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云
应对网络骗捐,急需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文|周云
明星李小璐遇网络骗捐一事余热未消,广东媒体又披露了一起网络骗捐事件:肇庆18岁女孩黄绮雯患了白血病,因无力负担40万元的治疗费用,黄绮雯想到了求助网络,她关注了一个微信公众号:“白血病公益救助会”。该“救助会”宣称“联合广州市志愿者协会已经通过当地政府,查证患者所在医院”,号召网友踊跃捐款。不幸的是,所有捐款最后都被这个“救助会”卷跑了。目前黄绮雯已经报案。
利用罹患重病的贫困女孩进行诈骗,可以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利用他人爱心骗取钱财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比如在街头,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那些假装病残进行乞讨的行为。有时候,一些乞丐后面还有团伙操控,乞丐只是诈骗工具。但对于这些行径,人们还可以通过自己的经验进行判断,又或者以“宁可信其有”的心态予以资助,资助的金额亦相对较少。因此,此行为固然可恶,但社会危害相对较小。
但网络诈骗,却让人们防不胜防。首先,诈骗团伙利用的病例是真实的,这很容易激起人们的善心。其次,网络慈善支付方式更为便捷,只要动动手指,几秒钟即可完成捐款。网络本来更有利于捐助,却也为诈骗提供了便利。再次,由于网络平台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捐助金额往往较大,善良的人们经济损失和爱心伤害也都比较大。因此,利用网络进行慈善诈骗,性质更加恶劣,社会危害性更大,需要多管齐下加以治理。
我想,首先是各网络平台自身要负起责任。依据已审议通过的《慈善法》,只有政府部门审查通过的慈善组织才可发起募捐,因此微信等社交软件应该对自己的筹款平台进行整理,严格按法律进行注册登记。另外,利用自身影响进行广泛宣传,使合法筹款平台的信息让广大网友知晓。同时,还要反复进行防止慈善诈骗的宣传,比如说,微信可以定期发布这方面的公益广告。以微信的影响力,这些广告会产生比较大的作用。此外,网络平台还应该定期清查那些有诈骗嫌疑的公众号和个人账号。
对于政府来说,主要责任在于监管、宣传以及打击。要建立起网络信息平台,将全国所有的合法慈善组织公之于众,并广为宣传,让公众知道有这么一个网站,当他们对捐款主体的资质有疑惑时,能够便利地查询。同时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对于已经曝光的诈骗团伙的名称,要公开发布,防止他们再出来骗捐。在打击方面,要提高破案率。对已经破获的案件,要多加宣传,以案件警示公众。
对于个人来说,也要提高警惕性,要树立这样的观念:凡是发起筹款的慈善组织,都应当是国家登记在案的合法组织,都可以在相关的信息平台查询得到。如果查不到,那么就请慎用你的爱心。
转载自《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