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融资难问题的研究

2016-07-11 21:22李雪薇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12期
关键词: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融资

摘要:农村经济主体的正常金融需求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促进作用,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维护国民经济有序平稳运转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基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从农村融资的融资环境、融资需求及融资供给等方面对农村融资难的现状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缓解农村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融资;农村金融体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01

一、我国农村的融资现状

近几年,金融扶持“三农”发展的力度持续加大。2014年12月,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余额为236002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3%;其中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为194383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2.4%;农户贷款余额为53587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了19%。尽管在构涉农贷款有所增长,但相对于总的贷款基数,其增长仍然是微不足道的。

2014年各地区纷纷出现了一批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2014年新增42201个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在涉农机构从业的人员人数也增加了40余万人。2014年末,已经有二百余家与农业相关的企业在债券市场上派发了债务融资工具。在股票融资领域上,两年内新增3家农业企业成功上市,新增4家涉农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新增55家公司。在期货市场方面,新农产品期货的上市拓宽了农业企业和农民套保避险的渠道。但是较大的环境而言,新增的投入并未在根本上解决融资窘境。

二、我国农村的融资存在问题

农村资金供求不均衡,融资缺口大。 融资渠道窄,资金来源匮乏,融资形式少。除农村信用社外其他的多种金融组织之间还未能形成有效竞争格局。这种情况促进了民间金融的发展,形成不正规金融组织,民间金融不属于正常的金融市场,风险大,容易失控。近几年,向三农的投资金额虽然增长,但其比例却只降不升,业务品种的增加量未能有效的改善其品种分布。

资金外流情况未彻底改善,农村资金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扩张,资金需求量急剧上升。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每年在农村吸收的储蓄款每年有巨大部分通过信用社从农村流向城市。邮政储蓄机构存贷比例不平衡,每年有上亿资金通过邮政储蓄机构流出农村,用于农村、农业的资金数额在增大,但是比例在逐渐减少。

三、农村融资难的原因

我国农耕方式迅速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改变,农村金融服务越来越无法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然而长期以来,国家支农政策对农村的调节方式不能很好的起到作用,未能合理充分的利用金融杠杆解决农村的融资问题,长期侧重于直接投入财政资金。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的实际金融需求。我国金融产品在数量和品种上与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着很大差距,尤其在农村,这种情况更加严峻。金融机构服务欠缺,随着经济发展及农民观念的进步,农村金融也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这就需要金融机构提供理财、咨询等多种金融服务,而金融机构难以应对,使农户及企业无法享受应有的服务,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生产积极性。

农村投融资环境相对不佳,制约了农村内部生产效率的提高。首先是农村市场化水平较低。由于农民自身对经济适应能力较弱,对信号反应迟钝,经营规模小,进入市场得不到有效保护,限制了市场资金的投入;其次是农村金融稳定性相对差,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弱,制度存在缺陷,使非正规金融组织活跃,而非正规金融机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经营风险大。

地方政府对工业和农业投入的失衡,导致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向工业领域。有限的资金被有约束的使用在其他领域,直接导致了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滞后,造成了农业资金匮乏的现状,让农村融资状况难上加难。国有企业的“虹吸”效应,农村地区向银行体系提供了银行总存款的近1/3,但只得到了1/10的贷款,银行体系成为把资金从农村地区转移出来的中介机构。城乡流动加剧,我国城镇化发展加快,城市二三产业规模扩大,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入城市,带动农村资金向城市地区流动。

四、解决融资困境对策建议

(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在现有的改革基础上加大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力度。在政策上结合农村实际,积极适应目前的农业特点、农民需求,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类型和金融产品种类,打破过去传统的银行客户识别方式。提高金融机构网点在农村的覆盖面。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打造涵盖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保险机构在内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扩大覆盖程度。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多种形式,使各种信贷机构互相补充,互相协调,将金融服务产品真正引进广大农村地区,降低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促进私人资本流入农村金融市场。

(二)调整优化财政支农政策

在现有的财政支农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第一,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点。应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处理好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的关系以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第二,完善农村风险补偿机制,在抵押条件上采取更灵活的政策,帮助农民解决各方面的问题,才能有效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

(三)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

创造良好信用环境,提高融资能力。首先,建设完善新型体系。加速农户和经济合作社电子信用档案的建立,共享农村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对农户信用的评价。其次,金融管理部门、银行、政府应制定出切实合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加强对金融诉讼案件的执行力度,对违反信用的人进行社会行为限制。最后,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金融知识,增强对金融诈骗的防范意识,了解金融法律法规、借贷人权益等,强化农民信用意识,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1]Jacob.Yaron.在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机构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中国农村金融与信贷设施研讨会[R].法国巴黎,2013.

[2]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4.

作者简介:李雪薇(1992-),女,河北邯郸人,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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