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英
(镇宁供电局 贵州省 561200)
以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依法治企
张俊英
(镇宁供电局 贵州省 561200)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国有企业积极开展依法治企工作,不但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要途径和构建和谐企业的本质要求。因此,深化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是实现企业和弘扬法治文化互益的重要前提,国有企业只有以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依法治企工作,才能在法治化社会建设中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由此实现企业自身发展和社会法治效果的双赢。
十八大报告;依法治国;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依法治企;实现双赢
贵州电网公司镇宁供电局成立于1987年1月,地处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境内,承担着镇宁县城区和15个乡镇、365个行政村、1717.3km2、38.74万人口的供电任务。
近年来,在上级单位的帮助、指导以及全局员工的努力下,镇宁供电局加强以以“三实三好”(即:责任落实实,实现依法治企机制好;工作措施实,做到依法经营能力好;宣传做法实,营造遵章守法氛围好)为思路的法治文化建设,使“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局班子成员的依法管理能力和员工的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在全局形成“决策先问法、遇事先找法”的工作氛围,依法治企能力和依法经营能力不断增强。
认真落实贵州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供电企业法律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法治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以“三实三好”为思路的《法治文化建设方案》,先后拟定下发《普法教育工作计划》、《法律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制定相关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企业法律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形成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的法治工作体系,为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律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建立“三三二”学习模式(即三个层级、三种方式、两类评估)扎实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中心组按照省网公司要求每年制定学法计划,认真开展《劳动合同法》、《招投标实施细则》、《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各专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开展《保密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会计法》、《知识产权法》、《工会法》等法律学习,并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普法计划,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警示教育、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律学习活动。
以“6+3”法制宣传模式,达到內传外宣的效果。“6”即通过内部报刊网站、手机短信、宣传栏、电子屏幕、“漫画法制宣传”展板、法律驿站六种平台,在企业内部开展法治文化宣传,使干部员工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在企业内部营造“诚信做人,规矩做事”的法治氛围,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即通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用电宣传咨询活动、农村电工当好法制宣传员活动三种载体在企业外部宣传法治文化,加强广大用电客户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的法制意识,为规范供用电秩序打下基础。
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来实现“三个进一步”。法律进班子,进一步提升班子的依法决策、依法经营能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基层,进一步提升关键岗位和一线员工防范法律风险、经营风险、生产风险的能力;法律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电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度以及对电力企业优质服务的满意度。
积极组织各部门参与各专业案件的讨论,总结各种经济纠纷案件、法律案件,查找业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结合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三个部门的工作需求,编制印发了《市场营销法律法规汇编》、《薪酬管理法律法规汇编》、《财务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引用》,积极组织员工推选、参与安顺市政府组织的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宣传他们的各种事迹,逐步养成员工的法治思维习惯。
在会议室、走廊、法律驿站等处加强“诚信做人,规矩做事”行为理念以及“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法制理念的宣传力度,逐步将法治文化理念融入到企管管理中、经营活动中、生产管理中,将员工行为规范到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做事中来。
结合区域特点、行业特点,梳理在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电力营销、物资管理、劳动用工等关键领域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按照贵州电网公司法律风险分类管理指引,及时做好管控措施,通过与检察院建立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情况通报机制、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机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等10项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机制等,有效防范关键领域的法律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促进合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水平,我局拟定了合同示范文本18个,并经局领导及法律顾问审议通过,下发到各部门。
加强案件组织机构管理,落实案件责任人负责制,完善案件过程管控,法律人员全程参与,对法律纠纷案件实行备案管理,并按照一案一总结的要求,编制《法律管理案件启示》,对以往电网企业法律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对策,减少电网企业法律案件发生,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重点关注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承包施工合同、触电损害赔偿、劳动用工、担保等领域法律纠纷案件的预防和处理,加大应诉和协调处理工作力度,加强对纠纷案件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纠纷案件胜诉率。
认真抓好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制度的落实,确保三项法律审核率达100%。全面落实“安风体系”要求,对各项制度的依从性进行审核。及时按要求更新标准,保证各项制度的合法性。
针对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法律工作人员学习提升计划,认真开展法律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参加各级法律人员技能竞赛,鼓励法律人员获取专业资格,不断提高法律人员五个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使得镇宁供电局法律管理工作得到整体提升,实现了从“法律应诉管理”到“法律风险防范”、从“被动去做”到“主动做好”、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以及法律工作向创先管理四个转变,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班子成员、管理人员、法律人员法律素养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治企能力显著加强。
F270
A
1004-7344(2016)13-0025-01
2016-4-9
张俊英(1982-),女,布依族,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三级企业法律顾问、政工师,本科,现主要从事企业法律管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