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
嘉祥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
张海涛
“十二五”期间,嘉祥县农机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各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进农机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在农业生产中成为中坚力量,充分发挥组织带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2015年底,全县经工商注册的农机合作社已达39个,入社农业机械6830台套,从业人员4260人,总资产达到1.98亿元。仲山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被评为首批全国农业示范社、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嘉祥县农机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自1998年4月疃里镇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社的成立起,全县相继成立了十六处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社。为进一步整合农机资源,适应基层农机服务组织改革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2004年成立了七处农业机械协会,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服务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之后,县农机局抢抓机遇,积极引导扶持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截止2015年底全县39处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从嘉祥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情况来看,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更好地发挥了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为农机手、用机户提供了全方位,系列化的服务,提高了农机户在农机作业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机械利用率,促进了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维护了农机手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
1、组建规范,统分结合。全县39家农机合作社严格按照《农民专业服务合作社法》组建,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召开了成员大会,选出了理事长、理事和执行监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实行理事长负责制,负责日常的经营服务工作。成员大会是合作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向、经营决策、财产处置、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机械管理制度、职工奖罚制度、利益分配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体系。产权关系明晰,责任、权力、义务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内部运行机制科学有效。
2、服务项目多、特色鲜明。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围绕农业生产开展机械化作业服务,服务领域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所有环节,由单纯的跨区作业渗透到购机、培训、作业、保养、维修、存放等各个方面。合作社服务领域包括机械耕作、机械收获、机械植保、机械播种、机械排灌、机械挖土、机械插秧、机械打坑、机具维修、农机配件供应等。服务范围已打破了区域限制,实施了跨市、跨省作业,服务范围远及广东、四川、河南、安徽、河北、黑龙江等地,玉米跨区机收远达宁夏、内蒙,作业服务时间也由单纯的三夏、三秋扩展到一年四季。
3、增强了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合作社成立以前,由于机手分散经营,信息不灵,造成有机户闲,无机户难,农户耽搁了农时,机手失去了作业机会。合作社成立以后,加强信息共享,机具统一调度,农机效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发挥。
4、促进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难度较大,合作社成立后,加上购机补助向合作社倾斜政策的激励,农户购机实力大增,纷纷通过各种途径融资,购置各类高性能农机具,促进了全县高性能农机具的推广,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
5、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农机专业合作社利用装备资源优势,与育种企业、土地托管合作社等强强联合,提供全程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土地流转面积已达1.2万多亩,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嘉祥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管理体制和经营观念等因素的制约,发展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发展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只有39家办理了工商注册,机械化作业辐射面和带动力不够明显。二是国家优惠政策上支持力度不够大,资本投入机制比较单一。财政没有专项补贴,金融部门没有专项贷款,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资金筹措困难,没有形成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机具入股等多元投入机制。三是入社社员基本上由当地的农户组成,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和专业的管理人员,规模化经营管理和组织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机械化生产的效率受到一定影响,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四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范围以农田作业项目为主,而进行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的很少,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五是农机合作社多数没有标准的农机库棚和维修设备,机具保养维修难度大,缺乏具体有效的管理制度,长远规划不足,制约了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将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强力支柱。“十三五”期间,嘉祥县农机局将继续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继续提高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部门的扶持项目,吸引资金投入,以“三夏”、“三秋”农机跨区作业为重点,拓展服务领域,为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各级财政应拨付一定数额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农机合作社发展,集中扶持力度;金融部门要适当提供低息或贴息的信贷资金支持,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加大对农机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农田机耕道建设;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加入村农机大院的规划,解决大型农机停放的场库棚用地问题;进一步争取和落实工商登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贴息、政策性保险、用电用油等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
二是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向农田改造、农产品储运和加工等环节延伸,从传统的种植业向畜牧、渔业、林果业和设施农业等领域扩展。把培育服务品牌作为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发展的基础,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的组织能力、服务能力和经营能力。
三是坚持规范建设,优化外部发展环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切实引导农机服务组织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努力营造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和谐氛围。打破地域和行政界限,促进农机服务市场开放和有序竞争,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四是实施项目带动,增强服务功能。优先安排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承担农机科技创新示范项目,项目资金向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倾斜。以此为依托,带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和创新,增强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五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自愿扩大投入的基础上,争取各级财政实施财政补贴和财政贴息政策。积极推进股份合作制,以股份的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用于大型农业机械的购置。逐步建立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银行贷款、集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多元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