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校园暴力

2016-06-08 10:38黄书满
人生十六七 2016年6期
关键词:暴力校园学校

黄书满

“校园暴力”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然而它一直没有淡出人们的视野,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一段段视频,一组组数据,一张张稚气的脸庞,一幕幕惨剧,让人触目惊心。在全国“两会”上,“校园暴力”也成为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其实,这种暴力倾向已经严重影响了一些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甚至给学生留下了抹不去的心理阴影,应当引起各方面的广泛重视。

【背景】

2015年6月21日,江西永新县发生一起多人围殴女生事件。据了解,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小学生有2人,中学生4人,3人已辍学,年龄都在12至16岁之间。

2015年11月23日下午,微信朋友圈热传一个视频,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女生被两名同学轮番掌掴,画面之外,不时传来阵阵狂笑。在6分多钟视频中,被打女生遭38次掌掴。据了解,这个视频发生在张掖市山丹县第二中学校外,而打人者与被打者均为该校学生。

2016年4月8日13时,山东省阳信县温店镇中学初二学生边某、温某、车某、赵某、马某等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在厕所内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殴打行为。之前,一个女生给了另外一个女生一记耳光,其他女生上来就将被打女生踹到,一直踹到厕所旁边。

2016年5月16日,一段“校园暴力”视频在网上疯传。此事发生在日照市五莲县街头初中。这段时长1分33秒的视频显示拍摄于男生厕所。一个男生被一个身体强壮的同学殴打,先是边拉上衣边踹,踹倒在地后继续踹胸部。现场有多个学生围观,有的学生甚至嬉笑着说“再来一遍”。

【论坛】

张洋(初三学生):我是坚决反对“校园暴力”的。这不仅会给弱者带去不良的影响,也会影响到班风和校风。然而,一些学校还存在“以强欺弱”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我觉得学校要加强管理,从校领导到普通教师,尽全力地关注每一个学生在校期间的情况,甚至可以委托班干部“深入”学生内部,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教育预防的工作。

孙子健(初三学生):校园本是一片宁静的乐土,却被“暴力”搅得一团糟儿。唉……真没办法呀!我就亲眼目睹过这种暴力事件。三个大男生打一个小男生,不仅撕破了小男生的衣服,还把他的鼻子打出了血。那天早上,我刚把自行车停好,就听到旁边有人吵嚷。原来,小男生占了别人的车位,于是两个人吵了起来。没多久,又来了两个男生,结果就发生了“流血事件”。事后,他们被请到了教导处,各说各的理儿,最后打人的三个男生挨了处分。可是,这件事并没就此平息,那三个男生经常在放学的路上找茬儿,还找来社会上的小混子帮忙。结果,那个小男生得了恐惧症,因为怕挨打而不敢上学。

李思博(高一学生):现在,不仅男生之间存在暴力行为,有些女生也在校园里大打出手。几个女生形成一个小团体,谁遇到了麻烦,大家一起为她出气。有一次,我班的两个女生因为小事发生口角,下课后一个女生就被堵在了厕所被打了一顿。事后,她很委屈地说:“我也没惹她们呀,她们上来就抓我的头发,连打带踢!”这个女生很柔弱,怕惹事上身,就把苦水往肚子咽。可是,这件事一直持续了一个学期,那几个女生总是刁难她,把她弄得神经兮兮的。

张竞男(高三学生):我在一所普通高中上学,这里教学质量一般,校园纪律也不严,致使一些学生气焰嚣张,拉帮结伙,经常打架。我班就有几个顽皮的男生,整天混在一起,称兄道弟。他们经常向低年级的学生要东西,还让别人请自己吃饭。有个男生胆子很小,不敢得罪他们,经常向父母要钱来“孝敬”几位大哥。这几位大哥也很“罩”着他,遇到什么麻烦事总帮着摆平。起初,这个男生还挺老实的,后来也学坏了,合伙欺负别人。可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他因为向别人索要东西而被老师抓了现形,挨了处分。

薛牧哲(德育老师):现在,“校园暴力”依然存在,高年级学生欺负低年级学生的事时有发生。年龄大的学生,认为自己对校园环境比较熟悉,在身体上占有一定的优势,又形成了一定的小团体,便欺负比自己小的学生。比如:向他人索要财物,让他人听自己的话干“坏事”等。一些学生还因为积怨太深而大打出手,造成“流血事件”。现在,尤其是职业高中、中专等,学生素质本身并不高,再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身心发展的不健全,致使暴力事件频频发生。作为教师,我非常同情受害者,也希望他们在被欺负后能及时向学校和家长反映,以便寻求解决的办法。

方青(小学校长):我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暴力”的立法,来打击这种不良的现象。目前,很多暴力的加害者,并没有遭到严肃的处罚,这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他们的行为。因此,适当提前刑责年龄,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未成年人,这是很有必要的。

【心理】

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大都人格不健全,表现为情绪危机和信仰危机。他们大都以自我为中心,为了满足个人的情感需要而不顾及别人的感受,甚至将自己的怨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可以说,青春期是心理问题的爆发口,而长期积压的情绪一下子释放出来,就会表现为自残、暴力、破坏等行为。“孩子不是生长在真空环境里的,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文化的缩影。如果孩子身边充斥着暴力文化的影视作品、书籍、报刊及游戏等,他们难以独善其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认为,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家长如果对孩子实施家暴,会让孩子认为暴力能解决问题,也会效仿这样对待别人。因此,家长一定要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尽可能地增加孩子的快乐体验、爱的体验和成功体验,让孩子懂得尊重、理解、包容的重要性。这也是一个认识自我、完善自我的过程。很多孩子从小就养成了“以我为中心”的习惯,不仅缺乏抗挫折的能力,而且还很自私。在物质上,家长几乎有求必应,而忽视了孩子的心理健康,日积月累,虚荣心就会越来越强,使之出现攀比、敌视、孤立等不良表现。与此同时,一些家长还不断给孩子施压,要求孩子高学分、高学历,限制孩子的人际交往,这些都不利于健康心理的形成。心理不健康,就易于情绪化,遇事不冷静,甚至采取暴力的极端方式进行发泄。另外,孩子遭遇“校园暴力”的时候,家长先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家长不能冲动,去做不理智的事情,而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加以解决。

从学校层面分析,虽然现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但很多学校还处于应试模式,老师的教育方法也不得当,甚至采取挖苦、体罚等方式,这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一旦承受不住很有可能走向极端。所以,学校一定要加强德育教育,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孩子参与进来;另外,老师要多关注孩子的行为,加强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让孩子健康成长。

【预防】

“校园暴力”不仅发生在中学,就连小学偶尔也会发生,这对单纯、弱小的孩子来说,就像梦魇一般,在心里形成了恐惧。一些施暴者甚至把视频传到网上,进行泄愤,让人感到震惊。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对“校园暴力”提出了自己的提案。他认为,“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主要是因为相关法律不健全,一些法律没有对“校园暴力”采取具体的规定措施。从小学到中学这个阶段,校园暴力比较多,上了大学后类似的情况相对减少。另外,不仅是孩子对孩子的问题,有的是教师对孩子,其情形更为残忍。家庭教育存在的缺陷很难去监管,而学校也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巩汉林提议,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应加强网络传播平台的管理,管控恶意炫耀、传播暴力的视频,减少对学生的误导。全国人大代表富春丽称,仅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制定一部专门针对“校园暴力“的法律,以此更全面、更具体地解决这个问题。中学教师王家娟在今年“两会”上给教育部提出议案,建议将法制教育明确列入中学课程。王家娟认为,法制教育一直没有真正进入课程,每当普法的时候,中小学生都是重中之重,而真正将普法落到实处的很少。主要原因是,学校大都重注学习成绩,而忽略了普法和生命教育。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而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也不能随意殴打他人,给他人带去身体和心灵上的伤害。如今,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让我们不得不思考,是否该给孩子多上一些“尊重生命”方面的课呢,是否让孩子了解法律知识?所以,老师要增强责任感,在工作中做到细心、耐心、关心,学校还要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播放视频等,让孩子了解“校园暴力”的危害,于人于己都是不利的。施暴者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还要支付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受害者更是悲惨,身体和心理都会受到伤害。其实,有暴力倾向的孩子并不是因为心中存在仇恨,大都是由于精神空虚且没有预定的人生目标、对事不理智。很多施暴者在事发后表示“很后悔”,这充分说明了“冲动是魔鬼”。可以说,每个孩子都是有价值的个体,在告诉孩子应该遵守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同时,还要给他们一定的自由空间,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在人格、行为上慢慢独立起来。

【链接】

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也反映出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以及家庭、学校和社会法制教育缺位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而不予以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当事人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在处罚时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14周岁而不满16周岁的孩子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孩子只要触犯《刑法》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学校、司法机关应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有严重暴力倾向的,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确保孩子不受伤害。另外,学校的法制教育也要形象化,可以让孩子参观少管所,将法制教育渗透到校园生活中;还可以开展主题班会,提高孩子对“校园暴力”的识别与抵制能力。总之,只有让孩子多了解法律知识,才能增加自己的“免疫力”,不伤人也不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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