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青海省海南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中,把强化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 藏传佛教 寺院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5-0329-01
海南州緊密结合实际,按照“管好寺院、育好僧人、抓好队伍、创好路子”的思路,坚持教育和管理并重,寓教育与管理之中,扎实推进寺院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和完善了管得了、管得住、管得好的新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基本情况
海南州国土面积4.45万平方公里,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5县,36个乡镇,424个行政村, 45.43万人,有藏、汉、回、土、蒙等28个民族,藏族占总人口的65.1%;有藏传佛教寺院141座(格鲁派87座、宁玛派46座、噶举派1座、苯波教7座),教职人员8960名(其中居家僧人1306人),依法认定活佛156人。藏传佛教信教群众约20余万人。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创新思路,明确寺院社会管理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定精神,州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州、县层层成立寺院社会管理领导小组和藏传佛教工作领导小组,常委会经常听取藏传佛教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梳理出涉及寺院基础设施建设、教务管理、思想教育引导、社会保障和民生改善等领域的20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党委3个部门和政府18个部门,提出了“八有三通一无”工作目标,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统战部门综合协调,责任单位履职尽责的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是加大公共服务工作力度。自2012年以来,全州先后筹措资金3亿多元,修建寺院道路685.5公里,实施寺院通水工程446.65公里,电路改造工程108座,全州3217名僧人纳入养老保险范围,6267名僧人参加了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险,1143名贫困、残疾及高龄僧侣纳入低保、五保范围;部分寺院还建立了医务室、文化室、商店、澡堂、饭馆、理发店等服务机构,极大地改善了寺院及僧人的学习生活环境,密切了党委政府与寺院之间的关系。
四是全面推行僧尼户籍统一管理制度。建立僧尼户籍信息库,在僧尼自愿的前提下,将户籍迁入僧尼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统一管理,实行一寺一档、一僧一册,对不愿迁入户籍的僧尼办理暂住证,有效解决了新僧入寺把关不严、僧尼无序流动和人员无序膨胀等突出问题。
2.加强教育,创新方式,不断深化僧尼思想教育引导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寺,维护社会和谐”为主题,与千名干部宣讲1号文件紧密结合起来,抽调干部组成宣讲团,同时组织各寺院活佛、经师(堪布)、民管会成员等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村社三老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寺院管理干部,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深入寺院僧舍宣讲政策法规。
二是各级佛协紧紧围绕“爱国、团结、进步”这个主题,充分利用全州佛教论坛、因明学答辩会等时机,组织州、县佛协理事会成员,对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要求的集中阐释。
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学习内地汉传佛教寺院在传承弘扬佛法、寺院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感受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开阔了视野,增强了爱国爱教、守法持戒观念,树立了“动乱是祸,稳定是福”的意识。
四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好、民主管理好、释教持戒好、自养能力好、环境美化好的“五好”和谐寺院创建和守法、持戒、精业的“三好”僧人评选活动。先后对在寺院日常管理教育和维稳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0座“五好和谐寺院”和66名“三好僧人”进行表彰奖励,树立了典型,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五是坚持每年对全州藏传佛教寺院从民管会作用发挥、僧人教育管理、寺院管理制度落实、寺院稳定和寺院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评估。
3.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寺院日常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藏传佛教寺院常驻力量建设。在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基础上,选配175名优秀干部承担全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选派53名干警承担重点寺院警务室工作,其他寺院落实了责任民警。
二是紧密结合寺院实际,确定共同管理寺院6座、协助管理寺院24座、自主管理寺院111座;各县根据各自实际设立寺院(片区)管理委员会16个,服务管理所18个,研究制定了《海南州寺院管理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形成了统战部门抓片区主任、片区主任抓乡镇党委书记和驻寺干部、驻寺干部抓寺院民管会的寺院管理新体制。
三是统筹解决寺院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交通工具、干部待遇等问题,落实寺院管理干部岗位工作补助(农业乡500元/月、牧业乡600元/月),按要求和标准修建业务用房及干部周转房,努力为寺院管理干部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条件。
四是各县按大、中、小型寺院全面落实了寺院民管会工作经费和成员报酬,并列入财政预算。
五是加强寺院管理配套设施建设,先后筹措资金3500万元建设了恰卜恰城北新区以寺养寺综合市场项目;争取投资1630万元建成了海南州僧人培训中心;通过多方努力,投资1.36亿元的青海省藏语佛学院落户贵德。
六是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海南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制定《海南州寺院民管会管理制度》等十项制度和四个办法。
4.查摆问题,分析根源,深入开展藏传佛教寺院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深入动员,通过采取组织学习、座谈讨论等方式,广泛征求广大僧尼对寺院在加强管理、有序开展宗教活动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寺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讲清寺院清理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组织工作组驻寺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推进寺院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海南的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编,民族出版社,2015年4月。
[2]《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作者简介:雷霞,女,汉族,青海互助人,中共海南州委党校助理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学。