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灏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完善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逐步分类推进中职教育免除学杂费,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推广现代学徒制。会议再次将现代学徒制提升到顶层设计的高度。
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实施课堂与车间、教师与师傅、学生与学徒、作品与产品“四合一”教学,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新的校企合作形式,自2015年8月起在全国试行。
长期以来,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存在“校热企冷”的问题,一些学校与企业进行所谓的定点培养,如“订单班”“冠名班”等,这种所谓的合作,是以学校培养为主,企业参与较少,学生毕业后的实际技能并不强。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是企业担心留不住人才,为别人做了嫁衣。在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进的过程中,以现代学徒制为切入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技术教育制度,是一种合适的路径选择。它能够将学校教育和岗位培训有针对性地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校企合作,使学校与企业合力培养出生产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学生在毕业之后也可以马上到企业效力,能够有效地摆脱“学生就业难,企业招工难”的窘境。
从现代学徒制的本原来看,它既是一种现代企业员工培养制度,又是一种现代教育制度,兼具功利性和公益性的特点。而这一特点,必然对参与企业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企业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具有举办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的能力和意愿。只有这样的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强强联合”,才能找到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校企合作模式。
第一,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相对来说,具备承担职业技术教育职责的能力和意愿。首先,龙头企业有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并能对行业参与职业教育起推动作用。龙头企业在面对企业发展与技工不足的难题时,必须利用自身的经济和技术优势去寻找解决办法。而且,龙头企业规模大、实力强,相对于小企业有更长远的目标和追求。在人力资源投资方面不像小企业追求短平快,会有更长远的考虑和投入,这就自然契合了教育的育人特性。其次,龙头企业有参与职业教育的能力。龙头企业是各行业中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带动性强的企业,其经济优势和技术优势明显,而经济优势和技术优势是职业技术教育的先决条件。
第二,我国有龙头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传统。我国近代第一所技术性专科学校—— 福州船政学堂就是依托大型造船企业福州船政局而创办的,清末成立的直隶工艺总局也依托其下属的企业创办了培养技术人才的工艺学堂。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大量国有企业的出现,一些行业和地区的龙头企业纷纷创办自己的职工学校,进行职工技术技能培训。一些大型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引导下,承担起为行业内其他中小企业培养技术人才的责任。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技艺传承和现代科学知识传播的有机融合。虽然“校热企冷”是我国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时遇到的典型困难,但并不能因此就对合作企业放低选择标准,甚至不加选择。恰恰相反,合作企业的适宜性是当前我国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现代学徒制的顺利开展,只能建立在参与各方的互惠共赢基础上。对企业来说,要符合它的发展利益;对学生来说,要满足他们的成长需要;对学校来说,要体现更高的办学效益。而这一切的基础,首先在于合作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需求、能力和意愿。因此,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必须慎选合作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我国的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合适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