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综述

2016-06-02 17:21李雁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综述法治

李雁

摘 要 本文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出发点,根据已有研究成果梳理出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和法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地位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实现法治现代化的举措,旨在为实现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 法治 国家治理 综述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后,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在全面深化改革、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进程中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也备受学术界关注,笔者对相关文献的梳理结果如下: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1.1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形式意义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的统一体。形式上的法治强调“有法可依”和“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和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之上、限制权力、公正、保障权利等理念、原则和精神。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法治的理念、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的法治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两者均不可或缺。

1.2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当前,国内许多学者把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合称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内许多学者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进行了描述,习近平主席对此进行了更完整而深刻的论述,他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2法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地位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亦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由此可见,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1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对此,国内许多学者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俞可平认为,善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种理想状态,而法治是善治的前提,法治贯穿于善治的公正、参与、责任、回应、廉洁等所有要素中,没有法治就没有善治,也就没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张文显认为,现代法治为国家治理注入了秩序、公正、人权、效率、和谐等价值,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善治的创新机制。方军贵认为,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是不可或缺的,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常保国认为“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应用到更为广阔的改革领域中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因此,法治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动力。

2.2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

人治思维下的“运动式治理”方式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建国初期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功,随着国内矛盾的转变,人治方式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阻碍着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如今,只有转变治理方式,使国家的各项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推进国家的各项改革,才能化解当前存在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从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李壮认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三大梗阻:礼治主义——伦理治理、革命主义——运动治理、官僚主义——权力治理。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就是运用法治破除梗阻,让法律成为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威。

2.3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

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俞可平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有五个基本要素,即制度化、民主化、法治、效率和协调,其中民主和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最本质的特征。李景鹏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要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即适应民主政治、市场经济、法治、社会自身成长和现代文化发展要求。徐勇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有五个标准,即治理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化、高效化、协调化。虽然学者们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准不尽相同,但都把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素之一。

3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推进法治现代化

法治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反过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也是一个实现法治现代化的过程。目前我国的法治水平和能力尚不能满足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削弱了法治在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更要抓住改革创新的机会,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转第6页)(上接第3页)实现法治现代化。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3.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已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实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但是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国家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法律不缺位,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2全面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旺、民族的复兴。依法执政,不仅要求党按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而且要求党根据党内法规从严治党。王可园指出,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对法律或无知或无畏,无知指不知道何为法律,更不用说法律精神,无畏则是指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视法律如儿戏。党员干部法制观念薄弱、知法犯法等现象的存在会严重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依法执政的水平。因此,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法制观念,提高党的依法执政的水平,以期建设法治型政党。

3.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力都在于实施。政府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当前,执法不严,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执法过程不透明、不严格、不文明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些问题,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原则,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阻碍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依法履行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内外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4大力推进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当前,一些社会成员法律观念淡薄,尊法信法守法意识不强,违法、犯法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公民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全民自觉尊法守法,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建设法治社会。

3.5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目前,司法机关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透明、不严格、不文明的现象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的反映比较强烈。司法不公会严重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完善司法体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程序正义、办案结果符合实体正义的法律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法治现代化的动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也是法治现代化的过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应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法治与国家治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文显.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J].中国法学,2014(4):6-13.

[2] 徐勇.热话题和冷思考——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对话[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1):8.

[3] 王可园,齐卫平.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党的执政方式法治化路径分析[J].探索啊,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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