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35《服装号型儿童》等标准
涉及标准:GB/T 1335《服装号型儿童》、QB/T 1615—2006《皮革服装》、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GB/T 31702—2015《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GB/T 21294—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GB/T 14272—2012《羽绒服装》、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
问题1:机织儿童服装男童超过160 cm或女童超过155cm是否需要标注体型代码?
相关标准内容:GB/T 1335《服装号型儿童》、GB/T 31900—2015《机织儿童服装》。
解答:GB/T 1335.3《服装号型儿童》中范围:“本部分适用于成批生产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其中对于儿童服装的定义在GB 31701中有明确的规定“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注:一般适用于身高100 cm以上、155 cm及以下女童或160 cm及以下男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可作为儿童纺织产品”。以上定义中,年龄是主要判定依据,身高作为辅助判定依据。
目前按照实际情况来看,儿童身高有超过160 cm或155 cm的情况,如标注的产品标准中,号型设置涵盖成人号型,建议按成人号型标注,如标注为165/76A。
问题2:皮革服装是否需要标注GB 18401的安全类别?
相关标准内容:QB/T 1615—2006《皮革服装》,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解答: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GB 18401—2010中的3.1规定:纺织产品是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及其制成品。
皮革是经脱毛和鞣制等物理、化学加工所得到的已经变性不易腐烂的动物皮。革是由天然蛋白质纤维在三维空间紧密编织构成的,其表面有一种特殊的粒面层,具有自然的粒纹和光泽,手感舒适。
故皮革不属于纺织材料,不需要标注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皮革服装执行皮革行业标准。
问题3:对于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中涉及钮扣、拉链及金属附件锐利边缘、锐利尖端的描述,是否有相关的说明?
相关标准内容: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GB/T 31702—2015《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GB 6675.2— 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解答: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4.3.4.3中注:可触及性锐利边缘及尖端是在正常穿着条件下,成品上可能对人体皮肤产生伤害的锐利边缘和尖端。
此外,锐利边缘、锐利尖端的定义及测试方法还可参考GB/T 31702—2015《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该标准中规定锐利边缘指可能产生割伤危害的可触及的附件边缘。锐利尖端指可能产生刺伤危害的可触及的附件尖端。
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也有相关的术语定义可作参考。该标准中规定危险锐利边缘指在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合理伤害的玩具可触及边缘。危险锐利尖端指在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合理伤害的玩具可触及尖端。
关注:该标准已由行业标准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上升为国家标准《机织婴幼儿服装》(报批稿),目前正在报批过程中,请随时关注标准动态。
问题4:不同的纺织产品标准对纰裂(接缝性能)要求以及判定不尽相同,有些对测试过程中出现的织物断裂、滑脱及缝纫线断裂等未做说明,遇到类似情况如何处理?
相关标准内容:GB/T 21294—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GB/T 21295—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解答:每个标准审定时间以及产品情况不同,由此造成标准有所差异。目前,通过新修订的GB/T 21294—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和GB/T 21295—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的规定,以及产品标准对上述标准的引用来统一关于纰裂的问题,今后进行制修订的产品标准中涉及的纰裂问题将进行统一,但不排除特殊产品将按产品特性而有所不同。未统一前,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即可。
问题5:如何对复合纤维命名?
相关标准内容: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4146.1《纺织品化学纤维第1部分:属名》。
解答:对复合纤维(包括并列型、皮芯型和海岛型)的命名可按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中的附录B.1的规定“包括两种或两种以上聚合物组分的复合纤维,用以下方法标明纤维名称:采用GB/T 4146.1中规定的名称,列出每种组分名称+复合纤维,组分之间用‘/’分开”,并给出了两个复合纤维的名称示例,如“丙纶/涤纶复合纤维”,“涤纶/锦纶复合纤维”。
问题6:有的样品,大身填充物是聚酯纤维等,只有领子等小部位充有少量羽绒,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必要做含绒量等检测项目?
相关标准内容: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
解答:对于该种情况,一般不做检测。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以羽绒为主要填充物生产的各种服装。大身填充物是聚酯纤维等,只有领子等小部位充有少量羽绒,该种服装不建议执行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做含绒量等检测项目没有实际意义,如客户坚持要检测,可按部位检测,检测报告中备注说明。
问题7:较多行业标准,例如FZ/T 81004—2012中要求按GB/T 4841.3《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来进行深浅色判定,但目前市面已无法购买深度色卡,这种情况其他检测机构如何解决?
相关标准内容:GB/T 4841.3《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ISO 105 A01∶1989 standard depths:matt。
解答:GB/T 4841.3《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是由上海市染料研究所发行,主要用于在进行染色牢度和染色性能试验时,评定染样染色深度的一种参照。目前该深度色卡已经停产,暂时没有其他样照可代替,可参照ISO 105 A01∶1989 standard depths:matt。
问题8:标识标注的洗涤维护符号数量少于5个,如何判定?
相关标准内容:GB/T 8685—2008《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
解答:GB/T 8685—2008《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中4.3规定,符号应按水洗、漂白、干燥、熨烫和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序。应使用足够的和适当的符合,以维护制品而不造成不可回复的损伤。
当标识标注的洗涤维护符号数量少于5个时,首先洗涤符号顺序正确;其次即使没有标注“不允许”处理符合的,只要能够保证采用该方法维护时没有给服装造成不可恢复的损伤的产品标注即可判定为符合国家标准。
问题9:当水洗唛标注的洗涤温度与选用的产品标准规定的洗涤温度不一致时,测试时该如何选择?
相关标准内容:GB/T 8628《纺织品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量》、GB/T 8629《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和GB/T 8630《纺织品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解答:如果产品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试验程序时,按照产品标准规定执行;如果产品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试验程序,可参考标签上维护方法的温度等,按照GB/T 8628、GB/ T 8629和GB/T 8630执行。
问题10:纤维含量测试中,薄膜材料如何检测和表述?
相关标准内容:GB/T 2986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解答:产品中的薄膜材料能确认具体材质的,表述为“XX薄膜”,例如:“聚酯薄膜”;不能鉴别确认成份的可统一表述为“薄膜材料”;薄膜材料在产品中属于装饰性材料时,建议表述为“薄膜材料除外”,薄膜材料可不进行定性鉴别与定量分析。
问题11:图1为幼童的上衣,图中带子属于领带还是绳索?应如何判定?
图1 幼童样衣
相关标准内容:GB/T 22705—2008、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解答:GB/T 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第1章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在14岁以下儿童服装上使用绳索和拉带的安全要求。本标准不包括绳索和拉带的规格。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儿童使用及护理用品中,比如围兜、尿片或奶嘴拉手;
——鞋子、靴子和类似的脚部穿着物;
——手套、帽子、围巾;
——衬衣或T恤上的领带;
——腰带和护腕;
——宗教服装和节庆服装;
——只在特定时期和监护下才穿着的专业运动服和运动时穿的服装,比如橄榄球短裤、西服、戏服和舞衣,但不包括经常白天穿着和晚上穿着的服装;
——演出时穿着的戏服;
——围裙。
3.1幼童young child
从出生到7岁(身高130cm及以下)的儿童根据图中的款式,带子建议作为装饰性绳索考核,根据GB/T 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中3.1规定,“幼童为从出生到7岁(身高130cm及以下)的儿童”。该标准4.2.1规定,幼童服装的风帽和颈部不得设计、生产或使用拉带、绳索。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4.4.3表3规定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的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该款式易造成拉住、夹住等风险,应高度关注,不建议企业设计该款式服装。
问题12:牛角扣属于立体装饰物吗?能用在童装上吗?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解答:因为GB 31701—2015规定:“绳带的自由末端不允许打结或使用立体装饰物”,牛角扣及其扣袢属于有立体装饰物的绳带,所以不能用在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上。
问题13: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对于牛仔面料耐湿摩擦色牢度的影响,如何应对?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对耐湿摩擦色牢度技术要求:对于婴幼儿纺织产品(A类),要求耐湿摩擦色牢度≥3级(深色≥2~3级),对于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B类),要求耐湿摩擦色牢度≥2~3级。
解答:按照现行的牛仔服装产品标准FZ/T 81006—2007的规定,包括婴幼儿牛仔服装,只考核耐干摩擦色牢度,婴幼儿牛仔服装的要求会更高。但将于2016年6月1日实施(过渡期两年)的强制性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对婴幼儿纺织产品和直接接触皮肤儿童纺织产品提出了耐湿摩擦色牢度的考核指标,即婴幼儿穿着用的牛仔服装以及贴身穿着(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牛仔服装,也必须考核耐湿摩擦色牢度。
因此,婴幼儿儿童服装品牌,在生产牛仔服装时,必须充分考虑是否能满足耐湿摩擦的要求。
问题14:如何理解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表3中第3项的“固着点”?如何测量束腰类的绳带?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表3规定: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要求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不应超过360 mm,且不应超出服装底边。
解答:固着点是指绳带固定在服装上的点。对于腰部抽绳(通常是后部中间有固着点),从服装上伸出的绳道孔作为固着点。对于穿在绳道里、长度很长(用于打蝴蝶结)且未固着的绳带而言,因无固着点而无法满足该项要求。
测量固着在束腰类服装腰部的绳带长度时,应以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尺寸时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为绳带长度。
问题15:当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的背带一端用扣子系着或者两头都用扣子连接但可解开时符合服装的绳带要求吗?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表3规定: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的肩带应是固定的、连续且无自由端的。肩带上的装饰性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 mm的自由端或周长超过75 mm的绳圈。
解答:如果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背带用扣子系住但可解开,属于有未固定的端,按照表3第2项判定为不符合标准。
问题16:可以出具“导电纤维”名称吗?
相关标准内容:GB/T 2986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解答:导电纤维、防静电织物建议分别采用表面(或体积等)比电阻、防静电性能等项目的检测证明其功能。由于目前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及标准引用文件中没有导电纤维的名称和定义,因此不建议在纤维含量检测时出具该名称。
问题17:蝴蝶结属于绳带吗?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解答:蝴蝶结若全部缝贴在服装上,则不属于绳带。否则,属于绳带。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蝴蝶结不属于绳带且对其尺寸没有具体要求的话,缝制在服装颈部或背部的蝴蝶结,可能成为儿童活动的羁绊,其形成的绳圈一旦被物体套住将会是儿童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注:标准要求“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
问题18:以纺织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婴幼儿及儿童的内衣内裤、帽子、围巾、手套、床上用品和双面穿服装,这些产品是否适用于考核燃烧性能?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解答:GB 31701—2015规定了对纺织产品的外层面料需要考核燃烧性能,这些产品都适用于考核燃烧性能。对于使用说明上声称双面穿服装,则服装两面都适用于考核。但标准中也做出了豁免规定,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纺织物,以及由这些纤维混纺的织物不考核;单位面积质量大于90 g/m2的织物不考核。
问题19:怎么辨别活性印染和涂料染料?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解答:布料印染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涂料印染,另一种则是与涂料印染相对的活性印染。活性印染是染料在一定条件下,染料的活性基因与纤维分子结合,染料渗透入织物当中,染料和织物发生化学反应使染料与纤维形成一个整体;涂料印染是染料通过粘合剂和织物物理结合的印染方式。
活性印染与涂料印染的区别在于活性印染的手感滑软,普通的说法就是活性印染的面料看起来像丝光棉,从正反两方面看印染的效果都很好;而涂料印染的面料手感僵硬,看起来有点像油墨画效果。
识颜色:涂料印花颜色不鲜亮,色彩暗淡,给人一种颜色是浮在布面上的感觉。就像在墙上刷了一层涂料。
看光泽:涂料印花布料在出厂前都经过“轧光”工序,所以大家看到布面有种油亮的感觉,可能是涂料印花,这种通过轧光获得的光洁度,是一次性的,水洗之后就会消失。
闻味道:涂料印花加了很多粘合剂,没有经过水洗处理就直接定型,所以成品布料当中会有股较浓的味道。
摸手感:涂料印花手感硬,布料商为了遮盖这个缺点,在定型时加了柔软剂,且成品经过“轧光”后手感会再软些,经过水洗后大部分都会脱落。
最终判定结果建议采用专业检测手段获得。
问题20:如何选用QB/T 1615—2006《皮革服装》、QB/T 2822—2006《毛皮服装》、QB/T 2856—2007《毛革服装》三个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内容:QB/T 1615—2006《皮革服装》、QB/T 2822—2006《毛皮服装》、QB/T 2856—2007《毛革服装》。
解答:QB/T 1615—2006《皮革服装》,适用以各种天然皮革为主要面料(毛革服装参照使用),不适用于各种毛皮服装。就是我们常说的皮衣,以牛皮、羊皮居多,但请记住啊,必须是真皮的,人造革不能选用。
QB/T 2822—2006《毛皮服装》,适用于以毛皮为主要原料,或以毛皮为内胆、纺织品为面料的服装。主要指我们一般说的裘皮服装,表面是带毛的,像兔毛皮、水貂毛皮、青根貂毛皮等等。另外,服装制造企业俗称的尼克服(以纺织品为面料,毛皮为内胆),也可以选用此标准。
QB/T 2856—2007《毛革服装》,适用于以各种毛革为主要原料的服装。毛革这词很多人会比较陌生,换个词大家可能就了解了,毛皮一体,就是一面是光面,另外一面是毛面,目前市面上主要以羊皮毛革做服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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