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君维
摘要: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的规范管理一直是考量绝大多数城市管理者智慧的难点之一。文章指出了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管理困难的原因,提出了规范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非法占路经营;集贸市场;便民摊点群
长期以来,非法占路经营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的老大难问题。这些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在方便周边居民的同时,存在妨碍交通、破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无法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一直是居民投诉的热点问题。从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来看,该问题也是各城市创卫的一大难点。对此,本文从工作实际出发,对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的规范管理进行了思考。
一、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妨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有些多年以来自发形成的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数量庞大、时间持久,疏于管理,极易造成交通堵塞、环境脏乱,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甚至还会酿成严重的后果。2014年,我市某居民楼起火,由于僵尸车、摊位堵塞道路,消防车无法进入现场施救,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危机人民生命安全。当地多家主流媒体都进行了连续报道,多次见诸报端,甚至被国外媒体所报道。特别是早夜市所在的位置,一般来说都是早高峰和晚高峰拥堵程度相当高的路段。
(二)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所售生鲜、蔬菜缺少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无保障
近几年来,我市一直在致力于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升级改造和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农贸市场形象、管理、设施都有了巨大的变化,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市场与正规农贸市场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监管、检测机制。正规市场内有健全的“肉菜追溯系统”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设备,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检测。其目的就是严把进货渠道,确保百姓食品安全,及时查处、化解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的各项权益。而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缺少有效监管,容易出现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欺诈行为,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三)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对周边正规农贸市场的经营造成严重冲击
据统计,全市至少1/3以上的农贸市场周边,都存在不同规模的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有的常年存在规模越来越大,直接冲击和影响周边正规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造成经营业绩下滑、同类业户难以生存、市场摊位空置率呈现上升趋势。为此,2013年我市某农贸市场部分业户堵塞交通、联名要求政府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摊贩群的事件。农贸市场经营者也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反映,强烈要求取缔周边的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
二、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管理困难的原因
(一)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有其存在的客观需要
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之所以能够持久存在,证明还是有需要它的群体。其最大的特点是便民,加之商品便宜、种类全、蔬菜水果新鲜,具有普通超市无法比拟的优势,受到中老年人和低收入群体的欢迎。另外,在占路摊贩中近郊农民、本地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外地商贩占绝大多数,马路上的每一个摊位,都支撑着一个家庭的温饱。早市一般都是12点前就结束了,这样摆摊的人下午还可以去干另一份活儿,两份收入才可以更好的养活家里人。如果盲目取缔这些摊点,将直接影响这些困难群体的生活。
(二)集贸市场规划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室内市场准入门槛较高。据统计,根据地段不同、摊位大小不同,室内市场一个摊位一年的租金一般少则两三万,高的达十几万,对于大量从事小本经营的外来流动人员、本地困难群体等难以承受。二是室内市场有的因设施不完善或面积狭小市场容量有限或者在室外人流量更大等原因,导致很多摊贩更愿选择在场外、商贸区、居民区经营。三是临时性民生市场也不能解决一般摊贩的生计问题。如我市很多民生市场主要是早夜市,非全天性市场,早市闭市后和夜市开市前这段时间,摊贩为了生计,往往选择继续在次干道两侧或社区内占路经营。
(三)对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完善。我市曾出台过多个集贸市场、早夜市的管理办法,对占路经营的规划、审批、管理等,都作了不同角度的规定,对有关部门的职责也予以确定。但从实际情况看,这些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形势,许多条款已失去可操作性。二是部门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着职能交叉、衔接不畅、主体不明、责权不清、监督缺失等现象,部门参与机制形同虚设,导致大多数占路市场实际处于管理的“真空”状态。
三、规范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管理的几点建议
如何处理百姓需求与城市规划之间的矛盾,在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的“便民”和“扰民”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真正让其成为解决市民生活便利的重要场所,成为考验城市管理者智慧的重要考题。从民生的角度出发,显然不能对其一味取缔了事,如强制取缔或关停,忽视居民的意见或声音,势必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这在我市前期多家非法早市的整治工作中已得到验证。因此,必须充分调研,分门别类,采取有针对性的系统措施。
(一)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听取民意
对于自发形成的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可以由各街道办事处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摸清情况后,街道办事处组织论证,广泛征求周边居民、单位的意见,要落实清楚这些摊贩群是否存在扰民问题,安全是否达标,是否有消防通道,居民是否对该处摊贩群有迫切的现实需求,以及部分摊贩群分布是否过于密集可以合并等问题。经过充分论证,对于扰民和占路经营问题严重,不应该继续设立的占路经营摊贩群,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公安机关等联合清理。对应该继续保留的,可以统一设置规范的城市便民摊点群。
(二)积极设置城市便民摊点群,引导占路经营
城市便民摊点群是经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合法的摊点群。设置城市便民摊点群,引导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统一到规范的便民摊点群经营,能够在继续方便周边居民购物的同时,较大程度上减少非法占路经营的弊端,同时又没有切断这些摊贩的生活来源,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治理非法占路经营的手段。对其设置和管理,一是要规范设置。经批准设置的城市便民摊点群,要在现场设置标志,注明占用区域、经营项目、经营时间、摊点编号、安全提示、现场管理责任人等内容。依法设置临时设施的,要划行分市,整齐规范,闭市撤除。二是要规范准入。应当建立业户准入(退出)制度,优先保证辖区困难群体的就业需求。如城市便民摊点群因定点调整或建设需要,需要撤销的,应当及时办理撤销手续。三是要规范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制订城市便民摊点群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以下内容:区域范围、经营品种、收费标准、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保护措施、消防和安全措施等。四是要规范场地。城市便民摊点群的设置事先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周围居民的意见,在保证正常通行秩序、避免扰民、不影响正常网点单位营业、严禁占用消防、救护等应急通道。五是要规范项目。城市便民摊点群应主要销售日用小百货、服装鞋帽、蔬菜瓜果等农副产品、文化产品等商品以及提供修(擦)鞋、配钥匙等一般性便民服务项目。控制现场制售熟食、餐饮和水产品等易造成污染的摊位数量,禁止现场宰杀家畜活禽以及从事违反食品卫生、治安、文化等管理规定的经营项目。
(三)部门联动,加强协调,建立长效机制
摊点群的审批、设置、管理涉及众多部门,要本着“守土有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各部门的协调调度,尽快明确主管部门,界定各部门相应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配套解决相关保障措施,促进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同时,要倡导多元化的便民摊点群管理理念,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有效发挥各类社会资源在摊点群后期管理和升级改造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市场管理部门承担的日常管理职责,减轻执法部门的工作压力,理顺管理和执法的关系。
(四)发展多种生鲜连锁销售模式,解决居民购买生鲜不够方便的难题
非法占路经营摊贩群的存在,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有其生存的市场需求,说明周边居民的购物需求特别是日常需求量较大、购买频率较高的生鲜蔬菜等的购买需求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因此,可以鼓励和引导一些做生鲜的企业,在社区开办小型生鲜连锁超市、常态化车载生鲜定点定时销售和生鲜电子商务销售等模式,降低生鲜价格,保证消费安全,解决居民生活难题。这样,非法占路经营存在的基础消失了,其自然也会逐步减少。
(作者单位:青岛市市南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