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晓薇
摘 要:本文以古典时期弦乐重奏为研究对象,以历史发展的脉络为依据,对海顿、莫扎特、贝多芬音乐作品创作深入的分析研究,归纳概括出古典主义时期弦乐重奏作品的音乐风格内涵及历史价值。
关键词:弦乐四重奏、欧洲古典主义时期、织体结构、风格特点
中图分类号:J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4-0081-01
弦乐重奏是目前最受欢迎的室内乐类型,也是室内乐最具典型意义的、最完美的形式。欧洲古典主义时期是室内乐发展的黄金时代,而弦乐重奏在欧洲古典室内乐中又占据了中心地位,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建立了真正的欧洲古典主义时期弦乐四重奏的风格,他们的写作风格特点及写作技巧为许多古典及现代作曲家在音乐创作上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述古典主义时期弦乐重奏的音乐作品风格特征。
一、作曲家在套曲结构方面的比较:
海顿的作品从套曲结构上看,每一个时期都有相当大的变化,从使用五个乐章到固定的四个乐章形式,从小步舞曲由第二乐章到第三乐章的转变,每一次变化都是海顿对弦乐四重奏不断尝试和探索的结果,是弦乐四重奏从稚嫩到成熟、从不完全到完全确立的过程。 海顿早期的作品由于受到当时洛克克风格和嬉游曲的影响,由五个乐章组成,每个乐章均是简短精炼,而且是插段性的,其中有八首作品的套曲结构是:快板-小步舞曲-慢板-小步舞曲-快板,形成拱桥式的结构特征,这种套曲结构明显是嬉游曲的特点,带有浓厚的舞曲组曲色彩,因此从这一点上说,这一时期的弦乐四重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古典主义时期的四重奏,不具备古典主义时期四重奏的套曲结构。
莫扎特的弦乐重奏在套曲曲式上虽然没有像海顿一样经历不断探索和尝试的过程,但由于他早期受到意大利民俗民间音乐风格的影响,他的重奏作品都采用意大利式的慢、快、小步舞曲的三个乐章形式,直到回到了维也纳,受到本国音乐文化和社会文化的影响,并结识了海顿等作曲家,他才开始将音乐的套曲形式逐步转化为海顿的固定有小步舞曲的四个乐章形式,并且一直延续到莫扎特的晚期作品中。
贝多芬的重奏作品均为四个乐章,中间两个乐章一个为慢板,一个为小步舞曲或谐谑曲,通常为传统的小步舞曲乐章写成。贝多芬中期的作品虽然仍然延用四个乐章,但他把第二乐章的规模扩大了,具有交响乐的特点。贝多芬的晚期作品从作曲技法上看,冲破了传统四个乐章的束缚,出现了五、六、七个乐章,作品整体时间很长,是作曲家为了表达其音乐内涵重新创造的一种新形式,是对海顿、贝多芬重奏音乐作品的最大创新。
二、作曲家在曲式结构方面的比较
海顿的重奏作品从曲式结构上看,初期没有一定规定性的运用,伴随着奏鸣曲式的成熟而逐渐转变成规定的奏鸣曲式等,曲式结构的运用上逐渐走向正规,确立了古典主义时期曲式结构上的模型。其中作品64表现出结构复杂化的倾向,但副题的性格还不鲜明。此外,自由曲式和卡农的使用,都显示出海顿在曲式运用方面的灵活多样性。
莫扎特初期的四重奏像海顿初期一样在曲式结构上没有统一的原则,很多像奏鸣曲式、复三部曲式都被广泛地应用到作品中,且一般尾声较长运用展开。中期和晚期的作品从总体上讲规模很大,具有非凡的统一性和对比性。每一段落不是纯粹的过渡,每小节都具有主题意义而充满了活力。曲式结构上也多采用奏鸣曲式、二三部曲式、变奏曲式和回旋曲式等,注重情感在作品中的传达。
贝多芬的早期作品在曲式结构上借鉴了海顿、莫扎特的四重奏,但从音乐的乐思上来看,音乐更具有贝多芬的英雄性和戏剧性,体现了贝多芬对重奏作品的创新。贝多芬中期的作品对奏鸣曲式加以扩展和采用更自由的处理方式,使其篇幅庞大,内容集中,适于表达音乐中的内在情感。晚期作品中,贝多芬综合了一切四重奏的曲式结构,表达更加自由而夸张。
三、作曲家在音乐风格及织体运用方面的比较
海顿初期的作品以简单的主题加伴奏为主,小提琴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其他乐器处于附属地位,在他早期的弦乐四重奏中的织体写法以第一、第二小提琴演奏主旋律为主,旋律素材以基本和弦为基础的简单进行和分解和弦式的旋律华彩。中期作品中,各个乐器取得了平等的地位,复调手法开始与主调织体相融合,复调手法运用于主调框架之中。而在晚期作品中,主调与复调已形成了有机的结合,具体表现在主题所分裂出的动机在四个声部之间运用模仿或对位的复调手法,有些作品的动机贯穿在整个乐章中,从而实现了主复调高度结合。
莫扎特的重奏作品从织体上说,第一小提琴总是演奏旋律声部,而第二小提琴与第一小提琴常形成六度、三度和十度进行,中提琴和大提琴则演奏伴奏音型,这种手法与海顿初期的手法很相近。到了萨尔茨堡时期,莫扎特把注意力放在小提琴声部,而这时的中提琴和大提琴以不停的演奏四分音符来作为伴奏声部。而后期作品对两个低声部的动机加强;主要主题有时由第二小提琴传达,大提琴加以模仿进行,采用了强烈的音乐旋律的对比。
贝多芬早期的弦乐四重奏从织体语言上来看,明显多于对位织体,各乐器的和声的技法紧密相连,对位线条则很少使用。而这一时期的作品出现了很多突发性的节奏和力度性的对比,节奏的动机经常会作为第一乐章的基础。各个声部也得到了均衡的发展,音乐中的每一个声部都可以演奏旋律,完全没有了海顿早期和中期第一小提琴的统治地位。中期作品运用了更加多变的和声效果,丰富的表情符号、意外的重音等特殊效果,加强了音乐的动力和戏剧性表达。贝多芬晚期作品中大胆的和声、频繁变化的力度和速度,更加复杂的对位手法和逻辑结构,更富有想象力的变化多端的织体等,都是这一时期弦乐重奏作品的典型代表。
综上所述,弦乐重奏作为欧洲古典主义时期最重要的一种器乐体裁形式,它的演进变化过程全面的概括了这个时代的特点,是这个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音乐风格的个性化,音乐家的自由化,音色的多元化,在这种社会音乐文化背景之下,作曲家的音乐作品也逐渐在发生着变化。从海顿到莫扎特,直至贝多芬,随着作曲家们开始对时代精神及个人特质的思考,使得音乐作品不断创新改革,使这一结构形式能更好地为当时音乐文化形势所服务,期待当代的弦乐重奏作品传承古典主义时期的风格特征并开拓新的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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