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 李斌 段宏娜
提到公文写作,许多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把它与“创新”这个词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有相当一些人认为公文写作只要掌握格式和表达方法就万事大吉,规范的文体格式和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几乎成了传统公文的写作规律和方法。文章需要创新,写出新意是写作的应有之义。在尊重公文写作共有的规范要求下,公文写作应如何创新,才能写出主题深刻、文风切实、结构有力、语言新鲜的高水平、高质量的公文作品呢?下面谈几点粗略的想法:
一、观点的袭用与创新
一篇公文中的观点可能很多,大至整篇公文的主旨,小到对某一问题或某一现象只言片语式的评议。所有这些观点如果都是创见,那显然不太可能,也没有必要。尤其是带有指挥性、指示性、指导性的公文,为了提升文稿的层次,体现文稿的理论性、时代性,增强文稿的说服力、感染力,完全可以袭用一些现成的观点。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上级领导部门对某一问题的基本提法、政策口径、指示精神,广为人知的至理名言,等。然而袭用归袭用,必要的创新一定要有,解决问题要有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公文写作中观点的创新与撰写者的胆识和工作魄力紧密相关,只有那些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善于谋划、乐于总结、勇于联系实际的撰写者,才能获取公务方面的新观点,也才能在公文文稿里发表这些新观点,进而借助这些新观点去推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材料的搬移与创新
为了提高公文成文效率,也为了使公文中所使用的材料更为真实、准确,公文撰写时撰稿者势必要参考一些资料,尤其是书面材料。如,单位的基本情况材料,业务数据汇总,历年的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稿,专题会议、简报资料,等等。这些资料白纸黑字,准确度、可信度高,只要真实准确,就完全可以照搬过来使用。然而,任何事情都得有个“度”,对材料生吞活剥或全文照搬,写作速度是快了,但写出来的文章能好到哪里去呢。因此,公文写作中的材料搬移也需要创新,公文中所涉及的工作,纵使是经常性、例行性的工作,不同时间也有不同时间的新情况,不同部门也有不同部门的特殊性。写作时如果没有材料可参考,则撰写者当然要有将现实情况转化为书面材料的能力。要写出从未有过的新材料,如果有旧材料可参考,撰写者就要有剪裁加工的功夫,对材料或增或减,或删或削,要因文而宜,要写出“此”文不同于“彼”文的特殊性来。比如,有一份先进人物事迹材料,写成报告,在写作时应把事情原原本本地交待清楚;写成通报,则主要借宣传这个人的先进事迹来进行教育引导,写作时必然要有所取舍,有所侧重;通令的写作,则重在宣布奖励等级,先进事迹的存在只是为宣布奖励等级提供依据,不进行抽象概括很可能就会喧宾夺主。
三、结构的套用与创新
公文写作的程式化在结构安排上体现得非常明显,有些公文的结构已经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模式。如,请示,结构一般就是三大块:请示缘由、请示事项和请求语。又如,批复,结构一般也是三大块:引述性语句、依据和具体的批复意见。像这种相对固定的结构模式,有助于撰写者快速构思,快速成文,无须加以过多考虑,只管套用就行,而且有的结构模式也不能随意更改。如,请示的结构,本来请示缘由在先请示事项在后,如果你硬要倒过来,就不符合逻辑规律,让人难以接受。然而,套用模式化结构并不意味着公文结构不必出新。
四、语言的规范与创新
公文写作有了好的立意、丰富的材料和完整的构思,接下来就涉及到语言的运用了。公文的语言表达必须体现出公文语体的规范化特点和风格,公文的语言受制于公文的性质、内容和功能,具有准确、简朴和庄重的特点。因此,撰写公文时,应按公文规范化语言的要求选词造句,组段成篇,使公文语言更好地为表达内容服务。然而,公文语言仅仅力求准确、简朴和庄重还是不够的。对于以办理公务、处理事情和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的公文写作来说,还要求撰写者能在法定的规范化要求下写出富有创新性和感染力的公文作品,以增强公文传达的效果。这就要求公文撰写者能跳出公文语言的规范化要求,充分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性,写出新鲜、优美、感人的公文作品。所谓新鲜,就是指语言要鲜活,要善于将群众喜闻乐见的成语、谚语、古诗文名句等直接或改动后用于文中,写出鲜活生动、言简意赅、意义深刻的公文作品。所谓优美,是指公文语言不能仅仅满足于程式化的规范、连贯、得体,而且要有文采。一般来说,语法是管文章通不通,逻辑是管对不对,修辞是管美不美。因此,公文撰写者可以恰当地运用一些修辞手段,使公文作品于平实中见文采,增强语言的生动性。所谓感人,就是指公文作品也要讲究情文并茂,以情感人。如果作者写出的文章自己都不感动,怎么去感动别人呢?
总之,公文写作既需要规范,又不排斥创新。创新是在规范下寻求自主,在定向中寻求多向,在有序中寻求跳跃。只有这样,写出来的公文才既不落俗套,具有独创性,又不会丢了根本,公文写作的质量、效果也会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