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丽 关影
摘 要 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第十八次修改。新党章的颁布体现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实现了我党的又一次锐意进取,与时俱进。2016年,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的共产党员”的专题教育,把学党章放在首位,要求每一位党员积极投身“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真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关键词 学习 党章
中图分类号:D219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所制定的根本法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它是共产党人的必读书,也是党员终身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个党员都要深刻学习领会其基本内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从地位上把握,党章是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具有最高权威和最大约束力的党内法规,是党的根本大法。党内法规包含许多门类,适应不同范围、层次及不同对象,包括规章制度、规则条例等。党内其他法规,都是党章的延伸或补充,都必须服从或从属于党章。 另外,从党章产生看,只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才能制定、颁布和修改党章。从党成立到现在,我们党对党章先后进行了十八次修改,每次修改,都是通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来完成的。这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了党章在我们党内至高无上的地位。
从作用上把握,党章在党内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她是党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政党的一面旗帜,具有引领方向、凝聚力量、展示形象的重大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调整党内关系。党章通过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职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来实现调整党内关系的功能,使党的各个部门、各级组织,互相配合、各司其职,保证党内正常秩序。新党章根据人民意愿和事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好党内关系,是保证党的和谐团结的重要条件。二是指导党的工作。党的工作一刻也少不了法规作为依据。党章是党内的“母法”,党内其他法规则为党内的“子法”。党章是要执行的,它本身原则性要靠许多具体法规去实施落实、去检查验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党的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否则就会导致无序甚至混乱的状态发生。三是严格党的纪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新形势下新党章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一些新要求。一旦违反,就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从而保证党的纯洁和行动统一。
从内容上把握,《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基本内容包括总纲,条文两大部分,总纲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即纲领、要领,条文部分包括十一章五十三条。新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还规定了党组织和党员的行动规范。习近平同志提出学习《党章》要注意新内容、新要求。重点是这两个“新”。十八大对十七大党章的重要修改有:
党章对总纲部分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作了适当修改。增写的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有利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纯洁性建设、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一起称为党的建设的主线。
党章条文部分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组织分别提出了一些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表现在第三条第一项第一句修改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此修改,目的在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对党的干部提出的新要求表现在第三十三条增写了选拔、监督干部的内容,第一款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第二款增写了党重视监督干部的内容;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内容,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充实这些内容,目的在于更好地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作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强化干部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新要求表现在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增写了积极创先争优的内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一句修改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这样的修改,目的在于落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全党的战略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观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方面的重要作用。
每个党员只有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新党章,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好政策,树立可亲可信的新形象;只有自己对党忠诚,才有资本去教育广大党员,引领时代发展新常态,当好“两学一做”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