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萍萍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河南开封475000)
关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的若干思考
甘萍萍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河南开封475000)
科斯在1937年发表了他的第一篇文章,表达了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不满,并且倡导改变方法,其中主要涉及了两个相关的方法:第一,科斯坚持用比较结构分析“交易成本度量标准的基础”;第二,科斯信服植根于经验主义的理论分析并且反对“黑板经济学”。本文解读了科斯开创性的文章《社会成本问题》,有助于我们了解包括多学科思想发展的领域以及具有批判思想的人是如何促进智识学的进步。
科斯;社会成本;思考
科斯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慕瑟经济学荣誉教授及法律与经济学资深研究员。他对经济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他的两篇代表作《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之中,科斯首次创造性地通过提出“交易费用”来解释企业存在的原因以及企业扩展的边界问题。科斯还认为,一旦交易费用为零,而且产权界定是清晰的,那么法律不会影响合约的结果。
科斯这篇文章是对外部性的一个讨论。后人根据理解总结出了科斯第一定理: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可交易权利的初始配置不会影响它的最终配置或社会福利。第二定理:在交易费用为正的场合,产权的初始界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那么还可以得出不同的产权界定可以产生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通过清楚完整地把产权界定给一方或另一方,并允许把这些权利用于交易,政府可能有效率地解决外部性问题。外部性是很难避免的,在科斯以前解决外部性都是简单的惩罚施害者,而科斯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让产生外部性者和受外部性影响者进行自由谈判使得成本和收益能够合理分配以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这是巨大的进步。
2.1运用经济和法律来研究交通事故问题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分析研究,从两个方面,经济和法律来进行。在当时,交通事故已经是美国的一个重要问题了。人们需要可行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有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选择贿赂受害者,免于法律的追究。针对这一现象,经济学家和法律学家展开讨论,他们要对关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的交通责任权利方面的法律系统进行改革。他们经常用经济理论进行分析,建立一个模型,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作为外部效应,依据社会成本研究的方法来研究交通事故。
2.2研究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来分析次品的责任是应该归属于生产者还是消费者
对于产品责任问题的研究。在1968年6月,关于产品责任的研究会议上,提供了一个真正的机会来重新考虑社会成本问题。在这次会议中,麦基恩是最接近科斯的观点,他分析了在政府支出的干预下市场的成本,市场失衡与政府失衡。希望在国家实现宏伟目标的时候,个人也能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经济学家不太清楚在市场失衡的情况下,政府是如何调节的。在对产品责任进行的讨论中,他们指出无过失责任取代过失责任,无限责任取代有限责任,次品的责任由生产者承担而不能由消费者承担。
2.3依据无交易成本假设以及产品之间的交换是自愿的来研究问题
麦基恩在做研究的时候提出来零交易成本的假设,并且强调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他和科斯都把它当作一个开始点来比较在假设没有交易成本时,虚拟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所发生的事情。针对麦基恩的研究,同时期的学者持不同的看法。比如吉尔摩认为如果产品交易的成本为零,交易是自愿的,那么对于不同的交易目的来说,怎样分配法定权利和法定责任都是可以的。同时他批判麦基恩是在科斯的研究基础上来研究,并且没有突破。多尔夫曼也不赞同麦基恩的观点,他认为麦基恩的假设太过于理想化。
3.1科斯方法的革新
(1)在分析社会成本问题时要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比较各种不同社会安排的成本,考虑社会总体福利的最大化,考虑总的效果。
(2)将分析的出发点定在实际存在的情形上来审视政策变化的效果,从理想世界转向现实世界,科斯运用实际案例的方式发展了实证经济学。
3.2科斯思想及方法对于我们的借鉴意义
(1)要比较不同的制度安排,选择“实际福利效果最佳”的体制机制。
(2)解决环境污染、劳资冲突、市场权益侵害等社会成本问题要全面考虑影响因素,不能仅靠政府或市场,否则会引起分配的不公和福利的损害。
(3)联系到我们国家的实际问题,我国的环境污染交通堵塞问题,政府的管制作用不可替代且愈加重要,并且地方政府应该权衡地方GDP与居民福利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需要政绩考评机制的革新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3.3对科斯及其《社会成本问题》的评价
(1)科斯经济学是非主流的,科斯所研究的角度及方法与当今经济学家的研究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所以很难长时间不被理解和运用。
(2)科斯经济对我们学习和生活最大的贡献就是遇到问题,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多角度地看问题。
(3)启示当今的学者,注重研究方法的创新,注重研究的实质与意义,不要仅仅遵照“黑板经济”。
(4)科斯对社会成本问题的研究为怎样解决社会成本与个人成本问题提供了思路。
(5)科斯假定交易成本为零,似乎与他批判的数学模型的观点相矛盾。
10.3969/j.issn.1673-0194.2016.13.095
F113
A
1673-0194(2016)13-0175-02
201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