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王淑娟 王涛
中国保险业进入“偿二代”元年
本刊记者/王淑娟 王涛
2016年是中国保险业正式实施“偿二代”监管标准的元年,记者发现,“偿二代”监管正在倒逼国内保险机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进行业务转型升级。
所谓“偿二代”,全称是“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该体系用来监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这是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监管的核心指标,类似银监会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相比于此前以规模为导向的“偿一代”,“偿二代”则以风险为导向,这使得不同风险的保险业务对资本金的要求出现显著的变化,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策略。
2016年起,“偿二代”监管体系在我国正式实施。与“偿一代”不同,“偿二代”强调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等“三支柱”,更加体现了监管的风险导向。
中国的“偿二代”对保险机构的业务经营究竟产生怎样的影响?在国际监管标准体系中起到什么作用?未来还会有那些变化?日前举行的“2016陆家嘴论坛”上,保险业“偿二代”成为热议话题。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偿二代”实施以来情况还是比较好的,从数据可以看出,实施了“偿二代”以后,险企的偿付能力在提高。“2016年一季度和去年一季度的情况比,在‘偿二代’的监管体系下,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大大减少。”
据悉,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的考核时间点为每季度和每年度,一旦水平低于监管红线,保险公司相关承保、投资等业务就会被暂停。
从保险公司的切实感受上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银成指出,“偿二代”和“偿一代”相比较,更加契合当前保险业发展的实际。“对于追求长期发展能力的险企,‘偿二代’体系下可以释放出更多资本,释放出资本意味着今后可以有更好的发展,可以做更多的业务。”
上海保险交易所
“偿付能力是一个‘杠杆’,对好的业务有激励作用,对不好的业务有惩罚意义。”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敬惠说,太保寿险过去几年通过持续转型,大力发展个人业务、长期寿险业务,去年在业务规模实现10%以上增长的情况下,“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反而还增加了50个百分点。
据记者了解,以往在“偿一代”体系下,保险公司发展传统销售渠道主要以保费规模为驱动,公司与客户之间没有真正互动,难以关注客户的真实需求。而“偿二代”会对以往的资产负债错配提出“惩罚性”的资本要求,客观上也将倒逼行业提高长期负债占比和质量,改革传统的成本结构,创新销售方式和管理体制。
徐敬惠指出,“偿二代”体系,一方面牵引保险行业回归风险保障的本质,优化业务结构,大力发展长期保障型业务,另一方面有利于通过供给升级创造保险需求。
与此同时,在国际影响力方面,中国保险业的“偿二代”制度,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认可。中加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保险首席执行官张凯指出:“随着‘偿二代’的推出,中国保险业的监管水平和行业发展愈来愈向国际化迈进,行业置身于更开放的外部环境。”
“‘偿二代’监管规则出现以后,我们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大大提升,和美国的、欧盟的几个体系是完全有等价的话语基础。”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总经理李劲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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