管理工作上升到宏观调控中来。
2.3 保障人员编制和经费
对种子管理部门的编制和经费拨款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并对这一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政府机构要主动给予拨款和分配人手,落实种子管理人员的编制,扩大种子管理队伍的规模,这样才能提高种子管理工作的力度。
2.4 加强种子管理队伍的建设
种子管理部门要将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对种子管理队伍实时进行培训,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学习,认证贯彻《种子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种子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加强对种子管理队伍的管理,才能在种子管理工作发挥更大的优势。
2.5 使用现代化设备
种子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积极接受新型技术,以开放的心态接受现代化设备,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应对繁重复杂的种子管理工作。
2.6 加强种子质量和市场管理
在开展种子管理工作时,管理部门不仅要加强市场管理,对种子原产地的销售管理也要足够的重视,对种子市场进行严格的整顿,规范种子的经营,以及种子原产的销售,从种子源头进行种子质量的把关,防治假冒伪劣的种子流入市场。
2.7 完善种子管理体系和执法体系
在种子管理工作中要建立种子质量监督认证体系,对种子品种的转让、种子质量监督、种子市场管理等法规和政策进行完善,对种子的选育和生产者的权益也要进行保护,逐渐完善种子的管理体系和执法体系,有效打击种子倒卖的违法行为,依法对种子市场进行管理,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8 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对于种子的选育以及管理工作中成功的经验要及时保护,对相关档案也要予以重视,加强档案的管理力度,为以后种子选育和管理提供参考。
种子的管理工作是农业科技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种子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可以很好的保证种子的质量,减少农民群众因种子质量问题而带来的经济损失。虽然现今我国种子管理部门部署还不够完善,种子管理工作也存在漏洞,但是只要认证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管理部门的职权,相信种子管理工作一定能取得很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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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3
徐小兵(1967-),男,农艺师,大专,主要从事农作物品种试验、展示、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