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顺 朱朝枝
摘 要:近年来旅游业渐渐地兴起,旅游成为一种时尚,其中传统村落旅游尤为突出。掀起了全国各地的传统村落旅游的热潮,成为开发传统村落旅游的重点。该文以福建省平和县庄上村为例,对庄上村传统村落村民的收人,基础设施和土楼状况等现状进行分析。涉及传统村落旅游在开发过程中的相关利益主体,主体利益诉求方面以及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如何正确的处理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协调好主体之间的各方的利益,使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得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利益主体;传统村落;旅游;庄上村
中图分类号 F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11-0153-03
1 引言
隨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渐渐地兴起。传统村落中蕴含着深刻的历史文化与其当地特色及风土人情,吸引了人们对传统村落关注,这也成为开发传统村落旅游的重点。漳州市庄上村作为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是研究传统村落旅游开发的典型案例。在重点开发庄上村古建筑群旅游价值的同时,结合传统村落的现状保护与传承却不容忽视。旅游开发过程中利益主体诉求,协调和处理各主体间的矛盾,是促进庄上村旅游开发的关键因素所在。发挥当地的优势与利益主体相协调,从利益主体的视角下制订出符合当地旅游开发的对策,使旅游开发达到传统村落传承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最有效果。
2 平和县庄上村现状分析
2.1 土楼历史悠久 福建平和县大溪镇庄上村历史悠久,村内以庄上土楼最为有名。土楼规模庞大,占地面积共约34 650m2,房间众多,共计有142间,里面最多居住2 000余人[1]。现如今,楼内少了些许原来吵嚷生活场景。由于部分村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受当地的政策的影响,这里的原住民大多迁移,不在此居住,只有西门还有人居住。据记载土楼建于清代顺治至康熙年间,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是福建乃至全国最大方形土楼。于2006年5月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对象,让这个隐秘山村的土楼一时间名声大噪。然而,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它的同时,也由此带来了破坏。当地的村干部表示近年来土楼内装饰被迫坏,文物被盗屡见不鲜,其中有民间艺术小博物馆之称的“永思堂”里许多精美的廊梁架斗被盗,对于无法搬走的,便直接用锯子锯掉。虽说部分小偷已经落网,但是被偷的文物已经无法还原或是不了了之。
2.2 当地村民经济来源单一 庄上村地处平和县的西南部,西北部山峦延绵起伏,海拔在500m以上,自古交通闭塞,中部和东南部地势较为平坦发展农业,这也成了村民一年来的唯一收入。近年来村民收入有了提高,2011年人平均纯收入也达到了4 200元。这一切得益于政府投资修路和一些农药化肥的使用,增加了收成,提高农产品的经济效益。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带来的经济效益不明显。农业的收入自然成为村里经济的大部分来源,此外,村民外出打工也是村民收入之一。但在竞争越来越激烈农产品市场,庄上村的农业发展优势大不如前。
2.3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近年来庄上村经济不断地发展,村民基本都搬出土楼,住进了政府规划建设的新农村,配套设施完善。人们的生活环境的有了明显的改进,村容村貌变得整洁美观。例如使用的茅坑式卫生间逐渐地减少了,而人工冲水式卫生间越来越普遍了;以前臭气熏天的污水沟得到了处理;村内也设立了统一的垃圾处理场所。在政府的支持和当地村民的协助下全村主要道路全部铺成了水泥路,交通网络四通八达。随着旅游综合开发力度的加大,旅游景区土楼的配套基础设施有不断地完善了。土楼里修砌了供游客乘凉休息的凉亭;设置了垃圾桶和垃圾袋;有了公厕,铺设了鹅卵石游步道……并在土楼外配套了停车场,且有专人负责土楼的卫生。
2.4 乡村旅游起步 庄上土楼于2006年被国务院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庄上村在2013年被列为中国传统村落。虽说有诸多的荣誉,但是知道的人却不多,当地的旅游业也发展缓慢。与漳州市的其他土楼相比,庄上村土楼的知名度却远远地不如南靖土楼和华安土楼;而在大溪镇里,让大多数人认识的景区是灵通山和大松梯田。其原因一是土楼宣传的财政经费有限。据大溪镇镇长透露,这些年来单单用来维修土楼和完善基础设施就用了近千万的经费,所以用来宣传的部分就相对较少;二是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宣传意识不强。自古以来庄上村就是以发展农业为主,传统意识根深蒂固,对于旅游业,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缺乏经验和认识。
3 庄上村传统村落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相关利益主体
所谓利益主体就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从事生产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直接或间接地追求自身社会需要满足的人(个体或群体),即利益的追求、承担者、生产者、实现者、消费者和归属者。目前我国在传统村落开发中所涉及利益主体多,复杂,且各主体间所追求的利益的侧重点也不一样。结合层次分析法,总结出与庄上村主体有关的利益诉求,分别是经济方面、文化方面、社会和环境方面。
3.1 地方政府 当地政府是旅游开发的参与者与规则的制定者。在参与旅游开发中,参加具体的操作和协调各个部门,制订出合理的开发方案和维护秩序。大溪镇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与土楼开发维修相应的条例法规起到了很好的到头作用。村长及村干部们带领村民共同加入土楼的维修,环境的保护;积极的协调其他的利益主体,共同合理开发。
在利益诉求方面,地方政府更关注的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做出好的政绩,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2]。传统村落的开发发展状况是判定当地政府政绩的一项重要标准。政府在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当地原生态的保护。既要招商引资增加当地的就业率,又要让更多的人接受传统村落遗产地的教育功能,实现传统村落遗产资源的文化价值。
3.2 本地居民 当地居民是利益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的旅游景区开发不同,在传统村落开发中当地村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地居民才是传统村落真正的缔造者,是与传统村落交融在一起的主人。传统村落凝结着的是由村民们缔造出来的本土文化,风土人情,宗教信仰等,所形成的这些特色是吸引游客和维持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首先从庄上村目前的村民经济状况来看,传统村落开发将给其带来可观的经济收人。解决就业问题,也将由此不断地完善当地的基础设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所以结合层次分析法认为,追求经济增长将是村民最重要的利益诉求。对于传统村落的开发过程,村民更看重的是开发过程中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切实的经济效益。其次是环境方面。虽说庄上大楼和其他的古建筑已经少有人居住了,但是村民仍然在四周建立新房,庄上村空间环境仍是村民赖以生存之地。
与其他的利益主体相比,当地村民对传统村落的认同感、归属感更强,村子就像一个大家庭,村民们更有义务和职责去保护传统村落。在传统村落的开发中监督其他的利益主体,更重要的是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传承当地的特色文化及遗产。
3.3 外来企业 外来企业是传统村落旅游开发中的推动者。近年来随着传统村落的开发过程中旅游价值逐渐地体现出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来企业的参与,参与程度也逐渐加强。外来企业为传统村落的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增加了就业并不断完善当地的基础设施,搞活和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企业所追求是利益的最大化,能从开发中获得应有的经济利益,同时兼顾文化方面的需求。企业为了提升、突显旅游区的文化价值,将对旅游区带来一定的包装成分,加大对旅游区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它并增加了人们对传统村落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保护了传统村落。
近年来大溪镇着力于打造旅游大镇,注重与生态农业相结合,发展和传承传统的乡村民俗文化,庄上村的传统村落开发就是其重要的一部分。与普通的旅游景区不同,传统村落开发更注重的是旅游地的文化内涵。其中社会方面是被忽略部分,旅游企业在社会因素方面看的比较淡[3]。大溪镇积极与旅游开发企业合作,与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北京优山美地合作,先后编制《大溪镇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大芹山旅游综合开发规划》、《大地曲线千亩梯田详细建设性规划》等旅游开发规划。大溪镇主打3个重点开发项目,其中之一就是建立世界第一大土楼“庄上大楼”景点开发项目。这样不仅让传统村落的开发更具有规范性和持续性,提升了土楼传统村落的宣传效果,还进一步完善了土楼等景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3.4 利益主体之间矛盾的焦点
3.4.1 旅游经营权问题 传统村落旅游经营权控制问题是所有涉及利益相关者矛盾的核心,直接决定着各利益主体在旅游开发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收益分配情况。与一般的风景旅游区利益主体相比,传统村落存在着特殊群体当地居民。他们才是村落真正的主人,但在传统村落旅游经营權的问题上经常忽略了主体。经过走访庄上村了解到村民在传统村落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参与性并不高,对于旅游经营权问题具体情况更是不了解。对于我国公共资源类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问题上,政府建立在国家拥有该景区旅游资源所有权的法理基础上,单方面与外来旅游开发商直接立约[4]。拥有庄上村旅游经营权的商家多且复杂,他们大多都是小型开发商不成规模,也没有有效的管理模式。因为传统村落旅游资源产权的边界相对模糊以及传统村落管理机构权责不明等多方面原因,以至于一些地区的政府和传统村落社区出现争夺旅游经营权的现象。
3.4.2 古建筑维修问题 庄上村除了庄上土楼外,其附近还分布着楼群和其他的古建筑。这些土楼都有一定的历史了,大部分都是经历过战争的破坏和风雨长年累月地侵蚀,伤痕累累在所难免。但是一直以来庄上土楼里就有人居住,人丁兴旺是曾居住2 000余人。当土楼损坏需要维修时,如果按“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损坏的部分不该有居住的村民来维修,但是根据198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在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这无非是加大了村民维修的难度和成本,甚至出现部分不知情居民给损坏部分加上现代元素。针对这些问题,2002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把古建筑列入不可移动文物,规定“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随着村民的经济状况的改善和政策的要求大部分居民搬出土楼,现在土楼的维修保护任务落在当地政府。庄上村村干部透露,近年来当地政府在维修方面也耗费了巨资,轻易不敢维修。另外一部分旅游开发商的权责问题,开发商利用土楼等古建筑谋取利益,但入驻庄上村的旅游开发商较为分散,在权责问题上比较模糊,因此在维修中这部分费用如何在使用者中分摊存在着巨大的分歧。
4 利益主体视角下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对策
4.1 政府主导开发 政府作为传统村落开发中的主导者,应积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挥当地的优势条件。庄上大楼位于福建省平和县大溪镇庄上村,近年来庄上村进行了公路的改造和维修,交通网络四通八达,距离大溪镇区不到1km,东北与国家名胜风景区灵通山相对,发展旅游业优势明显。政府可以利用临近灵通岩的优势,发展扩大旅游的产业链,推动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级的灵通山号称“闽南道一山”,观光旅游的人络绎不绝,再结合大溪镇丰富的旅游资源,与其他的旅游景点相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旅游圈。这样不但有利于发展庄上村传统村落的开发,更有助于提升整个大溪镇的旅游知名度。
庄上村的住民大都是客家人,文化底蕴浓厚,庄上大楼就是最为典型的客家特色。独特的客家饮食生活习惯,有名的小吃是吸引游客的食品,土楼豆干更是一绝,每每到土楼游玩的游客们,都会捎带上几块豆干回家品尝。荔枝也是当地一大特色产品,优良的品种远销上海、香港等地。只要政府加以引导和规范,打造品牌文化,就能让越来越多的游客认识并喜欢,并形成系统的经营管理模式,极大地增加旅游产品的附加值,不断地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4.2 村民树立保护意识 从康熙年间到现在庄上大楼和附近的古建筑经历了天灾和战乱,期间经历2次大的地震,虽说有些小损坏,但至今依然屹立不倒。近年来村民搬出居住多年的土楼,随着庄上土楼越来越有名气,人为的破坏和偷窃文物的行为屡见不鲜。村民应自觉地树立起保护土楼的意识。虽然现在村民搬出土楼也有了自己的新房,但是土楼依旧是村民们的共有财产,是庄上祖祖辈辈智慧的结晶。庄上村别具一格的客家文化,庄上大楼的伟大奇迹和世代传承的叶家精神,都是庄上文化的组成部分。这些文化特色都需要庄上村民的继承和弘扬,让每一个游客到这里知道和了解庄上村文化。来到这里不仅收获的是风景美食,更是心灵的享受和寄托,达到不虚此行的目的。
4.3 旅游企业产品开发突显庄上特色 福建省平和县庄上村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其特色的古建筑庄上大楼早已鼎鼎有名。2013年庄上村被列为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在此之前,2006年庄上大楼就被国务院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庄上土楼占地3万多m2,气势恢宏,被称为世界最大的方形土楼。庄上大楼内置结构、建筑风格和建筑技艺富有特色,其布局与周边土楼构成一个和谐的土楼群,为研究福建民间土楼提供了依据。虽说如此,但是目前对庄上村,对庄上大楼的宣传力度依旧不够,其知晓率远远不然漳州市内的其他土楼。
5 结语
旅游企业作为外来的开发角色,其真正的目的是以盈利为主。只有提升开发地的影响力,也就是传统村落的知名度,让更多的人关注到土楼,吸引他们的旅游欲望,才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从而得到更长远的发展。旅游企业具备一套完整的营销的宣传模式,结合当地的情况,可以突显庄上的特色,让人们更加了解庄上大楼,了解庄上村。
参考文献
[1]叶朝阳.福建省平和县庄上大楼历史文化初探[J].文物世界,2015(5):41.
[2]杨春宇,黄震方.旅游地利益主体博弈关系变迁的演进论解释[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1):106.
[3]李帆,蔡桢燕.古村落旅游开发中的利益主体研究——以大旗头古村为例[J].旅游学刊,2007(1):46.
[4]唐凌.论公共资源类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7):27.
(责编:徐焕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