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娣?
摘 要:近年来,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革新与网络直播平台的不断发展,网络主播数量实现了爆炸性的增长,呈现出一种热度化的景象。但在其异常火爆的背后,存在由于直播平台社会责任感低、网络主播专业素养的缺失、大众传媒的娱乐功能与受众娱乐取向的相互影响等原因导致直播内容低俗化的问题。要使网络主播行业健康发展下去,让网络主播不再成为新形势下的贬义词,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网络主播;网络直播平台;发展问题;网络监管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6)06-0047-02
一、网络主播的现状
(一)网络主播
网络主播是指在新媒体技术革命的浪潮下,通过负责包括策划、录制、与受众交流等工作,在网络视听交流平台上,利用电脑、手机、摄像头、麦克风等设备以视频、语音、文字等多种方式与网络受众进行实时互动交流的表演者或主持人。其以受众赠送的平台虚拟礼物为参考,通过与签约网络平台、主播经纪公司分成的方式获得薪酬收入。
(二)网络主播趋势热度化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不断革新与电子媒体的普及,公众对节目的娱乐性追求增长,网络视频直播平台飞速发展,国内目前已有斗鱼、战旗、熊猫、虎牙、龙珠等众多知名的网络直播平台,而中国互联网演艺平台市场规模在2014年已达54.3亿,预计2016年将突破百亿[1]。
直接通过移动端APP或是PC端平台,以一台手机或麦克风便可随时随地进行网络直播的便捷性、低准入性与时间不限定性给了普通人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每个用户都可以成为自己主导直播内容的自媒体。网络主播开始从原来专业性比较强的“网络视频主持人”向如今的“全民主播”转变,加之网络主播成为“网红”后前期投入的低成本与后期高收入高名气的对比,引得更多表演欲强烈,想要靠人气出名赚取收入的普通人进入网络主播行业,网络主播数量呈井喷式发展。自出现最早专业网络主播的2005年至如今,依托于网络直播平台存在的全职主播10万人左右,与网络演艺平台签约的固定主播(签约一年以上者)15万人左右,各类网络主播人数已达25万人以上[2]。
二、网络主播直播内容低俗化问题
目前,网络直播平台势头正盛,据统计,国内大型直播平台每日的高峰时段有三四千个直播“房间”同时在线,用户数可达二三百万人次。然而在网络直播火爆的同时,其主播直播的内容“低俗化”倾向愈发显现。
2015年12月,《炉石传说》主播直播飙车导致严重车祸,引发网友关注,之后为了博取眼球,不少平台缺乏底线的低俗化直播内容开始显现。2016年1月份,网络直播平台“斗鱼”网络主播罔顾伦理底线“直播造娃娃”,不久“虎牙”直播平台中出现直播群殴行为,场面充满血腥暴力。2016年6月,“快手”直播平台一名叫“吃货凤姐”的女主播上传大量包括表演生吃奇特物品的视频,引发一众网友猜测其是否受胁迫,虽然最终证实其行为是与亲友联合进行的吸引受众注意力的手段,但其主播内容的无下限仍是引发广大网友热议。而在更多的网络直播平台,主播素质普遍不高,为了追求直播“名气”,讲“荤段子”、爆粗口、故意做暧昧动作、衣着暴露等行为层出不穷,以这些网络淫秽色情与低俗信息的“噱头”吸引流量,更不乏在此情况下留言挑逗、面对血腥暴力直呼“过瘾”的网络受众,导致社会公众对整个网络主播行业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印象。
三、网络主播直播内容低俗化原因分析
(一)直播平台社会责任感低,缺乏自省自律精神
目前国内对于网络直播内容的管理办法仅适用于企业层面,没有所谓的事前审查,因此对个人主播的内容界定比较模糊,大多时候要求网络直播平台企业进行自律自查。从传播学角度来看,网络直播平台在新媒体时代里其产生的舆论导向与社会影响不容小觑,其本身负有把控传播方向的社会责任。
但网络平台为了增加平台流量,创造收益,往往会进行首页推介时选择大量迎合受众恶趣味的视频内容,吸引受众的眼球,以期扩大网络直播影响力,在国内各网络直播平台仍在抢占市场的时候占据一席之地。但这种行为无疑是对网络主播低俗视频等直播内容传播的推波助澜。
(二)网络主播准入门槛低,缺乏专业素养
在新媒体时代,网络主播的从业条件要求很低:没有年龄限制、职业限制、容貌语言限制、学历文化限制,只需要具备一定的才艺技能(甚至于睡觉有特色也可),拥有如电脑、手机、摄像头、麦克风等设备,在通过相应平台的初步测试后即可成为网络主播。
但由于网络主播的准入门槛比较低,没有如传统的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一般通过专业训练与严格的审核进入主播行业,导致其虽然数量增长较快,但在队伍庞杂、良莠不齐、整体水平低下的情况下竞争较为激烈,其整体体现出一种专业素质普遍不高的行业现状。
且由于网络主播具有成名快、收益高的特点,在网络主播短时间内迅速从“小透明”般的“草根平民”到在“平民娱乐圈”里享受一呼百应、被众人膜拜的感觉后,身份的迅速转变会带来物欲心理的极度膨胀,致使网络主播绞尽脑汁维持当前的生活状态。为了博取眼球,增加名气,网络主播通过打擦边球的色情、暴力、血腥等超越伦理底线的低俗化表演满足公众的猎奇心理。
(三)大众传媒的娱乐功能与受众娱乐取向的相互影响
猎奇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之一,受众本身会对一些娱乐性较强的内容关注度高一些。而大众传媒本身具有娱乐功能,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其根据观众喜好选择自身直播平台的形式和内容,因此网络主播将会为了迎合受众而盲目追求娱乐性,消解自身底线,使得视频内容越来越流于庸俗化。而公众又在网络主播内容低俗化的过程中逐渐接受并降低个人的文化趣味,同时由于受众角色从接受者到视频内容的参与者再到评判者的转换,其文化趣味的降低又反过来影响网络主播直播内容的制作,网络主播为了迎合公众的品味又将用更低俗的内容去博取关注度,最终形成恶性循环[3]。
四、网络主播发展的思考
(一)国家立法层面制定网络主播从业规范与网络直播监管制度
国内目前专门规定网络主播行为的只有北京的百度、新浪、搜狐、爱奇艺、乐视、优酷、酷我、映客、花椒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的并不系统完善的《北京网络表演行业自律行动宣言》。在此之前,与网络直播内容相关的行为判定一直依据的是《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之规定,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属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又由于网络直播的传播方式多样化、淫秽视频的认定界限较为模糊等原因,使得有关监管部门对有违公序良俗的直播视频、图片等内容,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或组织淫秽表演罪有一定的困难。
因此有关立法部门需要根据目前网络直播平台的传播特性与直播内容的多样性制定更加具体、完善的法律法规。对直播的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有发现色情等元素的网络平台进行严厉打击,制定规范直播平台行为的网络监管制度。同时,通过提高网络主播准入门槛,实行实名认证、为直播房间加水印标识等方式规避主播直播低俗化内容的行为,制定“网络主播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确保网络主播从业者这一群体具有较为专业的素养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二)网络监管部门完善监管体系
随着新媒体行业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新媒体技术不断革新,而与之相对的是目前国内网络监管部门技术的落后与监管体制的不健全,结果是监管部门对网络和移动通讯终端的监管难度加大。
面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存在的监管力度不足、监管范围泛化模糊、技术瓶颈等问题,网络监管部门需要完善人力、技术、制度等监管体系,有针对性地根据网络直播过程中已经出现以及即将出现的问题培训专业的监管人员,创新检测技术和手段,健全监管体制。同时在制度上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的主体责任,使其从内部对网络直播内容进行管理,并鼓励成立网络直播行业协会等组织,制定相应的行业自律规范,加强网络主播行业的低俗化行为约束。此外可建立群众举报机制,让受众在观看网络直播过程中行使网络监管的权利,尽可能降低网络监管下的漏洞。
(三)网络主播自身的提升与创新
网络主播行业目前还处在一个非常不稳定的阶段,与之相对的是社会对网络主播不断提高的认知度和急剧扩大的受众群体,目前各网络主播的内容同质化严重,创造力不足,依靠“打擦边球”的低俗内容远跟不上发展的节奏,一旦受众对网络主播惯常套路的新鲜感消失,各网络主播可能面临流量暴跌、身价骤降的局面。
而要使网络主播行业良性发展,其核心就是通过网络主播自身专业素质的提升与直播内容的创新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网络主播可以在内容同质化的今天专注于教育、时事述评、医疗等主流文化中某一个或多个领域的发展,通过系统的学习与专业技能的训练,实现网络主播向“专业化”的转型。同时创新自我薪酬来源,通过以“合伙人”入驻平台等方式与直播平台合作,参与平台的更多建设,实现自身资源的有效配置,在提升自我综合素质的同时,去除公众在新闻舆论下形成的对网络主播的刻板印象,促进整个网络主播行业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
我国的网络主播行业目前正处在亟待转型的阶段,虽然发展到现在存在普遍缺乏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低的问题,但不可否认其发展过程中对新媒体行业的推动与借鉴作用。无论是网络监管部门、直播平台方、主播从业者、亦或是普通受众,我们都需要正视网络主播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成就与问题,共同努力,使网络主播事业走得越来越远。
参考文献:
[1] 艾瑞咨询.2015年中国互联网演艺平台发展研究报告[R]. http://www.iresearch.com.cn/report/2384.htm.
[2] 黄勇军,张国建.网络主播的特性与监管[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6(5).
[3] 黄艺.泛娱乐化时代网络直播平台热潮下的冷思考[J].新闻研究导刊,2016(2).
[责任编辑: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