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
摘要:防范法律风险,应当强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营造和培育。现从强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信念和意识、夯实法律风险物质文化建设基础、内化持续改进的法律风险行为文化、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制度建设、开展法律风险防范的宣传和教育等角度出发,制定培育企业法律风险文化的重要措施,以期对企业的发展助力。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结构;培育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5-0131-02
近年来,从张海、顾雏军、黄光裕、严介和等商界名人到中航油、中储棉、中国银行、德隆系等名企都大案频发,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随着我国进入了“高风险社会阶段”,当前社会呈现为法治社会与风险社会的双重表征。一些著名专家早有预言:21世纪的管理是文化管理。法治社会与风险社会现实社会表征反馈到企业,必须重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管理。但中国企业实践中很少注重和提及企业文化中的法律风险因素。在理论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研究也还是一片空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研究与实践是当前企业界和理论界需认真面对的问题。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结构及内在机制分析
文化的发展有深层文化和浅层文化之分。文化的深层面表征为一种价值观念、习俗、规范等,具有不易觉察、稳定、抗变革等特性。文化的浅层面则表征为群体的物质形态、行为方式,具有不稳定、易变革、较易觉察等特性。从文化学研究的成果和文化层次来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又可划分为内层、中层和表层三个基本层面。内层为精神层,中层为制度层,表层为物质层。这三个层面自内向外逐层落实,层与层之间互相制约、互相关联、互相渗透,有机地结合为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如图1。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表层文化为法律风险物质文化,称为物质层。企业法律风险物质文化是由一系列实物和服务,如那些可以通过感觉器官就能直接体察到的设施、人才、法律风险结果、法律风险形象以及法律风险环境等有形文化基因所组成的,是一个企业思想精神和行为特征在资源和环境上的集中反映。法律风险物质文化往往能反映出一个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理念、工作作风、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并折射出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关注度及追求程度,是形成企业法律风险文化其他层的物质基础。法律风险制度文化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中层文化,又称制度层。它是企业为实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目标和企业法律风险战略方针而制定和执行的有关制度、规则、规范等,是企业对员工法律风险防范行为和组织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制度文化、规范文化,主要体现为防范法律风险所需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作制度以及有关法律风险识别、评估、考核和激励办法等。法律风险制度文化只有严格遵守和实施才能使之变成一种自觉自律的文化特质和行为规范。法律风险制度文化是精神层的规范性体现,对物质层也具有保证的作用。法律风险精神文化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内层文化,又称为精神层。它是渗透于企业全体员工思想和心灵深处的法律风险意识形态,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核心和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主要包括法律风险理念、宗旨、方针、目标、态度以及价值观、发展观等方面。法律风险精神文化决定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性质与方向,对物质层和制度层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三个层次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物质层是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外在表现和载体,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基础,为精神层和制度层提供物质保证。制度层是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中介,约束和规范着精神层及物质层的建设;既是精神层的支撑和保障层,同时又是精神层的规范性表现;既是物质层的引导和约束层,同时又是物质层的保障。精神层是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物质层和制度层形成的思想基础和动力源泉,并通过制度层和物质层的建设得以贯彻与落实。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沟通企业员工的思想,使其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目标、观念、规范产生认同感、责任感和作为一名员工的使命感和归属感,进而使员工个人的思想感情和命运同企业的前途与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强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信念和意识
法律风险意识是强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信念和意识,是培育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先决条件。法律风险信念和意识是人们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的认识和觉悟,是一种面对法律风险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在工作实践中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企业管理者的法律风险意识对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起着重要作用,甚至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键。虽然企业管理者的法律风险意识正在得到逐步提高和加强,但相当部分管理者的法律风险意识滞后,不能很好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管理者在决策的时候往往忽视或者轻视了法律风险的存在,更注重速度和效率。而存在法律风险的速度和效率是没有速度和效率的,不但达不到决策的预期目标,而且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危害,导致企业走向衰落、倒闭。所以,培育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必须强化企业管理者的法律风险意识,由企业管理者自上而下形成整个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从而促使企业建立起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其次,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还必须注重培养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发生法律风险的原因和结果也不尽相同。所以,对不同工作岗位的职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法律风险意识。只有企业管理者和全体职工都建立起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才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潜在的法律风险。而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的树立和强化,必须通过长期和不间断的法律培训教育来实施。
(二)夯实法律风险物质文化建设基础
企业物质文化环境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发展程度的直接反映和外在标志。因此,企业应该营造有利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基础设施、人才资源,和优美宽松的工作环境。这些物质文化除了能满足实用需要外,还应该有一种包括法律风险价值的追求、人文的关怀等精神因素在内的文化底蕴。物质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如企业品牌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环境与厂容厂貌建设、技术与设备建设等,结合本企业的目标、追求、厂风等特点,整体规划、系统设计,使企业的物质层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与制度层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精神层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要以优质的企业品牌形象、优秀的人才力量、优良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法律风险防范风貌和经营环境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内化为持续改进的法律风险行为文化
法律风险行为文化是企业成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在实际行动中的体现。行为文化促使企业及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活动,把有关法律风险理念、认识转化为行动,为实现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目标而努力。培养法律风险行为文化,首先,企业应组织建构必须有利于法律风险防范,基于法律风险的重新认识,积极创新法律风险管理体制,建立法律风险控制的管理体系。如建立总法律顾问体制,法律事务工作机构,聘请法律人才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等。其次,进行企业流程改造——外部“法”与内部“流”的融合,即根据法律要求,对本企业的价值链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重组,并借助计算机信息系统将与涉法律风险的流程予以固化和优化。最后,在员工层面上,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观念和目标进行深入了解,时刻把法律风险防范作为自身的理念并将其融入到自身的生产管理活动中;应积极参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把自己的理念融入到企业的组织结构和文化中;应积极参加各类进修和培训,不断追求自我成长和自我发展,从而促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取得成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利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
企业法律风险制度文化是企业为实现其目标而对其员工行为提出的规范化与程序化的要求,它具有长期性、强制性、稳定性和基础性等特点。当制度的内涵被员工的内心认同并自觉维护与遵守而形成习惯时,制度便凝聚升华为一种规范文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经营,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内容。首先,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理顺企业内部关系,明确责任,保证企业重要事项有章可循,最大可能避免因规章制度,尤其是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引发各种法律风险。其次,对于企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并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相应的修改,保证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并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再次,一定要坚持守法经营的基本理念,培育良好的法制文化。企业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利用法律提供的运作空间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但若其放弃了守法经营的基本理念,那么其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制裁便成为迟早的事情。
(五)开展法律风险防范的宣传和教育
在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培育过程中,人的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的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员工和全体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是建设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基本保证。因此,应该对员工进行深入、广泛的法律风险意识、法律风险防范知识和技能等教育,使全体企业员工形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自觉行为。结合“六五”普法,全面开展法律风险防控等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培育法律风险防控意识,通过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专题性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宣传教育,以及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针对性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宣传教育等方式,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法律风险防控案例教育,使法律风险意识深入人心。通过文化环境对人的影响来提高企业员工关心企业法律风险的意识、提升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从而营造利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文化氛围。
参考文献:
[1] 王 晶. 企业视角下的合规文化建设[J].会计之友,2009 (8):53-54.
[2] 王正志,王 怀.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纪姿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