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现状调查

2016-06-25 18:39姜勇王梓乔李伟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14期

姜勇 王梓乔 李伟

摘 要 运动技能学习评价是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的基础内容之一,也是运动参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三方面评价内容的载体。本文通过对一线教师的调查,对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的认识、实施、满意度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中小学 运动技能 学习评价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码:A

体育课程标准改革以来,关于运动技能学习的评价一直是广大基层教育工作者最为关注和担忧的方面之一。按照传统的评价要求,运动技能学习评价通常是遵循国家颁布的教育大纲的指导来进行操作的。由于对原有评价体系的长期依赖,基层体育教师面对新的评价理念,在体育课程评价的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问题或困惑。而且,随着体育课程标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问题和矛盾也就会越发的突出。

1教师对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的认识

一线教师对运动技能学习评价在学习评价中地位的重要性有着高度一致的认可。这与课在中小学长期作为单纯运动技能性教学的传统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从该角度来看,这种运动技能学习评价集中倾向性的选择实则是一把无形的双刃剑。一方面,重视运动技能学习固然重要;另一方面,对运动技能的足够重视却因此忽略了其他领域或是运动技能领域内其他方面的学习。运动技能学习领域中的运动知识、安全意识同样是重要的学习内容,这两者与掌握运动技能一起,如同一架马车的三匹马,只有产生合力,才能奔向将学习或是运动技能的学习的评价目标。遗憾的是,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们往往会厚此薄彼,而造成运动技能学习完整性的缺失。

教师对运动技能学习评价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的认识不足。兴趣是学生在学习中的原动力和初始点,高涨的学习兴趣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提升大有裨益,而失去兴趣的运动学习就会变成被动、机械式学习,学习效果可想而知。兴趣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学习的效果,而运动技能学习评价对学习兴趣的培养和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教师对这两点缺乏足够的认识,那么,他们对运动技能的学习评价重要性的认识就有可能模糊或偏差。

2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的实施

2.1评价时间以单一的期末考核居多

教师们对评价时间的安排在认识上和实际操作上有着较大的差异。在实际教学中,教师们更倾向于仅在学期结束时对学生的运动技能学习进行评价,而对其他的评价时间的选择则显得很零散,尤其是在单元学习前的评价更是少有人问津。而对“评价时间”的态度上,除对实践中操作的普遍认可外,还有较多的是对多时间点的评价设置的赞同。认识态度和实际操作的差异,也正是一线教师的困扰所在。在与教师们的谈话中了解到:体育课程标准改革以来,教师们参加了若干次时间较短、内容涵盖范围较大的相关理论培训,这对长期从事实践教学的老师们来说,虽然在思想层面有了引领方向的旗帜,但在实践层面却缺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可操作性的借鉴和指导。因此,也就出现了调查中教师的主观认识与实践操作上的背离现象。

2.2评价方式偏重于单一的实践考试

教师们对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的方式不管是在认识上还是实际操作中,都倾向于单一的实践考试。这与一线教师过分强调掌握运动技能在运动技能学习评价中的重要性是相互联系的。当教师将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片面的理解为运动技术的掌握或是在教学设计中过分注重掌握运动技术内容的设置时,他们在其评价方式上也自然会以相应的方式予以对接。毋庸置疑,实践考试是对运动技术掌握程度的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评定方式。然而,运动技能学习包含的是以运动知识、运动技能和安全意识三方面为主的综合性的课程内容的学习,对其评价方式的安排也必然要与之相适应,以不同学习内容的最优评价方式而定。这就需要将书面考核、口头考核等多种形式与实践考试相结合,从而完整地反映出学生运动技能学习的情况。

2.3在成绩评定中,对学生进步幅度的关注少

教师对运动技能学习成绩评定形式的主观态度的选择与实践操作的使用有着较大的差异,且主要体现在“根据测试的结果分数评定”的选择上。山东省的体育课程标准改革实施多年,教师对《课程标准》的思想和理念都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在使用成绩评定形式上也较多的在采用等级评定或是评语形式的评定;对用传统测试得到的分数作为单一评定的最后结果,绝大多数教师从心理上表现出不能接受的态度。然而,在实际教学中,教师们却较少使用“给予相应的评语”,却“违心”地大量使用着以该项作为主要手段的评定形式。究其原因,是缺乏具有多元性、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的现状所造成的。在与教师交谈中,经常会听到他们对目前运动技能学习评价指标过于单一、指标体系不系统甚至缺失、评级体系亟待改善的反映。由于评价内容的单一,针对该内容的成绩评定形式往往也是以简单的分数或等级而定,加之评价时间投入上的不足和对学生了解的匮乏,教师们对于更为感性的评语式的评定形式,也就少之又少了。

2.4评价主体以单一的教师评价为主

教师们对运动技能学习评价主体有所认识和理解,除对教师评价作为主体评价的主要形式外,对学生评价(他人评价和自评)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通过学生参与评价,可以更好的调动起学生的评价兴趣和学习兴趣,从而提高技能学习的理想认识和学习效果。但理想与现实往往保持着距离,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们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对评价主体进行设计和安排,加之缺乏与评价主体相适合的评价内容,对单一的运动技术的评价自然还是要“可靠”、“经验丰富”的任课教师作为评价的“主考官”来操作了。同时,有6人还选择了“家长”参与评价,对该项选择较少的原因可能是鉴于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的实际操作中,对理论知识、安全意识以及运动技能指标的评定更适合在学校的环境中进行,而家长缺乏相应的评价技巧和能力,其评价的主观性也往往会影响评价的真实性,因此对教师而言,选择家长参与的意义不大。另外,还有4位教师选择了“其他”选项,认为在学习评价中,还需要教育部门的相关委派人员、学校相关负责人等作为评价的参与者。对此选项人数少的原因可能是:管理部门及学校相关负责人通常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占用他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到每一门体育课程评价是不具有可操作性的,也是不现实的。

3教师对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的满意度较低

面对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其评价效果不理想也就不足为奇了。“对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的效果”调查的结果表明,教师们普遍感觉评价效果不够理想。其原因纠结于学生在运动技能学习评价中如何通过具体、可行的手段和方法获得更好的发展和提高,如:基础差的学生如何能够通过努力,获得与基础好的学生同样的机会去获得高等级评定?学生对知识的了解如何能在学习评价中有所展现?学生能否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对他人或自己进行评价?对此,调查中的教师们也一再表达了希望能够有完整的、科学的新评价指标体系的出现。他们期待新的运动技能学习评价体系能够有完整的评价指标,有合理的评价主体和形式的安排与设计,并希望新评价体系能够有效提升学生对运动技能学习的兴趣,从而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的改善。

4小结

通过对一线教师的调查,了解当前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运动技能学习评价在实践操作层面的现状,将有助于研究者对目前的中小学体育学习评价更加全面的了解。同时,研究者能够以此为现实依据,夯实中小学体育学习评价理论研究的基础,对其存在的问题的分析、解决更为有针对性,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运动技能学习评价研究”(14YJC890006);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L15BTY009);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5〕206)。

参考文献

[1] 杨文轩.关于“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修订的思考[J].体育学刊,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