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获悉,目前,内蒙古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已与工商、质监、住建等10个区直部门实现了信息系统对接和信息实时交换共享,归集了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共计5000万条信用信息,已初步具备了应用条件。
从2014年开始,内蒙古在全区启动了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利用“云计算”技术和电子政务网,建成了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了“信用内蒙古”网站,并与国家平台实现了信息互联共享。
据悉,2016年内蒙古将加快自治区、盟市两级平台建设,实现全区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的全覆盖,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行信用审查,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中推行使用由第三方提供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