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杰 郭忠磊
着力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农业“机器换人”
曹杰1郭忠磊2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同年农业部、财政部正式启动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国家立法保障与政策支持同步推进。2007年浙江省桐乡市的农民开始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民持续增收,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加快了农业领域“机器换人”进程。本文综合研究了桐乡市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桐乡市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趋势,提出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措施及建议,为各级政府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科学决策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桐乡市地处浙北杭嘉湖平原,境内一马平川,非常适合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自实施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农民购机热情逐年高涨。桐乡市财政在中央及省级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实行追加补贴,构建起了中央、省级、县级三级财政联动的农机购置补贴补助体系。2011-2015年各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3 753.69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2 225.79万元,省级补贴资金227.38万元,县级配套补贴资金1 300.52万元。共补贴各类农机具4 372台(套),受益农户1149户。详见表1。由此可见桐乡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呈稳步增长的良好趋势,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实施,在拉动农民投资农机的同时,有效解决了农户在购买机具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极大地推动了桐乡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
表1 2011-2015年桐乡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统计表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的激励、带动和示范,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机结构不断优化,农机作业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不断加快。
2.1农业机械装备总量持续增长,结构逐步优化
在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拉动下,全市农机装备水平迅速提升。截至2015年底,桐乡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0.48万kW,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76台,联合收割机143台,高速插秧机154台,粮食烘干机125台,各类配套农机具7万余台套。农机装备结构呈现出从小型农机向大型化、从单一产业向综合化、从简单农机向智能化的发展趋势。2011年引进新一代全自动种子催芽器7台,全市种子机械化催芽率和流水线播种率达到100%;开展智能化喷灌旱育试验示范,示范面积5.33 hm2,有效降低了秧田管理难度,提高了秧苗质量。2012年首次引进2条国内先进的母猪自动化喂料系统,全市推广生猪自动化喂料系统10条;2013年引进了2个饲料搬运机器人,1个机器人可替代4个青壮年劳动力,实施“机器换人”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规范化操作程度。2014年开展常规水稻品种机械化精量穴直播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坚持“两条腿走路”,将杂交稻机插和常规稻机直播都作为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加以推进,以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2015年引进农鹰4DE1000多旋翼植保无人机1架,对促进智慧农机建设、植保喷药作业进入智能化航空作业新阶段具有标志性意义。
2.2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主导产业机械化稳步推进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全市共建成粮食烘干中心26个,拥有粮食烘干机125台,批处理能力达1 356 t;建成机械化集中育秧中心15个,季育供秧能力达到6 000 hm2;完成水稻机栽面积4 733 hm2,机栽率达到36.1%,30个行政村实现了水稻机插整村推进;主要粮食作物机收率达99%,全市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5%。同时全市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取得突破,畜牧、水产、果蔬、林业等领域机械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各领域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快速提升,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2.3农机合作社得到发展壮大,推动了农机社会化服务开展
补贴政策在补贴比例、建造机库方面继续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激发了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机投资的动力,2015年,全市农机(粮食)专业合作社购机占全市的70%以上。目前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到32家,且农机合作社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其中18家实现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市合作社共拥有各类农机设备903台套,配套生产管理设施9.5万m2。2015年全年服务面积6 600 hm2,作业面积近2万hm2,服务农户5.3万户。
2.4农民投资农机的积极性得到激发,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农机购置补贴“补出”了农民购买力,降低了农机购买成本,增加了创业增收能力,使农业机械化形成了自我发展的机制,购机补贴政策有效地发挥了引导和推动效应。农民使用农机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大幅度节省作业成本,农业经营效益明显提高。此外,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将更多的劳动力从田间解放出来,推动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促进了城乡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据测算,全市大约可解放劳动力5万个,间接增加农民收入达10亿元以上。
3.1部分农机生产企业售后服务不到位
从2014年开始,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行认定,部分农机企业服务意识较差,对经销商管理不规范,造成销售出去的机具售后服务跟不上。尤其在农忙时节,机具损坏得不到及时修理,或者机具零部件供应不及时,既耽误农时又影响农机手收入。虽然生产企业都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承诺书》,但在作业季节能做到在用户报修后24 h内抢修机具的还不多。
3.2补贴标准认定方式亟待改进
现有补贴方式为定额补贴,对同一种类、同一分档的机具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这种方式金额明确、操作简便,但无意间有利了低价劣质农机产品的销售,使得农机企业之间陷入用低质量换取低价格的恶性竞争。不利于高品质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也不利于整个农机装备产业的良性发展。同时,随着农机制造水平的提高,新型农机具不断增加,农机具分档难度越来越大。尤其是一些新出的农机具直接进入购机补贴目录,给补贴标准的认定带来了难度。极少部分生产企业利用这一漏洞,虚抬销售价格获取高额补贴,甚至补贴额度高出实际售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3.3补贴机具核实监管难度大
2015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文件明确提出“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申请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机部门仍需对申请补贴的机具进行核实,面对每年新增上千台的农机具,仅靠基层农机部门几位工作人员来核实、监管难度较大。而且现在省内大部分地方都已经实行公车改革,大量补贴机具的现场核实也增加了工作人员自身的经济成本。此外,农机部门还过度承担着一些本该由购机户或者农机企业承担的责任,一旦出现类似机具倒卖、价格虚高等情况,则要面临监管不力甚至渎职等风险。
4.1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政策实施
总结历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重视领导建议,听取基层意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严格划分责任,将补贴机具的质量、配置等问题纳入市场监管责任,农机补贴实施部门只对补贴对象确认、补贴资金安全、补贴机具购买真实情况负责。
(2)制定农机产销企业售后服务的规范标准和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及时清退,坚决淘汰不具备资质条件、违规操作的企业和经销商。
(3)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紧密配合,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加快补贴资金结算速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安全。
4.2严把目录入口,加大补贴力度
(1)建议对进入农机推广目录的产品严格把关,将可靠性差、售价虚高的机具排除在外。在审核新型农机具时,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鉴定、充分论证,在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创新发展的同时谨防出现价格虚高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2)立足本地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突出补贴重点,对适应当地农业发展需要、群众需求度高的机具品种,应适当加大补贴力度。如桐乡对购买水稻栽植机械的农户在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追加补贴至购机额的70%。
4.3加强基层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1)加强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政策培训、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农机管理队伍。
(2)开展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结合当前农机化发展趋势,提高新型农机具使用水平和效率,发挥补贴资金最大效益。
(3)加大基层维修服务网点培训力度,为补贴农机具提供有力的售后保障。
作者信息:1桐乡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站,314500;2桐乡市石门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314512: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