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编辑·韩莉
今年起,厦门市开始实施《厦门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这一《保护办法》解决了如何快速调处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程序问题。《保护办法》有两大亮点:一是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展会主办方处理参展方知识产权纠纷的依据,二是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快速解决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程序。
《保护办法》要求,由政府主办的展会、对展会时间在3日以上(含3日)、展出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展会主办方应当在展会期间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点。会展行业协会应在展会举办前20日,将展会的名称、时间、地点、展出面积、主办方基本情况等书面告知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应当组织召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展会重大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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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出台《关于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 “奖补结合”大利好
资讯编辑·李红
日前,厦门市思明区出台了《关于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凡在思明区举办的经贸类展览与会议项目以及新入驻思明区的会展企业,均可享受“奖补结合”的扶持。
自办展方面,规模在4000平方米以上1万平方米以下且达到200个以上500个以下国际标准展位、举办天数在3天及以上的展览,根据展位数不同,每个展位可分别奖励500-700元,每届奖励最高不超过35万元。后续展览每增加2000平方米且不少于100个展位的给予2万元奖励。场租补贴方面,展览规模在4000-10000平方米范围内的自办展增量面积、招揽引进展1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企业在思明区举办大型订货会及布展规模达4000平方米以上的,均给予实际展览场地租金50%补助。自办展存量展览面积,给予20%补助。
会议举办奖励方面,市级奖励的基础上追加市级同等额度的奖励金额。
广东省出台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资讯编辑·李红
为加快推进广东省展览业向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和信息化方向转型发展,更好地服务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广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展览业体系。
《方案》提出,在展览业模式方面,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在展览业的应用,探索网上展会等线上线下结合的展览商业新模式,促进虚拟展览与实体展览互动,扩大展览网上交易规模。
为优化展览业规划布局,《方案》要求根据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科学确定展览业发展定位,完善发展规划,防止展馆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完善展馆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展馆与周边区域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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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布第四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
资讯编辑·田傲云
近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 gov.cn)“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连续公布了三批名单后,根据社会各界向民政部门提供的新名单和线索,将核查后的第四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予以公布。
据介绍,第四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包括:中国将军部长书画院、中国摄影联合会、中国医疗器械管理协会、中国厨师协会、中国金融管理协会、中国职业教育协会、中国投资协会等100个。
民政部表示,欢迎社会公众继续提供“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名单及活动线索,将对名单持续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