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秀中 苏文娟
查风险 去隐患 保安全
——基于常州市2015年特种设备检验状况的分析与思考
■文/李秀中 苏文娟
2015年度,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全年共对18323台特种设备(不含气瓶)的制造过程实施了监督检验,主要为锅炉、压力容器等承压类特种设备,较上年下降11.6%;全年共对10072台特种设备实施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过程的监督检验,较上年增长4.6%;全年共对61657台(不含气瓶)在用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较上年增长8.2%。常州分院承担的定期检验主要为五类特种设备(见图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2015年常州分院全年共发现、上报、处理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1265项,敦促使用单位和制造单位及时整改。
锅炉检验中发现87台存在重大问题,主要为高低水位报警及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失效、作业人员无证、超期未检、涉嫌私自修理和未办理使用证。此外,检验中锅炉(水)介质不合格 427台。
图1 2014年-2015年常州分院各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数量
压力容器检验中发现188台存在重大问题,主要为安全附件缺失或失效、超期未检和未经注册登记。此外, 新装管道安装监检主动报检较少,检验中发现存在部分压力管道材质、竣工资料不全等安装安全质量问题。
电梯检验中发现2351台存在重大问题,主要为超期未检、检验后未及时整改、管理人员未持有效证件和电梯使用环节管理不善等问题。
起重机检验中发现1558台存在重大问题,主要为起重机自身设备包括安全保护装置、金属结构或电气与控制系统和超期未检等问题。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发现337台存在重大问题,主要为车辆装置自身存在问题、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和超期未检等问题。
各类设备的制造过程监督检验合格率均在98%以上,其中检验与试验和质量环节发现的安全隐患占比较高(见图2)。 全年监检过程中共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304个。
图2 常州市2015年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发现隐患分类
一、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率不足
使用单位对压力管道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不熟悉,新装管道不主动报检;不主动申请注册登记。普遍认为压力管道不会发生大事故。常州行政区域内现有压力管道累计总长度已超过1500公里,其中长输管道300公里(主要介质为天然气);公用管道500公里(主要介质为天然气、水蒸汽);工业管道700公里(主要介质为各类化工原料、水蒸汽、压缩空气)。2015年压力管道完成新安装的压力管道安全监督检验100多公里。2015年常州市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率较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阀校验发现的问题
2015年共校验84184只安全阀,发现550只安全阀存在问题,主要为阀座、密封面存在腐蚀、开裂现象,安全阀零件不齐全及弹簧断裂、阀帽锈蚀。
三、低温绝热气瓶检验发现的问题
2015年检验工业用低温绝热气瓶305只,累计发现10只(3.2%)低温绝热气瓶不合格。主要问题为低温绝热气瓶未经检验或超期使用;外形受损变形严重;安全附件损坏或过期;夹层真空度严重下降或失真;绝热性能下降,静态蒸发率严重超标。
四、车用低温绝热气瓶检验发现的问题
2015年检验车用低温绝热气瓶304只,发现43只(14.1%)存在问题。主要为车用低温绝热气瓶压力异常升高,一级安全阀频繁起跳,绝热性能严重下降;车用低温绝热气瓶连接管件或阀门存在缺陷,如:液位计弯头开裂、止回阀开裂等;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安全阀、压力表过期;阀门、管件连接部位泄漏;导静电带断裂等。
五、危化品罐车检验发现的问题
危险品罐车检验发现介质混装现象严重,易造成罐车超载或罐体材质与承运介质不相容等情况,进而产生严重事故隐患。运输单位管理混乱,有的使用单位随意在罐体上开孔和改造,非法改装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安全意识薄弱,缺乏日常检查和保养危化品罐车的能力,致使运输事故时有发生。
特种设备事关安全,检验发现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笔者建议从几个方面着手,提升特种设备整体安全状况。
一、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1、企业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主体责任。2015年常州市部分特种设备仍存在超期未检的情况,企业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按照法律要求主动报检,杜绝超期未检、未注册登记现象的发生。
2、企业应根据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操作人员。针对作业人员等无证上岗的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培训。
二、检验机构严把特种设备检验安全关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依法开展检验工作,检验人员须持证上岗。检验机构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相关专业技能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检验规范和程序规定开展检验工作,保证出具的检验结论公正准确。
2、确保检验质量,摒弃低价竞争扰乱市场的不正当作法。切实转变检验检测服务理念,以诚信取信于人,以优质服务取信于社会,绝不以低价检测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求检验业务发展。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反馈。检验中发现隐患应及时反馈用户,并按照规定将检验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当地监察机构。
4、检验检测机构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应充分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
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
1、加强低温绝热气瓶的安全监管。目前,常州市仅三成工业低温气瓶进行了定期检验。经检验的液化天然气LNG车载气瓶,14%存在各类安全隐患,使用LNG车载气瓶的公交车、长途客运车涉及公共安全。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低温绝热气瓶超期未检的使用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2、加强已投用和新建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管。《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加快隐患整治进度,加强对压力管道的检验。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
3、做好道路运输危化品罐车监管工作。在用的常压危化品罐车须按照国家规定安装紧急切断阀,为常压危化品罐车安全运行提供保证。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常压危化品罐车使用管理的安全监管。
4、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电梯维保单位行为。相关部门应积极探索用信息化手段对电梯日常维保工作实施监督,并将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引导市场更好地选择电梯维保单位,促进电梯维保行业“优胜劣汰”。
5、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加大对违法扰乱检验市场的惩戒力度。对部分社会检验机构以低价竞争谋利,检验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的应严格查处,保障正常的检验检测秩序。
四、发挥各方力量共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1、充分发挥各方力量解决电梯安全这一公众关切的民生问题。住宅小区业主应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管理,学习电梯安全常识,依法对小区电梯进行安全管理,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要对电梯管理事宜明确权利和责任,将住宅小区电梯管理纳入物业管理重要工作内容,督促物业做好电梯年检和维保事宜;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落实维保合同。
物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建立住宅电梯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和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专项资金,并监督规范使用;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电梯安全运行操作指导等宣传工作,并实行电梯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电梯巡查和管理。
2、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协会、电梯协会、气瓶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通过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来达到社会共治的效果。依靠行业的集体力量推动常州市特种设备行业的良性发展。通过加强行业间安全技术交流,倾听行业发展要求和呼声,从而更好地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五、营造特种设备安全社会氛围
1、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建议加强安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园区、进学校、进社区的“四进”活动,提高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着力从舆论营造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氛围。
2、组织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和相关从业培训。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授课,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特种设备从业培训专业性较强,建议逐步完善特种设备培训考试机构管理机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须由具备授课师资及能力的单位开展培训。
2015年常州市特种设备总量稳步增长,安全状况总体平稳,未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但特种设备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作为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将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坚守安全底线,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能力,着力解决涉及公共安全和事关社会民生的特种设备突出问题。
(作者单位: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