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护理学会
福建省精神科护理学学科发展研究报告
福建省护理学会
[摘要]目的:对福建省精神科护理学学科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国内外该专科护理学科进展,提出福建省精神科护理学学科建设面临的机遇、挑战与趋势。方法:自制《福建省精神科护理学学科发展现状调查问卷》、《福建省精神科护士执业现状调查问卷》,选择福州、厦门、龙岩等地10所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调研,共发出问卷1180份,回收率100%,剔除不合格问卷284份,总有效率76.7%。采用SPSS 20.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定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表示,定性资料用频数资料表示。结果:福建省医疗机构精神科护理人员学历偏低,收入偏低;职称结构不合理;精神科护士亟待加强培训。对此,建议卫生主管部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采取合理应对措施,促进我省精神科护理专业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精神科 护理学 学科进展 福建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精神压力也在增加,精神疾病发病率在世界范围内呈现逐渐增高现象。截至2015 年4月,全国累计登记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达447.6万人。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国际疾病和健康相关问题分类第10版》(ICD-10),精神障碍分为10大类、近400种,常见的妄想症、抑郁症、躁狂症、焦虑症、失眠症、老年痴呆、智力低下、儿童孤独症、自闭症、强迫症等都属于精神疾病。2013年5月1日,我国首部《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表明政府和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高度重视,对促进我国精神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将发挥极大的积极作用。精神科护理学作为精神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对人类异常精神活动及行为进行护理保健工作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2012年的工作重点中提到:要“探索建立专科护士培训制度,加强重症监护、急诊急救、精神护理专业、血液净化和肿瘤的培训基地建设”,顺应了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心理健康保健的需求。随着精神医学的迅速发展,精神科护理也由原来以生活照料为主的看护式照顾发展到今天对人的生理、心理、社会兼顾的整体护理。随着护理事业的整体发展,护士将在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回归社会过程中承担更重要的角色。从本课题组进行的调查结果看,福建省精神科护理学发展较其他护理学科相对滞后。如何借鉴省内外精神科护理学的发展经验,更好地为精神疾病患者服务,成为福建省精神科护理学发展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本报告对福建省精神科护理学科发展进行综述,并对学科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对建议。
1.1医疗机构规模概况
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通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福建省精神卫生事业逐渐壮大。1952年,福建省创建了第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至2015年4月,全省共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57所,其中三级医院4所,其余为二级或未定级医院。本研究调查了福州、厦门、龙岩、泉州、闽清、三明、永安、宁德、漳州、莆田等地区10所精神病专科医院,其中三级甲等医院2所,三级乙等医院2所,二级医院3所,一级医院1所。隶属关系为:隶属卫生系统8所,民政系统2所。精神科病床总数4076张,实际开放床位数4192张(见表1)。
表1 福建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床位设置概况 (单位:张)
1.2受访医疗机构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福建统计年鉴—2013》数据表明,至2012年底,福建省精神科护士配比数为4.44人/10万人,仅处于全国平均水平,距WHO 2005年每10万人口须拥有精神科注册护士9.72人的标准仍然有很大差距。本次调查的医疗机构大多数为福建省规模较大、具有代表性的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结果显示(见表2),本省精神卫生护理专业人力资源不足,低于朱紫青等[1]在北京、河北等13省市调查的水平,而且资源分布极不平衡,9个地级市中,厦门最高(1︰0.4),漳州、莆田较低,隶属民政系统管理的精神病康复疗养院在收容任务的同时均有面向社会收治精神病人,而床护比低,为1∶0.19,其中有的甚至低至1∶0.15,10所医院床护比平均只有1∶0.29,护理人力资源严重不足。不仅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同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表2 福建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护士人力配比概况 (单位:人)
1.3受访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学历和职称结构
调查显示,10所医疗机构精神科护理从业人员的第一学历目前主要以中专为主,占40.4%;大专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的比例低于本省综合医院合其他专科医院平均水平[2],与国家护理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尚有很大差距。虽然近年已有部分护士通过在职继续教育获得大专或本科学历,但总体学历层次、知识结构较国家护理工作发展规划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在专科护士资格方面,目前全省获得国家精神专科护士资格证书者仅有8人(见表3)。
表3 福建省精神科护士第一学历概况 (单位:人)
1.4专业培训及继续教育开展情况
调查显示,本省精神科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渠道主要来自各级学会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各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培训。 近5年来,福建省护理学会每年举办1期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精神专科护理培训项目,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举办了1期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厦门仙岳医院举办3期国家级、2期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精神专科护理培训,泉州、龙岩、三明等地医院也都积极开展院内护士培训工作(见表4)。
表4 福建省精神科护理专业培训及继续教育开展情况 (单位:人)
1.5受访医疗机构临床精神科护理工作现状
1.5.1临床护理
精神类疾病患者因病情影响,可出现情感、认知、思维、行为等方面的问题,精神科护理关注病人的基础护理,同时从心理护理、精神等方面指导患者康复。19世纪末,精神科护理的基本模式被制定,但当时,内容只是局限于照顾病人身体各项功能,改善生活环境。20世纪初,护士由协助、照顾病人生活到协助观察病人的症状行为。20世纪50年代以后,精神药物被大量使用,“治疗性社区”概念被提出,精神科护理人员由院内封闭的医药治疗,转向社区的社会治疗。
如今,为减缓病人因患病而导致身体机能出现衰退过程,指导病人康复,精神科护士要协助、督促、指导病人日常生活中力所能及的事情,以及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人际交往能力,帮助他们融入社会。作为一名合格的精神科护士,应掌握精神科护理理论知识、专科护理技术、应急能力、精神状况观察及特殊治疗护理、精神科病房的管理特点。由于精神科的特殊性,科学的病房管理是病人获得治疗成功和良好调养的保证。在病房里,护士应细心和病人交谈,采取正确的沟通技巧,积极参与护理查房,制定护理措施和做好护理评价。由于精神疾病患者的思维内容不暴露,这也要求护士对病人病情做到准确的认知,要了解病人发生冲动、暴力、自伤等行为的既往史,通过病人的面目表情、行为、语音语调等提早发现病人危险行为的先兆。
此外,精神科护士也具备精神卫生咨询知识的能力。护士必须对健康与环境、环境与人的关系有更高层次的认知,在帮助病人恢复健康之后,继续维持健康。精神科护理工作范围已逐渐由医院向社区扩展,护士应具备健康教育的能力,准确回答患者及家属对精神卫生知识的疑问,根据精神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合理正确地给予解答。
10所医疗机构调查显示,目前本省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能够致力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提供专业、及时的治疗措施,观察用药后反应和病情变化,加强安全管理,保证睡眠和饮食,加强基础护理到位等。
1.5.2护理管理模式
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精神科护理管理已发展到以开放式环境促进康复的管理模式为主。长期以来,我国精神科病房管理基本采取封闭式管理,患者不得自由出入,家属定期探视。而随着“去机构化运动”的进行、人性化的追求理念、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发达地区和国家精神科病房的管理模式在20世纪就完成了从封闭式向开放式管理的转变。福建省目前大多数的精神卫生机构仍实行封闭式病房管理模式,考虑与卫生投入不足、专业人员数量不够、医疗社会环境人文不同等因素有关。对住院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方式由封闭式向半开放式直到全开放式的管理方式过渡,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护理模式,将成为我国精神科病房管理的发展趋势,对精神科的护理工作也是一个新的课题[3]。
1.5.3护理新技术应用情况
近年来,精神科和其他专业一样尝试引进、应用护理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以期提高临床护理工作质量。但相对于内科、外科等其他护理学科的发展,精神科临床护理新技术,尤其新设引进应用较少(见表5)。
表5 福建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护理新技术应用情况
1.5.4护理研究成果
调查显示,福建省精神科护理学临床护理研究开展项目十分有限,除了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展护理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关奖励,大多数医院开展的护理科研项目基本呈空白状况, 撰写护理研究论文多为经验总结的现状。主要原因考虑受到人力资源、学历职称水平等因素的限制(见表6)。
表6 福建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护理研究开展情况
1.6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规范行为、提升服务
精神卫生立法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在发达国家已有相当历史。2013年5月1日,我国首部《精神卫生法》出台,通过立法,合理分配各方责任,建立政府、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负担适度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保护了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及精神科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执业已成为精神科护士执业的准则。调查显示,各专科医疗机构均重视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进一步规范了护士的行为。如通过对医疗护理投诉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查找缺陷,主动改进,以实例规范护理行为。从主、客观上消除违法行为,规范工作程序,自觉执行操作规程,主动避免侵权和纠纷行为。消除“习惯权力”行为。树立起服务与被服务的平等观念,通过健康教育取得病人合作,建立起指导合作型的护患模式。取得病人及家属的信任,尽可能以优质的护理服务、耐心的态度、规范的操作技术让病人满意、让家属放心,耐心对待病人及家属的询问、及时解释,从而减少发生护患纠纷的隐患。通过规范护理记录,定期检查,对出院、死亡、转院病人的护理记录进行评价,不断提高记录水平。树立举证意识,遵医嘱执行约束、强制措施等,随时记录原因、执行时间、约束部位、合作程度。非抢救状况下拒绝执行口头医嘱。注意意外事件发生时间,具体处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涉及多人共同完成的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亲笔签名。提高预见能力,对可能引起纠纷问题斟酌用词、描述准确。
2.1立法方面
国外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及法律比较完善,通过立法保护了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亲属的权利、福利、财产和尊严。澳大利亚结合本国实际,制订及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精神卫生服务的战略和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效,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独具特色、比较健全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对提高澳大利亚人民精神健康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国际上的普遍认同和高度评价。日本于2002年起实施《精神保健福利法》,从法律上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应享有的权益、福利及保障措施,维护了患者的权益,在治疗、护理中以《精神保健福利法》作为指导工作的准绳,切实做到依法行事,维护患者的权益,保护自身的利益,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4]。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精神科护理学科已经发展到一个有系统的科学管理和服务体系。
20世纪以来,我国政府逐步加大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视。部分省市相继出台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如《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把精神卫生纳入公共卫生体系,上海于2002 年4 月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精神卫生地方性法规《上海精神卫生条例》。全国多数省市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精神卫生领域的经费投入,保护了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及精神科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福建省卫计委近年通过组织“五一”大型宣传活动、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开展实地检查等形式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对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提升医疗护理服务质量有很大的推动。
2.2人力配置及护理人才培养
精神科护理教育是医疗卫生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护理教育发展到较高层次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5]。国外精神科护士培养体系因各自国情和卫生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国际社会近年普遍更加重视精神科专科护理人才培养。以日本为例,该国精神科专科护士(CN)制度早在1995年便已创设,并随着精神科医疗需求的增加和多样化,扩展为患者出院调整、行动限制最小化护理、抑郁症护理、精神科访问护理、精神科药物疗法护理、司法精神护理、儿童和青春期精神护理、药物和酒精依赖症护理、精神科身体并发症护理、老年精神障碍护理等10 个领域,至2011 年已有精神科专科护士400 名。
我国精神科专科护士制度于2010年开始启动,五年来发展迅速,每年有100余名来自临床的精神科护士取得国家级精神专科护士资格证书。一些大城市也积极推进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工作。我国护理教育分为中专、大专、本科及研究生等不同层次,各个层次的护理毕业生在完成学业要求取得相关学位后均可参加国家统一的护士资格认证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成为执业护士参与到各种护理实践中,实践领域包括精神科护理[6]。中华护理学会全国精神科护理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国外标准,明确了精神科专科护士的执业领域、角色和内容,开展了相关培训项目,执业护士在接受相关培训并经过资格考核后,取得精神科专科护士资格[7]。各精神卫生机构和医疗主管部门也开展了相应的培训项目。目前福建省尚未建立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基地。
2.3护理服务功能拓展方面
根据医学发展趋势及社会需求,精神科专科护理将不仅仅局限于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提供专业的、及时的治疗措施,观察用药后反应和病情变化,加强安全管理,保证睡眠和饮食,加强基础护理到位等,未来将更加重视发展专科特色护理,如精神科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等,为精神病患者进入社区提供了保障,同时也减少了慢性病患者滞留医院的时间,既有利于减少精神疾病致残率,提高人群生存质量,也有益于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省精神科病房模式仍以封闭式病房为主,在国际社会和我国发达城市和区域,社区精神科医疗服务体系已是精神治疗、护理及管理的一种主要方式。美国精神患者的非住院化运动已经开展30多年,精神病房床位明显减少,住院时间缩短,大量精神患者转入社区医疗模式。香港地区的社区康复服务形式多样、体系完善,为精神病患者进入社区提供了保障,同时也减少了慢性患者滞留医院。精神病康复者“中途宿舍”、“日间医院”等精神康复机构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展数十年之久,专门为在精神病院住院治疗痊愈或好转后,回归正常社会前过渡期的康复者服务。
目前福建省精神科护士的服务范围仍然以医院工作为主,少数医院有护士参与社区护理工作。如厦门市仙岳医院,在岛内外几处设置防治点,由护士配合医生进行精神康复等内容的指导、训练,为患者提供方便的取药、病情观察、健康教育等服务。总体而言,福建省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经费投入,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缓慢,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匮乏,常身兼数职。
3.1国家立法为精神专科护理人员和患者的权益提供了保障基础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实施以及各项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出台,各级精神卫生机构在精神疾病防治中的责任更加明确,要求落实床护比配置,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权益,有力保障了精神科护理学的学科建设。
3.2精神医学的进步为精神科护理学发展提供了发展机遇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精神医学的快速进步,以及人们对心理卫生需求的上升,驱动了精神科护理学学科建设的发展,精神科护理学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得到重视,国家提倡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管理,这都给精神科护理学带来了发展机遇。
3.3学科建设面临诸多困难
护理人力资源不足、护士学历结构层次不高、护理人员待遇偏低等是制约福建省精神专科发展的突出因素,与当前社会对精神卫生服务需求的快速上升和国际发展水平形成反差。
调查显示,福建省绝大部分精神专科医院护士收入低于同级别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护理人员的水平;部分医疗机构护理人员职称无法得到及时聘任,这在民政系统医院尤为突出,有些获评高级职称长达5年之久尚未得到聘任。此外,精神专科护理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受到病人的暴力攻击,甚至造成人身伤害,但在安抚、赔偿方面长期以来缺乏足够的重视。总体而言,在福建省精神卫生服务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精神科护士人力资源匮乏,与社会发展需求不适应,护士专业知识结构与快速发展的精神医学需求存在差距,人才培训现状与形势发展需要不匹配,当前学科建设任重道远。
4.1发展精神疾病社区护理工作
福建省的社区护理工作虽然有所开展,但仅限于少数城市和区域,与我国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纵观精神疾病防治体系,社区护理工作是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本省精神疾病的康复基本是在医院内进行,医院不仅承担了大量急性期患者的治疗与护理,同时承担了大量慢性期患者的康复治疗和护理,这就使得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时间长、经济负担重,同时也造成精神专科医院床位难求的现状。促进社区化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重心从医院向社区转移,使精神卫生服务能更及时、经济、有效地进行是下一步的发展趋势。
4.2推行开放式管理
开放式管理是符合科学、体现人道、齐抓共管的有效模式,有丰富、深刻的内涵,是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基本方针。在精神科推行开放式管理的工作模式有利于精神疾病的预防与治疗。精神康复不再局限于依靠精神科专业工作者和医疗机构,而是强调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特别是患者的参与,发挥家庭在监护方面的积极作用。精神科的开放式、家庭化病房的实施是康复护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医院和病房应努力营造一种充满人性、人情味,以关心患者、尊重患者、保护患者权益、保证患者需要为中心的人文环境。
4.3完善护理继续教育与知识结构
作为护理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科护理教育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各护理院校持续重视精神科护理课程,改进教学理念,探讨新的教学方法,努力改善学生对精神疾病患者的认识,同时不断借鉴和学习国外相关经验,推动了我国精神科护理事业的发展。医院管理层应大力鼓励精神科护士参加在职继续教育学习,不断为其创造和提供学习机会,帮助护士更新专业知识和理念。
4.4大力培养专科护士
国家卫计委于2010年启动精神科专科护士培养项目,上海、江苏、江西等各省市相继设立省级“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大力培训精神科专科护士。在精神科护士的实践教育阶段,应完善以专科学会为指导、以院校为保障、以临床为基础的各类培训项目,并不断提高教育层次,帮助护士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树立正确的专业理念,培养和强化专科护理技能。应进一步规范和统一精神科专科护士培养的标准、内容和资质认证,使精神科专科护士培养、认证、使用等顺应国际发展趋势,适应临床工作需求。
5.1政府加大重视,政策保障
福建省精神科学科建设在人力资源、技术进步、专科培训等方面均存在严重困难,这也意味着上述项目还有极大的发展空间。若不重视,势必制约福建省精神科护理学的深入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卫生心理需求不相适应,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建议政府部门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从行政管理、法规建设层面对精神卫生机构的护理人才培养、专业培训、职称聘用、福利待遇等方面制定明确的管理要求,并列入医疗机构管理评价体系,实现从政策上予以支持保障。 北京地区进行了精神科护士的规范化培训以及职业生涯设计,将职业人才发展分为临床管理者、临床护理专家、临床带教、专业培训导师等几个方向,针对护理人员所需要的能力进行专业培训,有利于个人精神专业的发展,并进行综合性考核,形成一个职业生涯的自我判定,接受医院为其提供的发展平台,降低了精神科护理人员缺乏和流失现象。
5.2建立福建省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加强专科护士培养
建议尽快建设福建省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基地,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可以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如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委托省级护理学会开展此项工作。通过开展专科护士培养、在职学历教育以及多层次继续教育等多种渠道培训,以加强精神科护理学基础教育,提高护士学历水平,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结合福建与香港、台湾等地区相邻的地理优势,加快福建省精神病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大力提升精神专科护理服务的质量。
5.3提高护士执业待遇,稳定专科护士队伍
本次调查提示,精神科护士相较于其他护理学科,人力资源不足的现象更为严重。分析原因,考虑一是由于精神科护理风险度高、福利偏低,导致离职率较高;二是社会依旧存在职业偏见,精神病护理不被护理毕业生作为职业首选。对此,提高护士待遇、稳定护士队伍已成必然趋势。
5.4倡导注重为患者提供人性化关怀
精神类疾病患者的特点是在认知、思维、情感方面出现问题,护理应更加侧重于病人的心理护理和精神方面的康复。目前的护理教育仍存在偏重医学模式,轻视人文素养培养的倾向。为倡导护士注重为患者提供人性化关怀及服务,可加大对精神科护士开展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教育,转变服务理念,给予患者更多精神上的抚慰,生活上的指导,行为方式上的改变,尊重、同情患者,主动满足患者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
5.5创造研究条件,提升科研水平
护理科研对推动护理学科发展、提高护理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对1994—2003年间在《中华护理杂志》等5种护理杂志刊登的精神科护理论文统计显示,福建省共发表10篇,仅占全国4.15%。为打破这一僵局,培养护理科研能力应作为提升医院软实力项目,纳入精神卫生机构管理内容,同时扩大对外学术交流,不断提升精神专科护理服务技能和水平。
5.6转变服务观念,扩大服务功能
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根据社会需求拓展服务功能,促进福建省精神科护理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应拓宽服务渠道和覆盖面,扩大服务内容,满足社会服务需求,提高服务质量,逐渐建立有福建特色的精神科护理服务体系,使得福建省精神卫生事业实现更大的跨越。各级精神卫生机构亦可根据自身条件适当拓展精神专科护理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各阶层对心理保健服务的需求。
福建省可以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针对本省实际状况,健全精神科护理服务体系,逐渐建立本土特色、完善、先进、系统、全面、高质量的精神科护理服务体系,从政策保障、服务模式转变及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改进本省精神科护理现状,拓宽服务渠道和覆盖面,扩大服务内容,满足社会服务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使得福建省精神科护理学的发展进入良性轨道,得以又好又快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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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成员:
1. 姜小鹰,福建省护理学会理事长,教授;
2. 郑翠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护理部主任,主任护师;
3. 孙海燕,福建省护理学会精神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任护师,教授;
4. 郑婉玲,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主任,主任护师,副教授;
5. 黄淑兰,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预防保健科科长,主任护师;
6. 王淑芳,福建省护理学会精神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护师;
7. 王东东,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主管护师;
8. 蒋梦依,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师;
9. 高 瑾,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