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位员工将于6月底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原准备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但该员工在5月初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目前正在接受治疗。我们需要为员工做工伤认定吗?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另外,我公司预计6月底提交破产申请,这种情况下,应怎样处理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上下班路途中在非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可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上下班路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员工本人在事故中为非主要责任。
根据来信中提到的情况,不能判定该员工是否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还要根据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结论。
如果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那么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此时建议贵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员工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属于主要责任,那就不需要做工伤认定的申请了。
在该道路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之前,建议贵公司先按病假处理,发放病假工资。等到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再按照停工留薪期的标准补发工资差额。
如果6月底该员工仍处于医疗期,劳动合同依法自动续延。公司可以向员工发放书面通知,通知劳动合同自动续延。但是,该员工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还不确定,建议不要写明是由于什么原因续延,只写续延到相应情形消失即可。
根据规定,劳动合同在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之时终止。据法院宣告破产之前,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公司可考虑等到法院宣告之日终止劳动合同,也可考虑在申请破产之前就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