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在华没打赢专利官司

2016-06-22 07:39
环球时报 2016-06-22
关键词:官司极光捷豹

本报驻英国特约记者 纪双城 本报记者 倪浩

中国知识产权局近日宣布,印度塔塔集团旗下的捷豹路虎和中国江铃汽车相关车型的外部设计专利均为无效,令捷豹路虎在中国没能赢得官司。捷豹路虎22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对此事不做任何回应。

英国《金融时报》21日报道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捷豹路虎旗下的揽胜极光车型,和江铃汽车的陆风X7车型外部设计都不能拥有中国专利,因为揽胜极光的设计,在申请专利前已公开展示了一年。

报道称,捷豹路虎在本月初曾表示,陆风X7侵犯了其揽胜极光车型有专利保护的外部设计。而在捷豹路虎提出诉讼后,江铃汽车方面不予置评。

英国广播公司(BBC)的报道称,有市场分析人士称,陆风X7的售价在13万人民币左右,大约是路虎极光价格的1/3,且配置和性能不及后者。

汽车业资深分析师钟师21日告诉《环球时报》,国外车企因为外观设计专利而进行起诉的案例非常少见,各大汽车巨头都拥有自己的创新团队,会自动规避在外观上与其他车型重合。“这些车企不屑于抄袭其他车型外观去获取市场竞争机会,而且这样做会让车企名誉扫地,最终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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