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太一
2016年美国大选可能是近几十年来最为重要的一次选举,这次选举不仅事关美国总统换届,
还将涉及美国国会换届,甚至影响到延续近半个世纪的美国最高法院的格局
2016年5月29日,除民主、共和两党外,美国实力最雄厚、最有可能挑战两大党的美国自由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前新墨西哥州州长加里·约翰逊再度当选为该党总统候选人。
目前,民调显示,锁定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唐纳德·特郎普和领跑民主党预选的希拉里·克林顿的支持宰都窄前地低
2016年的美国大选,注定将以另一种方式载入史册。目前,民调显示,锁定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唐纳德·特朗普和领跑民主党预选的希拉里·克林顿的支持率都空前地低,他们似乎成了美国现代选举政治史上最不受欢迎的总统人选。
Realclearpolitics(新闻和民意调查数据聚合网站)对美国多家民意调查机构的总结显示,目前喜爱希拉里的民众约为37.4%,讨厌的比例则高达55.5%,而且,讨厌率还有持续上升的势头。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所有总统候选人中,这一比例从来没有高过41%。
不过,目前之所以无法确认希拉里注定失败,是因为特朗普更不招人待见。特朗普的喜爱率目前约为34.1%,讨厌率更是高达58.4%。难怪有人说,现在的候选人是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如果是唐老鸭(Donald Duck)出来参选的话,搞不好受欢迎程度都会高于这两位候选人。
历史上,美国总统大选向来是民主共和两党的驴象之争。如今,在双方的候选人都遭遇前所未有的低迷民意的情况下,第三方势力会不会因此而获得机会,有所突破呢?
虽然第三方势力显然比以往的几届选举机会要大得多,但要获得总统宝座,其在制度层面受到的挑战和限制还是相当大的。否则,个人条件十分优越的迈克尔·布隆伯格(Michael Bloomberg)也不会在深思熟虑之后作出不参选的决定。他给公众的解释便是:第三方没有取胜的路径。
要理解布隆伯格的决定,首先要了解美国的政体,尤其是选举人团制度。舆论一般把美国称为民主政体,但实际上,民众并不直接选举总统,也不直接通过选票来参与政策制定和决策。因此,严格意义上讲,美国的政体不算民主制,而是共和制。美国的“国父”们在制定宪法时的一个出发点就是,过多的人直接参与政策制定,尤其是在人口这么庞大的国家,是不合适的,所以要选出代表来替大家作决定。
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美国总统选举中,决定总统候选人最终命运的,是选举人团制度。这一制度下,总统并不是直接由所有选民的票数多少来决定,而是将每个州的选票分布换算成那个州的选举人票之后汇总选举人票来决定。按照制度设计,每个州根据自身人口拥有相应的选举人票,比如人口较多的加州、得州、纽约州、佛罗里达州,分别有55、38、29、29票;人口较少的如怀俄明、蒙大拿、南北达科他州以及阿拉斯加,都只有3张选举人票。任何一个候选人,只要获得270张选举人票(也就是超过所有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就可当选。
为了在大选中获得更大的影响力,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外,所有的州都会把全部选举人票投给同一个候选人。即,如果某个候选人在加州的得票是50.00001%,那么他也将获得全部55张加州选举人票。这样的大得大失让选举充满了戏剧性。如果某个候选人能够让一个被对方政党控制的传统“票仓”倒戈,将对当选产生决定性的利好。
正是因为这种赢者通吃的制度设计,一般来说,第三势力机会渺茫。
按照美国总统辩论委员会规定,在全国民调中获得15%或以上支持率的候选人有资格参加辩论。但仅靠15%的票,是无法获得任何一张选举人票的(甚至在很多州因为相关限制,这些第三势力的候选人都上不了选票)。
这也可以通过政治科学领域为数不多的一个法则来论证,叫“杜瓦杰法则”:在一个单名额选区里面,如果它的制度是赢者通吃的话,那么往往它会是两党制,两个主要的政党之间相互竞争;而如果是多名额比例制的话,往往会出现多党派。
这个法则的原理很简单:在一个单名额的选区里,如果出现了第三股势力,那么较弱的两方自然而然会有联手的动机,因为不联手谁都拿不到任何的选举人票(或席位)。
当然这个法则也并不是始终成立的,近期的英国选举就证明了,多党派在单名额选区赢者通吃的制度下也是可能存在的。
不过,选举人团制度和“杜瓦杰法则”支配下的美国大选,并非不可能产生成功的第三势力。
如果有第三党获胜的话,其应该是从主要政党中分裂出来的,而不是现在已有的诸如自由意志党、绿党这样的激进小党做大而成。
美国历史上曾出现过主要政党分裂,然后形成新的政党并取胜的情况。今天的共和党,原是辉格党的一个分支。1856年,难以为继的辉格党中,反奴隶制的一批人分裂出来,形成了今天的共和党。
今天,共和党内特朗普这一支力量(包括共和党内部的茶党),以及桑德斯在民主党内形成的一股潜在新势力,都有可能直接对所在的政党产生具有威胁的挑战。因为害怕这样的局面发生,共和党的领导层现在不得不开始向特朗普靠拢。他们都清楚,假如不向特朗普靠拢,当年的辉格党就是今天的共和党。
因为制度的约束,第三势力的小党固然不太可能入主白宫。但是,当前的情况下,第三势力确实可以搅局,甚至最终让特朗普和希拉里出局。
美国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二条规定,如果要直接胜出,候选人必须获得前文提到的至少270张选举人票。因为特朗普和希拉里都很不受欢迎,而且持这一态度的人群还在扩大,所以可能会出现因为第三方获得了部分选举人票而使得没有人直接获得大多数选举人票(270张)的情况。
又因为选民并非直接选总统,每一个选举人都有可能不遵守约定俗成的规则,把票投给并非本州选民希望的候选人(比如转投给第三方)。从1960年到现在的14次大选中,有一半的选举都出现了这样的情况。2016年如再出现这样的情况,并不太出人意料。
如果出现没有候选人直接获得270张选举人票而胜出的情况,那么新一届的国会众议院议员们将按州投票(每个州一票),来决定总统人选;参议院将决定副总统人选。目前看来,众议院在大选之后还将会是共和党的天下,但只要有部分共和党的州拒绝投票给特朗普,导致没有候选人获得这一轮的多数,选举将被视为无法产生总统,按照美国宪法,此时参议院选出的副总统将成为总统。
因此,理论上讲,假如民主党夺回了参议院,那可能也同时得到了总统的选择权。但假如共和党依旧控制参议院,那么共和党最终也可能会选择特朗普的副总统人选做总统而抛弃特朗普。这样,特朗普只能无奈地为他人做嫁衣。假如共和民主两党在参议院平票的话,那么按照美国宪法的首脑继承排位,总统将由众议院议长担任。现在来看,这个议长应该是依旧会保持多数的共和党议长保罗·莱恩。
也就是说,第三势力如果赢得足够的支持,虽然自己无法获胜,但是却可以将美国的政治秩序搅得天翻地覆。因为第三方的原因,让特朗普与希拉里都当不了总统也并非不可能。
在美国的政治秩序中,三权分立非常重要,这是一个横向的权力制衡机制。从上文不难看出这一机制对于总统竞选的潜在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6年的大选中,三权的任何一权的变动对两党来说都可谓胜败攸关,甚至会对美国未来几十年产生深远的影响。除了美国总统选举外,美国国会议员(全体众议院议员及约三分之一参议院议员)换届,新的最高法院决定性的法官任命,都将在同一年发生。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共和党应该能保住众议院,但是参议院却很有可能出现平票的局面,甚至民主党反超。美国副总统兼任美国参议院议长一职,通常情况下,其在参议院不具有投票权,仅当参议院的100位议员表决结果为平局时,副总统的投票有实际决定权。这也就是说,谁入主白宫,也有可能将同时决定参议院的格局。
同时,随着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亚的去世,高院出现了保守派对自由派4对4的格局。假如被任命的是自由派的大法官,那么,将有可能改变美国最高法院延续将近半个世纪的被保守派控制的局面。大法官是怎么任命的呢?由新总统提名,参议院审核通过。这意味着,总统不仅有可能决定参议院的格局,还有可能在决定参议院格局之后,与参议院一起决定最高法院的格局。所以,这可能是近几十年来最为重要、影响力最为深远的一次美国大选。
(作者系美国波士顿大学国际关系与政治科学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