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 觅 董 鹏 罗雪峰 李姗蓉(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重庆 401121)
重庆市蔬菜生产主体培育与市场流通的困境与对策
况 觅 董 鹏 罗雪峰 李姗蓉
(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重庆 401121)
培育壮大生产主体、疏通产销流通环节是促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的有力手段。本文以重庆市潼南、合川两个蔬菜重点(区)县为调研地点,对不同生产经营主体状况及产品流通环节成本控制展开研究,找出制约蔬菜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提出以加强生产要素配套、引导生产主体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改善农业从业环境、搭建产销平台为重点的对策建议。
况觅,女,农艺师,主要从事设施蔬菜生产、蔬菜技术推广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工作,E-mail:279441336@qq.com
培育壮大蔬菜生产主体,是加快蔬菜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举措(高力,2006)。随着重庆市蔬菜产业化发展进程的加快,蔬菜生产主体也逐渐由传统的个体菜农过渡形成了以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专业大户为骨干、家庭农场为试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且随着社会资本的不断涌入,原来的非农业人员也逐渐成为新进蔬菜生产业主的主体。为进一步了解掌握重庆市蔬菜生产主体培育与市场流通的发展状况,笔者采取全面摸底、重点抽查的形式对潼南区、合川区蔬菜生产主体与产品流通展开专题调研,力求摸清重庆市蔬菜生产主体发展现状,寻找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潼南区、合川区分别作为重庆市的蔬菜生产重点基地区(县)和区域中心保供城市,其蔬菜产业发展规模较大,种植面积、产量均居全市前6位,生产经营体系较为健全,主体类型丰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散户覆盖全类别露地、设施蔬菜生产,流通形式各具特点,在重庆市蔬菜生产中具有典型代表性。
1.1 生产主体队伍庞大,散户数量居首
蔬菜作为日常生活的必需农产品,需求大、数量多、品种杂,因而种植广泛,面积巨大,虽然各种新型生产主体已积极参与其中,并发挥重要作用,但在数量和种植面积上与种植散户仍无可比拟,种植散户依旧占据所有蔬菜生产主体类型的9成以上,种植面积也占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的50%左右;而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的主体数量依次递减,龙头企业所占比例甚至不到生产主体总数量的1%,但因其规模化生产效力较大,其种植面积占比却达到了15.95%;此外,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也不容小觑,其覆盖的种植面积最广,所占比例最高,为22.99%(表1)。
表1 2015年重庆市蔬菜生产主体的规模及其占比
1.2 优势主体发展迅速,抱团创市意识明显提升
随着规模生产的效益驱使和质量管控需求的日渐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规范化程度逐渐加强。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后,各地正式展开对规范化家庭农业生产的认定和扶持,使家庭农场从无到有;而专业合作社作为积聚力量、抱团创市、成立门槛较低的典型模式,数量增长迅速,如潼南区专业合作社2015年的同比增长率达到32.72%,增速最快;其次,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增速依次位居第二和第三,散户增长率最低,不到10%(表1)。
1.3 流通渠道形式多样,各主体比重不一
重庆市蔬菜流通渠道主要有4种,分别是批发、直供直销、出口加工和零售采摘,在不同生产主体的选择采用中占比不一。以企业为例,因其规模化管理和足量的品种、产量、品质,生产的蔬菜63%通过批发销出基地,21%直接供应超市、学校、企业,甚至配送到家,14%销往加工企业或出口销售,只有2%供零售或市民采摘;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在流通渠道上相似,批发:直供直销:出口加工:零售采摘约为12:2:1:5;而占主体数量90%以上的散户因其生产较为分散,量小、产量不高,多以零售采摘为主,占其流通量的85%(图1)。
1.4 新型生产主体的效益显著高于散户
依照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生产质量要求,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主体更注重品种选择、技术投入和规范管理,因而大幅度提高了蔬菜商品的质量和产量。企业的蔬菜商品率最高,可以达到90%;家庭农场稍低,只有85%;但都比散户生产的蔬菜商品率高出17个百分点以上(表2)。
图1 重庆市蔬菜生产主体的主要流通渠道及其占比
在生产成本上,企业的总成本最高,约66 000 元·hm-2;散户最低,约41 250元·hm-2(表2)。其中,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散户的物资成本依次增高,散户是企业的1.2倍;而人工、土地、设施设备等其他成本则依次降低;种植大户的流通成本最高,单位产值也最高。从最终取得的单位面积利润来看,家庭农场的利润最高;而散户尽管生产成本低,但因其产值不高,加之商品率偏低,导致最后获利也最低。
表2 重庆市蔬菜生产主体的效益分析
蔬菜生产的成本构成主要为3部分:物资成本、其他成本和流通成本。近几年三大成本集体快速上涨,成为压低蔬菜比较效益的重要原因,也让蔬菜生产主体的管理积极性大打折扣。在构成比例上,物资成本占比最小,且随年限变化涨幅相对偏低,近3年年均涨幅6.82%;其他成本含人工、技术服务、土地流转和配套科技设施等,因而占比较高,占总成本的38%以上;流通成本因流通渠道的不同稍有变化,从直供销售的一次流通到批发中转的数次流通,生产主体需要承担不同的流通成本,近3年企业流通成本的年均涨幅约为5.56%(图2)。
图2 2013~2015年重庆市蔬菜企业生产成本的变化趋势
2.1 物资成本
物资成本在三大成本中的占比最小,各主体年投入均超过7 500元·hm-2,主要包括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成本,构成比例约为1:10:5:3,肥料成本占物资成本的50%以上。随着生产资料市场物价的抬升,物资成本还会继续上涨。其中,企业因物资采购量大,采购期较为固定、集中,投入成本在所有主体类型中最少;而散户因物资采购量小、采购期分散,投入成本在所有主体类型中最高。
2.2 其他成本
其他成本包含土地成本、人工成本、配套设施建设成本等。其投入相对较高,各主体因投入量不同而差距明显,且因地域、环境的影响有显著差异。在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散户中呈递减趋势(表2)。
以土地成本为例,土地成本主要是土地流转租金和土地改良费用,因地域、土质不同而有差异,渝西平坝区每年约为12 000元·hm-2,而两翼高山地区约为15 000元·hm-2。不同生产主体在其投入上,散户耕种自家土地,无需承担土地费用;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需承担除自家土地之外、承包而来的土地租金费用,因其通常流转的土地条件较好,在改土成本上投入较少;专业合作社中,以土地入股的合作社较以其他形式入股的合作社承担的土地成本相对较少;而企业因土地全部需要流转,在流转过程中还要面临、克服农民因怕失地失权,宁可抛荒也不失地所导致的流转困难,甚至因农户情况千差万别、众口难调而造成承包地块分散、细碎,导致管理成本上升。此外,好流转的土地多是土壤贫瘠、位置不便的区域,因而前期改土、修路的投入也给土地以流转形式为主的企业带来不小的压力,造成企业土地成本在所有主体类型中最高。
同样,在人工成本上,蔬菜产业属于典型的劳动密集型技术产业,机械化应用率低,技术要求高,日常管理作业繁琐,除耕地、运输外,从育苗、移栽、施肥、灌水、打药、整枝到采收等环节,都需要技术能力强的管理人员管控和大量劳动力具体操作。技术管理人员每月平均工资5 000元;劳动力工资有区域差异,如潼南区用工为35元·d-1,而武隆县高山蔬菜基地为120元·d-1。人工需求的多寡也造成了人工成本的高低不一。散户往往是自家劳动力,不需要支付人工费;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的业主普遍掌握娴熟的生产技术,不需要聘请技术人员,只需根据承包面积的不同承担相应的用工费;但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因生产规模大、品种多,必须聘请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大量劳动用工,造成人工成本攀升。此外,相对较差的露天工作环境和不相匹配的劳动收益比,导致部分农业技术管理人才不愿踏入“农门”,同时劳动力也老龄化严重,60岁以上的超过60%,且学历技术水平低、难以管理,流动性强,极大地阻碍了蔬菜生产基地的规模化建设,蔬菜产业难以提质增效,所创造的比较效益和农业回报率更低,从业人员更少,形成恶性循环。
2.3 流通成本
蔬菜从田间到餐桌,按不同的流通渠道会经历不同的流通环节,因中转次数和蔬菜损耗量的变化造成成本差异(杨平,2008)。散户以零售为主,因量小基本由自己直接运到当地镇街市场售卖,不经历中间环节,损耗小,流通成本较低,约为15 750元·hm-2,但运送次数频繁,蔬菜采摘频率、售价受市场的影响大;占企业、专业合作社流通渠道20%以上的直供直销模式,因基地直接与企业、超市、学校等对接,减少了中间多级批发转运的环节,可减少50%以上的流通成本支出,业主按需生产、供应,弊端较少;近年兴起的基地自采模式虽然基本可以将流通成本降为0,但购买群体不固定,购买量偏小,致使该模式无法大规模被采用;而占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销售渠道60%~70%的批发模式,一般要经过经济人、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农贸市场或超市等一系列环节,因运输成本、门面费、摊位费、工资、损耗等费用分摊后,不断叠加入流通成本,导致最终市场售价是基地价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以黄瓜为例,基地收购价格为1.2元·kg-1,在流通过程中,依次有经纪人加0.4元·kg-1,一级批发商加0.8 元·kg-1,二级批发商加1.2元·kg-1,农贸市场加1.0元·kg-1,最后黄瓜的市场售价是4.6元·kg-1。可见,流通成本占到销售价格的74%,而真正的生产成本仅占26%。流通过程的冗长导致产、销两头利益都受到损伤,既压低生产者收入,又无法让市民得到实惠,更降低了生产主体的生产积极性。
重庆市蔬菜生产主体虽然种类全、数量多,但普遍存在龙头企业带动性不强,专业合作社运营质量不高效率低,高水准种养大户偏少,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利益联结不紧密的缺陷。
龙头企业在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建设、市场化开拓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杨顺江和彭鹰,2004),如潼南农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0 hm2(3 000亩)设施基地上,广泛应用工厂化育苗、农机耕作、节水灌溉、大棚栽培等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规模种植逾30个精品蔬菜品种,实现了季节、品种的无缝衔接生产,瓜果、蔬菜、高矮、棚地的立体循环搭配,同时其独立的加工配送公司和蔬菜销售公司在西南地区也成功搭建了销售网络,从产到销连为一体。不过,实力雄厚的企业只占少数,仍有部分企业存在盲目追求工业上的规模效益,却又不能无缝链接对技术、精力、人员的需求,在粗放管理中常出现管理口令执行中的行为走样,进一步拉大成本回收期。
专业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模式多样,有集中流转土地、股份合作、保底分红、订单生产等模式,对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和利益化起到积极作用。如签订保底收购协议的合作社成员,在产品供大于求、集中滥市的情况下,可保障基本收益。不过在专业合作社构建中,因农民责任意识淡薄,导致部分专业合作社运作不规范,协议条文难以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新优技术的标准化操作和推广仍有难度。
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作为蔬菜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经营土地规模一般在2~14 hm2(30~210亩)间,拥有劳动力年轻力壮,技术水平、文化水平较高,有家庭做支撑的优势,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都较明显。但其多以生产、出售初级蔬菜产品为主,产业链条难以向生产环节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拓展,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稍差。
一是重庆市蔬菜流通模式链条长,损耗大,大多都会经过生产者→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等多个或者更多环节,损耗较大,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为25%~30%。而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因环节多、收费点多,造成流通成本较高。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仍然是蔬菜流通的主渠道,虽然全市蔬菜批发市场数量多,但平均交易规模小,大多数批发市场设施配套建设落后,功能不完善,还停留在出租铺面的简单物业管理模式上。市场在价格形成、辐射能力、信息服务、物流服务、检验检测等功能方面非常薄弱和欠缺,尤其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三是重庆市蔬菜流通模式传统成分多。蔬菜销售方式主要为现货交易,人货同行,商品堆放在市场上展卖,买主在验货基础上讨价还价,结算则通过现金收付,而通过批发市场达成的远期契约交易以及采用拍卖交易、信用交易、委托交易、电话交易和网上交易等现代交易方式的甚少。
5.1 加强生产要素配套,为生产主体发展做足保障
在土地流转方面,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土地依法、自愿、平稳流转。赋予村级集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探索由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向村委集中再统一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积极推广委托流转、股份合作流转、季节性流转等方式,推进整村、整组连片流转,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减少季节性抛荒。在融资服务方面,要创新信贷和保险支持方式,各类银行和保险机构应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自的特点,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提供各类金融、保险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尽快形成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
5.2 引导生产主体结合实际,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加快发展新型蔬菜生产主体既要注重发展数量,更要注重规范化建设,在明晰产权、创新机制、规范运作、民主管理的过程中,着力将生产主体由“以小业主,组成大基地,培育大产业”的“大小结合”逐步过渡到“大业主、大基地、大品牌”的“强强联合”。当前,加强业主在理念、管理、技术、营销等方面的培训至关重要,同时按照“五化”标准,即“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引导生产(刘芳等,2011);鼓励业主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联合重组,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业主。
5.3 改善从业环境,吸纳更多的农业从业人员
一方面要提供创业平台。按照“分类指导、针对培育”的原则,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建立农业创业基金和创业贴息贷款,对引进大学生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工资和社保补贴。另一方面要改善就业环境。在加强生产设施建设的同时,增加一些卫生、生活、娱乐、休息等设施建设,提高基地劳动环境的舒适度和便利度,增加基地对劳动力的吸引力,确保基地劳动用工充足、稳定。
5.4 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蔬菜流通是固定资产投入较大的产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些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备和便利与否,因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农产品流通业的基本要求,是农产品商流、物流、信息流顺畅进行的基础和前提。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① 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设施建设(特别是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设施)、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的基础建设,如蔬菜拍卖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农药超标检测设施、农产品加工设备等;② 农产品仓储设备的建设,如冷藏汽车、机械冷冻库、气调库等;③ 交通运输条件和工具设施的建设,主要是公路和铁路,要实现真正的村村通;④ 相应的网络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⑤ 物流中心和物流园区的建设,它们是孕育第三方物流的基地。
5.5 搭建产销平台,减省多余流通环节
继续扩大和推行农超对接、农餐对接、社区直供等蔬菜流通模式,减省蔬菜从基地到餐桌的中间环节,保证产销两头无缝对接。在具备条件的区(县)探索建立蔬菜“产销联盟”,通过产销联盟搭建平台,实现产销信息互通、生产经验交流、技术推广培训等功能,做到产销一盘棋(梅艳,2014)。对地方优势蔬菜产品,由政府搭台、业主参与开展品牌营销与宣传,提高产品知名度,由卖产品过渡到卖品牌,由品牌带动大产业、大业主。规范运输收费行为,降低运输费用。
参考文献
高力.2006.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培育的目标探析.安徽农学通报,12(9):13-14.
刘芳,王琛,何忠伟.2011.北京水果蔬菜流通渠道及消费模式研究.北京社会科学,(3):30-34.
梅艳.2014.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问题及对策.商丘师范学院学报,(4):106-108.
杨平.2008.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物流运作模式探析.商业时代,(6):16-17.
杨顺江,彭鹰.2004.中国蔬菜流通模式构建:一个比较分析的启示.中国农村经济,(4):52-57.
收稿日期:2016-02-16;接受日期:2016-04-14
基金项目:重庆市蔬菜产业技术支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