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瀚玉+张可一+王家源+刘淑培
虽说人人都认为移动互联网很重要,但没几家公司乐意让员工在上班时间随意接触网络。
找一栋北京CBD的写字楼,比如华贸写字楼观察下,那里有西安杨森、德意志银行、爱普生和NBA中国等大公司,它们中的不少都禁止员工在上班时网购、玩游戏或看视频—但NBA中国除外。
每个工作日,这家公司的几名员工从一大早就盯着各类购物网站、体育视频网站和游戏平台。
“这就是我们的作战指挥部。”NBA中国的法律副总监云轩半开玩笑地说。
云轩说的是这家公司打击侵权盗版的事儿。
你觉得在购物网站上逛来逛去挺轻松,其实那是份繁琐的工作。负责的员工需要熟知NBA一共授权了哪些合作伙伴,它们生产了多少种和NBA相关的产品,分别有什么样的特征,再在网络上地毯式搜索,找出涉嫌侵权的商品。这些线索核实后会报备给律师,及时和相关电商交涉要求下架,或举报给执法机关处理。
对于NBA乃至任何一家体育赛事公司来说,它们的营收可以分为比赛日收入、转播费收入、商业赞助收入和衍生品收入。这意味着除了比赛日收入,其他商业收入都基于赛事本身的IP。围绕IP做开发自然是经营这门生意的重点,而保护这些IP的工作也同样不容小觑。
除去像商业作秀一样的季前赛、表演赛、友谊赛等,由IP衍生的收益几乎是体育赛事在海外市场的全部。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2009年至2012年的财报里,包括海外市场在内的转播收入占到了其总营收的47%,而门票贡献的份额只有5%。去年年底,被认为是欧洲五大足球联赛里全球化和商业化程度最高的英超将它2016-2019赛季的海外转播权卖到了30亿英镑(约合288亿元人民币)的高价,其中腾讯、新浪和乐视体育均以1800万美元(约合1.1亿元人民币)的价格买下了英超2015/16赛季在中国内地的新媒体转播权。
在感受到中国球迷的热情和购买力之后,皇马、拜仁两支欧洲足球俱乐部也于2015年在天猫开设旗舰店,售卖球衣和其他周边产 品。
更多的公司意识到体育IP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并决定投以重金。中超在上一个冬季转会期制造了全球转会市场的标王,NBA、英超、中超的版权都在中国创下天价纪 录。中国的体育产业已成为互联网热钱蜂拥而至的领域。
不过,要想让自己投入巨资的IP形成完整的商业闭环,这些体育公司不得不陷入一个传统的窘境:曾困扰快消、音乐及媒体行业的盗版问题,对现在的体育行业来说,尤为迫切。
一场保护IP的运动就发生在赛道边。
盗版的泛滥早不是什么新鲜事。
《纽约时报》曾在2010年时刊登过正版运动鞋和中国生产的、足以以假乱真的盗版运动鞋的对比图,在那篇文章中,一位耐克的雇员说道,全球每三双耐克运动鞋里就有一双是产自中国的仿冒鞋。此外,和曾经的音乐行业类似,体育赛事版权的受保护情况不容乐观。由于无需购买版权又能大量引流,总有网站愿意在盗播上铤而走险。往往法院几经举证开庭后一纸判决下来,盗播网站早就赚够眼球和广告。
加之,国内法院对盗播的判罚并不算重。在去年一场新浪诉凤凰网盗播侵权的案件里,新浪提出了1000万元的索赔金额,最终判罚却只有50万元。
和音乐版权不同,国内市场,对于体育赛事是否算“作品”都是存疑的,这使得体育品牌维护IP的成本更高—问题是版权费用也不断在提高,体育品牌的处境有点窘。他们能做到的,只能是比之前更卖力。
和其他体育赛事一样,NBA在中国的大部分利润都和IP相关。去年它将自己2015赛季至2020赛季的网络独家直播权以5亿美元卖给了腾讯,平均每赛季版权费是2014赛季的5倍。基于姚明时期积攒而来的人气,NBA还在中国大量销售衍生品,涵盖服包鞋帽、网络游戏,以及手环、胸针、自行车、跑步机等上百种产品。
斯伯丁篮球是NBA在中国衍生品中最为人熟知的一个,这家公司的中国总经理侯文通能细数出他见过的各式各样的山寨球。它们同斯伯丁印在篮球上的英文名“SPALDING”有着些许的差异,有的叫“SPANBANG”,有的叫“SPOLING”。
尽管看上去颇为搞笑,但足以在一些对斯伯丁品牌印象不深、不熟悉英文的消费者面前蒙混过关。“他们就是欺负中国人英语不好,只要‘SP开头、‘G结尾,中间可以随便换。”
山寨球的图案同样花样百出,正版的斯伯丁篮球上NBA运球人是用左手运球,而山寨球上,运球人会变成右手运球。侯文通说,他不止一次在中国体育用品博览会上看到各种山寨球布展。
除了山寨,体育品牌也要时刻警惕盗版产品。一些造假者会在斯伯丁的授权工厂门口打出招聘广告,专门吸收后者的熟练工。经销商也有可能和制假者私下交易,侯文通就碰到过公司授权的经销商卖假球的情况。斯伯丁不得不在线下零售店里睁大眼睛,有的店家会在货架上摆出真球,但在仓库等地方藏着成本更低的假球。他们也会在消费者购买多个正版篮球时,在其中混入几颗假球。
和大多数被假货困扰的的公司一样,斯伯丁会为自己的产品注上防伪标识。比如故意做错一些文字、字母的细节,好暴露假球;也可能每个月更新一次,以便造假者跟不上变化。最近它正琢磨启用人民币凹版印刷技术—这类最新的防伪技术成本高昂,侯文通估计造假者也许“没有那么高的积极性”。
不过,随着打假力度的加大,造假者的反侦察技术也在增强。
它们会在工厂外面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地站岗,也会在发货时填写假地址来阻碍溯源。新工厂没开太久,还没来得及用假地址掩盖,或某位员工一时疏忽,忘了在地址上做手脚,反倒对缉盗者是个机会。
即使互不相识,刘政操可能也认为侯文通和他在同一条战线上。他有比任何球迷都铁杆的观赛习惯,会从每天7点半开始,一场不落地看完NBA所有在中国播出的比赛。但和球迷不同,他从没有全神贯注去欣赏过哪怕一个得分。作为腾讯的法律顾问,他需要找到那些盗播腾讯拥有版权的视频的网站,向它们发律师函,甚至最终告到法庭。
这个已有8年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律师对盗播手段深有研究。他们的做法之一是“加框”,盗播者会把版权拥有者的播放器放到自己的网页中,让正版内容在自己的播放框里播出。
还有一种常见做法是盗链,即侵权者破坏正版平台的验证机制和内容保护措施,直接读取后者的服务器数据,从而在自己的平台播出这些正版内容。在一些推行会员制的视频网站,“盗链”就像往外散播了假的会员资格。刘政操将它比喻成卖假票。“因为票是假的,没有我的票房收入,现实中我们把这个叫流量损失。你拿假票占用了影院位置和观影资源,现实中就是占用了带宽。”
一些大网站的直播搜盗工作可以交给NBA美国总部的技术搞定。它的直播信号里带着一种“数字指纹”,会在每个播放这个信号的平台上留下痕迹。比赛播出时,NBA总部及其监控机构会从所有直播流里通过技术手段提取并检索这个数字指纹,类似于用搜索引擎去搜某个只有自己知道的关键字。如果抓取出来的结果里,有“指纹”的网站并不在NBA的版权授权列表里,便可以认定它是在盗播。
而刘政操的工作,则是去重点盯防会漏过指纹检查的国内小型网站。腾讯的法务部门会将有盗播嫌疑的几十个小网站记录在案,每场比赛开播时,去搜索诸如“骑士VS火箭”“热火VS湖人”这样的关键词,再比对有嫌疑的视频和正版的直播画面是否同步。这种完全靠人力甄别的活儿,也是刘政操每天搜寻盗播工作的主要内容。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故事在体育赛事IP的斗争中不断上演。人们对互联网的新型使用方式同时推助双方的“创新”。刘政操给一些直播网站发过律师函,它们的一些主播会把一个直播窗口的画面切到NBA比赛直播上。刘政操认为这些主播是有意识地在做盗播侵权。“有时我们多次发函,通知它们删掉直播,但结果还会出现二次、三次甚至四次,我想那肯定是有意识的,而且播放的都是重点场次。”
发律师函,是视频网站法律顾问们的固定工作。以腾讯视频为例,一次NBA比赛直播开始前他们会向各个视频平台发出权利预警通知,提醒他们不要实施侵权行为并做好侵权信息的屏蔽工作,直播期间他们会对侵权者发出侵权警告函,要求停止侵权。一场NBA的比赛结束,它的法务部门往往会发出200多封函。
一些网站会在收到律师函后收手—哪怕只是暂时的,而另一些屡次警告不改的,则有可能被告上法庭。
近年来,随着体育IP交易频密程度增加,双方对薄公堂的频率提升了—更重要的是,胜算在加大。
今年3月,乐视体育起诉3家网站盗播它的中超赛事,并提出中国体育赛事版权维权史上最高索赔。此前它刚刚以27亿元人民币的价格买下了中超在中国内地两年的新媒体独家转播权。乐视的代理律师戎朝告诉《第一财经周刊》,设定高价索赔金额是为了给其他盗播平台以威慑作用。“我们这是把话说在前面,”戎朝说道,“不管诉讼也好威慑也好,目的是要让别人尊重这个权利,不要侵犯 它。”
NBA中国和它的官方指定用球品牌斯伯丁刚配合司法机关处理了一起制假售假案件,一审中的4名被告被判处6个月到3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罚款329万元人民币。在NBA中国和斯伯丁看来,重罚也让它们今后在追查盗版时更有信心。
在线音乐的兴起也曾以免费内容重创音乐行业的商业闭环。但随着竞争加剧及诉讼量的增长,音乐版权的价值重新回归。
2015年,在阿里音乐和酷狗、酷狗和网易音乐、网易音乐与QQ音乐之间,均发生过互诉侵犯独家版权的案例。困扰行业的版权问题促进了法规的出台。去年7月,国家版权局发布规定,网络音乐服务商要在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以加强对在线音乐版权的保护。
体育行业将在某种程度上重复音乐行业的轨迹。现在,整个体育行业都在等待一桩令人满意的判决。
这首先取决于法律如何界定“赛事”的性质。
其实,在美国、英国和德国等地,体育赛事直播之所以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保护,判罚也更重,是因为这些市场将体育赛事直播视为一种精神作品,理应受到版权法的保护。
但在国内,对于体育赛事直播是否构成“作品”正处于争议阶段。过往的一部分盗播诉讼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不是相关版权法案做出的审理,判罚金额也不太重。
一些国内法官还不能完全理解一场赛事直播和手持摄像终端随便拍点什么东西的区别。“他们觉得直播不像文字和电影一样有独创性,觉得那不就是拿着几台摄像机,对着球场跑来跑去的人拍嘛。就拍一下子,你怎么就成了作品?”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菁这么告诉《第一财经周刊》,他此前负责过“棒球大联盟”“体育之窗”等在国内的知识产权事务。
和体育知识产权打交道的律师们显然并不满意目前的状况。他们认为赛事直播需要各种配合,比如导演的切换、不同机位的设置,不同摄像机及不同的功能,其制作过程本身就存在创作成分。
好在一些改变正在发生。2015年,一个叫作“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体育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体专委”)的组织在广州成立,秘书长为何菁。这个组织已经举办过两次数百人的交流会,邀请法官和法律界学者来倾听组织内成员对体育赛事直播在法律定性上的理解。
何菁还记得一位在央视做版权管理的博士在交流会上播放2006年世界杯时,法国球星齐达内头撞意大利球员马特拉齐,最后被红牌罚下场的片段。“那段镜头追着他,追着教练,双方怎么吵吵吵,最后齐达内黯然下场,远处有一个大力神杯,解说说他永远离开了大力神杯,那里的情绪、故事特别明显。”何菁希望这些交流能向来听会的法官和学者传达一种观点,制作精良的赛事直播节目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腾讯、新浪、乐视已经是体专委的企业会员,在中国体育市场的资本热潮中,这3家中国新媒体巨头都在赛事节目版权上掷下重金。而英超、NFL等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者也有意成为体专委的正式会员。何菁认为这些大公司对中国市场的愈发重视,也能推动赛事直播在法律上的界定。
律师们已经看到一些好的苗头。2015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判了一个新浪状告凤凰盗播中超比赛侵权的案子,第一次将体育赛事直播判定为作品。这个判决结果可能给未来的赛事盗播案件提供参考,云轩、何菁、刘政操和戎朝都将它看成是赛事版权维权上的突破。
凤凰网随后提出了上诉,这意味着体育赛事究竟能不能算作品、是否可以受到版权保护仍有悬念。该案件目前还在审理中。其他的盗播案件,都在等着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作参考。
“不管判不判得成,我本人认为那就是作品。”戎朝也是新浪凤凰案的代理律师,在采访中,他反复强调体育赛事直播是作品的观点。“即使没有判成,那也是认知的一个阶段。”
争议总会推动观念的改变。对体育品牌来说,这是必须付出的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