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规民约保障机制与农村社区文明建设的研究

2016-06-30 00:32李晓丹
消费导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综合治理村规民约保障机制

李晓丹

摘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村社区建设成为提高农民生活状况、农村发展水平以及农民生产的重要方面,对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而农村的村规民约与农村社区制度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是离不开的,两者是相互促进,具有互动关系的共同存在。本文将从村规民约与农村社区制度文明的互动关系着手,简要对两者进行论述。

关键词:村规民约 农村社区制度文明 保障机制 综合治理

前言

村规民约与农村社区制度文明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村规民约作为一种制度的存在形式,本身就是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农村社区制度文明的重要内容。同时,村规民约也是由农民自身的素质决定的,如果农村社区制度文明建设的成果卓越,农民的自身素质提高,那么村规民约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也会更加良好;如果相反,那么必定失败。由此见来,农村社区文明建设的成败与村规民约建设的成败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

一、村规民约与农村社区制度文明的关系

(一)村规民约是农村社区制度文明的载体

众所周知,社会进步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同制度文明协调发展的结果。在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进行,这就表明了我国的社区文明建设也必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在当前我国各地的村规民约的规定中,除了对国家规定的权利义务有享受和履行的职责外,对本村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也有享受和履行的职责。村规民约是由本村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在村民大会上修改制定的,它的被创造以及实施都是民主集中制的体现,这种通过民主的方式制定的“小型法律”,能够使村民产生更大的认同感,在实施以及之后的运行中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能在村民中形成一定的影响力,让农民的法制意识和观念能够更加强化。

村规民约是农民自己亲自从参与的,制定的都是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通过这种办法,能把村民最想干的事,最想出的话以法律制度的形式落实在纸上,是体现民意的最佳方式,同时也增加了村民参政议政的方式,扩宽了渠道,真实的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是农村社区制度一种重要的载体。在我国,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有着而非常大的差别,因为从价值观念、风俗甚至生活习惯上,农村和城市都有着非常大的差别,村规民约是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制度形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民更加愿意去接受村规民约,并且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去生活,因为那是更加贴近他们的法律制度。在当前现有的村规民约中,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约定,其中更包含了及其具有社会主义主导精神的制度文明,甚至有一些村庄的社区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一种有章可循的制度。因此,村规民约已经成为农村社区文明的载体。

(二)村规民约规范了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村规民约是在我国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之上,根据本村的实际以及村民的实际要求制定的,因此村规民约中对国家现行要求的条例是并行不悖的。例如,村规民约中要求村民奥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三个代表”的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精神要进行领会,要不断学习新的科学技术,提高文化知识,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讲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文明致富,不歧视老弱病残,提倡见义勇为等等。这些规定与国家规定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是一致的,也正好与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社区风尚建设的主要内容不谋而合,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社区的文明建设进行了约束。因此,我们说村规民约规范了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三)农村社区的建设制约村规民约的建设

农村社区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村规民约的建设。一方面农村社区的建设制约村规民约的制定环节。因为村规民约就是由村民在不违背国家法律以及社会道德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制定出来的,是村民自治制度的组成部分。一般来说,村民的自治制度是与社区文明建设成正比的。一个不能做到村民自治的农村社区,他所有的制度的制定都是纸上谈兵。因为村民不能参与到“自治”的过程中,更多的只是由村干部这小部分的人群造出来的,甚至在一些更加偏僻的地方,村规民约是由村书记一个人照搬现成的,草草了事。这种村规民约并不能在其中体现出村民的个实际需求,所规定的东西更不能体现出本村的特色。这样的村规民约即使存在也没有意义。在一些个别村子里,村规民约就被制定成了罚单,根本起不到应该有的作用。真正的村规民约应该是全村人民意志的具体反映,不能只是一张纸,如果一个村子从村干部到村民都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话,那么即使制定了村规民约,它的合法性、约束力、规范化都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农村社区的建设制约村规民约的执行环节。村规民约的有效实施是一个健全的社区组织机构以及一套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的协力配合之下才能有效实施的。社区组织健全,工作有效,村规民约才能有效的施行,使民风正气上升。反之,如果一个村庄的领导人员素质低下,对违规处罚缺乏公平性,从而对村规民约的实施起到了阻碍作用,这样不仅村规民约不能顺利实施,还会引起全村人民的反感。

在目前实施的村规民约中,对村民违规的处罚多是罚款,但是罚款过多与国家法律不符,罚的过少起不到惩戒作用。这些问题可以借鉴其他村子的做法,将罚款改为布告栏公布或者有村级企业的村子可以减少违纪者的分红,通过其他方法对他们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从而改变单一的罚款处罚政策,用社会舆论或者警示来警告他们,加强村规民约的执行工作。

二、加强农村社区文明建设

农村社区文明建设的过程是一项艰难并且复杂的工作,但事实上农村社区文明建设还存在着非常多的不完善:制度不合理、没有组织机构或者组织机构不得力、村民观念滞后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也严重制约着农村社区文明的建设。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从村规民约的保障机制上入手,首先健全村规民约的保障机制,然后走综合治理之路,从而找到解决方法。作者认为做好以下几点工作才能更好的促进村规民约的保障作用实施。

(一)发挥农村社区组织者的带头作用

农村社区的组织者一般是村干部,他们是不仅是农村社区的组织者,更是农村社区的领导者,他们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成败。因此,作为农村社区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首先不能有陋习,不能带头违约,让村规民约形同虚设;更不能因为自己“升官”就意气指使,让村民有敬而远之的想法。要想加强对农村社区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的管理,就要加强党对村级干部的领导。上级相关部门,也就是乡镇,甚至县政府的党组织必须加强对村委会领导者的政治思想考察,用党的先进理念牢牢束缚住他们,密切掌握村委会的政治建设方向。加强对村干部和村民的政治思想教育,使他们用马克思思想和社会主义先进思想武装自己,引导他们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这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要用先进的文化知识武装农民,使他们成为新时代下有思想、有文化、有道德的新型农民。

(二)增强农村社区主体的人文素质

农村社区的主人人民当然是农民,他们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农村社区的建设成败。当前我国农民是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由此产生的社会治安混乱,封建思想泛滥,甚至水土资源和植被破坏严重等问题层出不穷。农民素质不高的问题所在是农村及哦啊刘玉只存在在农村内部,广大农民仍然靠着土地挣钱,还有部分农民的家族思想非常浓烈,为了维持家族的和谐,没有人会提出真正有利的条件,这种情况必然导致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农村干部要加强对本村村民的教育问题。要通过爱国教育、集体教育和社会教育来提高农民的思想水平,村民的思想教育水平提高之后,村规民约中的条例就会被农民接受,这样村规民约的实行就会落到实处,农村社区文明建设就会沿着正常的道路发展。其次要大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乡镇文化部门要定期在农民中年举办扫盲班,教授给农民科学的种植方式,同时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各政府要送文化下乡,将文化切实的送到乡下,而不是只流于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来提高他们对于封建迷信的抵抗能力;另~方面还可以使村规民约的实施更加快捷、方便化,促进农村社区的文明建设。

(三)以村规民约建设促进农村社区文明建设

在我国基层村委的村规民约制度覆盖不全面是阻碍农村社区建设进程的很大原因。对于村规民约的制定,首先要从制定环节就开始监督抓紧。在制定村规民约时要中分尊重农民的意见,有农民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制定当中,充分发扬民主作风,这样在村规民约的实施过程中更易于实施,一旦由村民出现违纪情况,相关负责人也更容易对他们采取惩罚措施;其次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补充修改环节的规范。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农村的发展以及农民文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社区会发声越来越大的改变,而村规民约也要随着改变不断改进,在改进的同时也要注意几点:第一,要根据当下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文明的发展方向进行修改,第二,要切实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不能超前于当前的社区文化,也不能跟不上本社区文化的进度。最后,要抓好村规民约的执行环节。村规民约制定的目的就是让村民来遵守,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办事。为了将强村规民约的实施性,首先要保证村规民约的公平性,要求在这部全村一起制定的法律下,每个人都要遵守,一旦违背,不论何人都要按照规定处罚。其次,要相信群众。这就是要相信群众对村规民约的监督,要依靠群众对村规民约进行实施,相信群众的监督能力,对于揭发违纪者的村民要鼓励、表扬。最后,在对待危机村民的问题的上,要以批评教育为主,经济惩罚为辅。尽量用思想教育的手段让违纪者明确知道自己犯下的错误,用实际行动尽量来弥补所犯的错误,要让他们知道违反村规民约不仅损害自己的利益,还对全村的利益产生的严重影响。通过不断的教育,是每一位村民都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村规民约,遵守村规民约,从而加强农村社区文明的建设。

总而言之,村规民约作为一种制度的存在形式,本身就是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农村社区制度文明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的村规民约制定以及农村社区制度的建设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需要相关负责人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村民的教育,从不同的方面不断加强村规民约保障机制的实现和农村社区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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